阡陌遗事 全本

阡陌遗事

分类:其他类型 作者:栾提玉莲 字数:3万字 标签:阡陌遗事,栾提玉莲 更新:2024-03-15 23:43:28

原创角色虚构小说。凉州卷《后汉书》世界观,时间线是汉末未及三国。

“辞官吧,我带你修仙。”

一领大红锦缎面的白狐裘披在身上,一头银白的长发倾泻而下,所到之处自有风雪相随。头上有一对兽耳,身后有一条尾巴,脸色煞白,唇色暗紫,瞳色如血的少年突然出现在一座大宅院前。

白缘的红色礼服挂着组佩,皮质的腰带上镶嵌着杂宝,七尺之躯携三尺剑,姿颜瑰丽竟添几分悲壮。言行得体,举止有礼,出身世家的贵公子名为周瑜,字公瑾,他雅步出迎,面对妖狐纹语的提问笑而不答。

公瑾看着纹语身边围绕着的雪花,顾左右而言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三月下雪的。”纹语听了略抬了抬手,围绕着他飘舞的雪渐渐消散,只留清风拂面,吹起了几缕青丝。白烟散尽,少年的变作一只白色的小狐,毫不客气地爬上男子的肩头,用尾巴勾着贵公子的脖子。

登车出行被乡民跟随围观一如平常,就连街景和行人也是那样循环往复。客游的浪荡子挂着铃铛飞奔在人群中;邻家的俏寡妇独自在后院的亭子里叹息;乞食的黄毛猫喵喵地叫个不停;池塘里的鱼怎么捞都捞不完。人间景象总是一般,煞是无趣。

大殿上,君主仲谋端坐在高台之上,扯着自己的衣袖。红色的头发高高束起,广袖峨冠,倒有几分仙风道骨。仲谋显然是有些着急了,本就没有舒展过的眉头皱得更紧,硬生生将两眉之间的印堂挤出了一条缝,仿佛是开了天眼。在座的宾客各行其事,悠然自得。无意间瞄了一眼仲谋的张公停下了自己的心思,先是一惊,随即又明白了,继续思考自己的小心思,并不多在意。

漫长的等待之中,仲谋不再扯衣袖,他开始用指甲划桌沿。一直沉默的顾君偶然将目光投向仲谋划桌沿的手,仲谋立刻停下了动作,调整了坐姿,理了理衣冠,偷偷地瞄了一眼,直到确认那道目光投向了别处,才暗自松了一口气。

怎么还不过来?难不成是遇上刺客了?记得当年的阿兄就是在一个人的时候遇到的刺客……不好这样想的!再不过来可怎么办呢!

仲谋正漫无边际地想着,门口出现的人影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清脆的铃声不怎么悦耳,稳健的步伐有几分匪气,还有那好任侠的个性,让一众文臣皱起了眉毛。仲谋听到了铃声,心中的期盼也化作了记不全的子虚赋,目光投向了别处。

锦衣华服的武人名为甘宁,字兴霸,他为迟到而致歉。不用在意的,又不是在等你。仲谋没有将说思变成所言,只请兴霸入座,不加责备。兴霸径自入座,华贵的蜀锦盖过了殿上在座的诸君。

一众文臣的种种不满并不能传达,君主的不在意也没有使兴霸有所自觉。武夫不过是武夫,满朝文武心照不宣,游侠刺客终是作贼,殿上君臣不言而喻。

化作小狐的纹语懒懒地趴在周瑜的肩头打着哈气,狭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像在笑。纯白的狐皮没有一丝杂毛,雍容华贵,俨然是一位国王。

三月春光,总让狐提不起精神呢。不过,这股香气闻起来倒是很让狐很安心。说起来,第一次相遇也是在这个时节吧。小狐优雅地抖了抖尾巴,将落在男子身上的柳絮拂去。

柳絮才没有雪好看呢!可惜,南方冬天也不下雪。什么时候一定要带公瑾去我们村住一段时间。远离俗务,只看看雪才好呢。困意袭来,小狐也不再多想,做起了以前的梦。

那年三月,一只小狐潜入谁家的宅院,在假山石洞中找了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将脑袋枕在毛茸茸的尾巴上假寐。面对庭院中的大型禽类的嘲笑,小狐突然坐得很端正,义正言辞地表示:“才不是来睡午觉呢,朕是在修炼!是真的在修炼……真的!”

不远处,传来一阵琴音,如山间的泉水一般清澈,涓涓细流汇聚成河,流水潺潺,在山间游走,忽左忽右,随着山石而改变方向。忽然,前方的去路消失了。断崖之上的流水,倾泻而下,冲刷着石壁,坠入谷底,汇聚成潭。溢出的潭水,又坠入更深处,如此往复,直至地势平坦,再次汇聚,如长蛇一般掠过平原,与其他支流汇聚,成涛涛大江,奔流不息,撞顽石而不止,过浅滩而不绝,东流到海,不复西归。同其他江河于海中相遇,蒸腾成雾,汇聚成云,飘往各地,化作雨水落下,描绘这锦绣江山,泽润这草木生灵。小狐正听得入神,琴音戛然而止。

小狐歪着脑袋,透过石壁上的小孔,寻找着琴音的来源。是一位身材健硕,举止优雅的少年。宽袍大袖,长裙曳地,细长的手指将被风吹乱发丝理到耳后,随意披散的长发被风吹起,尚未干透。另一个体型娇小一点的少年过来叫他吃饭,两人穿着一样的衣服,都是刚洗完头发的样子,像是兄弟,但绝不会是兄弟。

他们的衣缘颜色不同。弹琴的少年衣缘是白色的,显然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后来的那个少年衣缘是青色的,祖父母过世了,但父母尚在。人类世界的礼仪应该就是这样的。

在家的时候父母虽然没钱供纹语上学,但纹语和朱砂一起偷偷在私塾的墙外听了一些。后来乡绅墨络给私塾捐了一笔钱,叫村里想上学的孩子都来陪他的儿女们读书。朱砂也就是沾了这个光才能作为一个乡下女子能知书达理,嫁到了贾孝廉家。纹语的举止仪态本就和人类的贵族公子一样,人类的文字也能认个大概,除了人情世故不能明了,一切都无可挑剔。

父母双亡之后,纹语想要到扬州求仙,也是墨络为他提供的旅费,替他照料父母的后事,在他离乡以后派人替他看守留下的两间旧屋,使他无后顾之忧,安心游学。眼前的这个少年叫公瑾,也是一样父母双亡,纹语不由地对他产生了亲近感。

此后,纹语的日常修炼又多加了一项。他坚持着自己不是来听琴的,只是在修炼。今天的公瑾穿的是窄袖的黑衣,袖口用布条扎起来了,长发束起加了冠,腰带换成了皮革的挂着三尺剑。是要去和人打架了吗?优雅的公子不应该呀,虽说纹语自己并没有能这样说的立场,但他相信公瑾应该是他一样的贵族,高贵优雅不应该做出会沾上鲜血的粗俗行为。

“今天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弹琴了。”

最后一次?是什么意思?纹语不及细想,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官服的男子,叫人拿了一副盔甲给公瑾。公瑾接过盔甲,让人替他穿上,整了整衣冠,向他的从父行礼告别。要走了吗?还回来吗?纹语的心又变得空落落的,就像朱砂出嫁那时一样。

“此番去迎伯符,定当建功立业,不辱家门。”

伯符就是那个叫他吃饭的少年吧,记得他的大名好像是叫孙策,长得挺好看的。伯符离开家也有一段时间了,纹语只顾着窥探公瑾,到现在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个人。公瑾穿上了盔甲,跨上马,似乎真的要去打仗了。不知怎么的,纹语又想起了那天他背着朱砂上婚车的场景。

朱砂出嫁了,说好的明年冬天回来,一年又一年地等了,却总不见回来。父母因时疫而亡故,葬礼上只有纹语和乡绅墨络。邻居们怕被传上,不敢来帮忙。朱砂的婆家人也不放她回来,只叫人带了礼金。墨络作为乡绅倒是不避讳什么,他又出钱又出力,帮着纹语这个失去父母的孤儿料理后事,就像对宗族子弟一样热心。

墨络的女祖先据说是巫,他是乡绅,但不是良家子。他家的子弟文武双全,又会巫术,也能行医。但不是良家就不能举孝廉,也不能举茂才。当官是不行的,要从军也不够格。他家有余财,又爱惜人才,就出资捐助私塾,让良家子能读书为官,不是良家子也能识文断字。乡下的孩子也不能总是愚昧无知,有求学之心自然该满足他们。

出身官宦家族的公瑾生来就能做官,不过是换根腰带的事,说换也就换了。同样是贵族,公瑾终究和纹语不同。纹语是野兽,杀伐之事就是本业,公瑾是人类,虽说体格健硕,看着还是个文弱书生。能弹出优美旋律的手指真的能拿剑吗?纹语不禁开始为他担心,索性就这样跟着他了。

直到现在,纹语依然坚持是去修炼的,才不是去保护什么人。小狐隐藏身形,尾随着公瑾再次见到了伯符。这次,他披坚执利,看起来比以前魁梧了很多。见到公瑾的那一刻,如花一般绽放的笑颜,将仅存的一丝威严淹没了。

“吾得卿,谐也!”

伯符与公瑾合兵一处,开始了攻城掠地,建功立业之战。

那天晚上是胧月夜,身着红色居家服的公瑾,焚香抚琴。琴音悠扬,如皓月悬于夜空,月光落入水中,映出了月影。水中之月,虽有其形,终是幻影,一触即灭。与空中之月相比,同样遥不可及,却从一开始就给人一种触手可及的幻想。幻想一旦破灭,再看向那当空之明月,只能让人走向灭亡——自身消灭或摧毁整个世界,直到月亮破碎,坠入凡间。脆弱的人类,就像水中的月亮一样。看似明亮,实则是假借他人光辉犹不自知,还自以为是地向他人炫耀的假货。水中捞月,空费心力,镜里观花,欲摘不能。求不得之苦,纵然是鬼神,亦无法超脱。眼前的这个男子,名为公瑾的美人。生于乱世,出身贵族,不能放弃追求的东西太多了,执念太深了。英才早逝,美人薄命。两项都占了的公瑾,自不会长命。

朕才没有特别关心你呢,只是琴声好听而已……

不,只是在修炼……

“明日是我大喜之日,你也会过来吗?”

大喜?是要嫁人了吗?公瑾是男子,应该是娶亲吧。不对啊,这是在和朕说话吗?又没有变成人,怎么可能被发现?纹语有些激动,以小狐的样子习惯性地甩了甩尾巴。尾巴蹭到了附近的草叶,发出了“沙沙”声。唔,这下真的被发现了。纹语不再躲藏,抓了抓耳朵,抖了抖毛,优雅地走出草丛。

“从舒县一直跟随我到此的,就是你吗?”

什么呀,一早就被发现了!那还躲的什么!小狐毫不客气地走到公瑾面前,用尾巴扫了扫地面,然后坐下,狭长的眼睛,红色的眸子,细细打量着公瑾。在这种有些失礼的目光下,公瑾微笑着,欣然十指抚上了琴弦,琴声如流水一般响起,正是那日在舒县的庭院中初次听到的旋律。啊,从那时起就知道了吗。纹语不承认是自己疏于修炼,只怪公瑾太聪明,简直比狐还聪明。

翌日黄昏,两辆黑色的马车停在桥家的后门,家中办起了婚礼。黑底红边的礼服,在摇曳的烛光中显得过于隆重。两位新娘油头粉面,肩窄腰细,个子不高,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仪式在吹吹打打之中进行,甚是繁琐。纹语变作美少年见证了这场两对新人同时结婚的婚礼。

朱砂出嫁的时候,纹语是新娘的兄弟,并没有觉得有多热闹。现在,公瑾结婚了,纹语作为他的友人也有些失落。坐在留给自己的一席之地上与宾客们周旋,讲一些模棱两可,半真半假的话,也有些疲惫了。

纹语看着新娘进了洞房,新郎在大堂上被人灌酒。他和宾客们应酬了一会儿,乘人不备,使了个小法术将属于他的那份食物带出了大堂,又在没人的地方变回小狐,窜到了后院。他舔了舔爪子,享用公瑾给他准备的肉食。吃着吃着,眼前的光线变暗了。另一位新郎伯符在他面前放下了一壶酒,说了些奇怪的话。

“你是公瑾的友人,不,是友狐吧?公瑾虽然看起来很豁达,其实心思很重的。像公瑾这样出于名门而少孤的长子,一直以来都很艰难。一个人惯了,也不容易对人敞开心扉。虽然我和他拜了兄弟,又娶了同一家的女人,毕竟不是亲兄弟。就算是一母同胞也有兄弟阋墙的时候,有些话也不好说。如果是狐的话,公瑾也不会像与人交往一样时刻提防,不愿深交了。总之,我不在的时候,公瑾就交给你了!多陪陪他,别叫他太拼命了。”

是在和朕说话吗?朕现在是兽形,正常人应该不会和一只白狐讲话吧。纹语看着伯符拿起酒壶,自斟自饮,又说了些笑话。刚才的话题已过巫山十二峰。纹语叼在嘴里的半只鸡掉在了地上,不明白伯符说的是什么。

看着伯符带着酒壶离开,纹语依然不明白伯符是来干什么的。这酒不是给朕的吗?奇怪的人……奇怪……那半只鸡呢?啊!那只人类!那只叫伯符的人类!把朕的半只鸡还来!

后院中的小狐果断地挖了一个坑,将剩下的肉埋起来,他抹了抹嘴,去追那个叫伯符人类。他变作了美少年,先找到了在大堂上无法脱身的公瑾。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礼仪,拉着公瑾就到了后院。他说伯符抢了他的半只鸡,要公瑾替他讨回来。伯符此刻已经入了洞房,这是在岳父家里,就算是公瑾也不方便过去。纹语想了想,拉着公瑾去找公瑾的新娘。

公瑾的新娘叫小桥,她和伯符的新娘是姊妹。本来就是在她们自己家,这样就是姊妹之间串门,不违背礼仪了。小桥是个热心的女孩,她听纹语讲了伯符拿走半只鸡的事,主动拉着自己的夫君去找伯符要说法。另一边的伯符正和新娘大桥讲话,没想到自己的小姨子会带着自家兄弟和一个美少年来讨半只鸡。

“这是你兄弟?长得真俊!”

“是你兄弟吧!”

“我可没这么俊的兄弟。”

“他是我夫君的兄弟,你和我夫君是兄弟,所以说嘛,他就是你兄弟啊。”

“不管是谁的兄弟,我可没有拿过那半只鸡。”

纹语忽然想起来自己现在还是美少年的外形,伯符并没有见过他。他又思考了一会儿,又变回了小狐。公瑾是知道的,让他的兄嫂妻子知道也应该。见证了妖狐的变身,在场的四人也没有多惊讶。小桥更是个胆大的,她摸了摸纹语那身纯白的皮毛,煞是喜欢。她把纹语抱在怀里,不肯撒手。

纹语对小桥也挺有好感的,他用脑袋蹭了蹭小桥的脸,表示友好。忽然间又想起了他那半只鸡,转头瞪着伯符,嘤嘤地叫了两声。伯符依然坚持他没有拿过那半只鸡,不太明白状况的大桥叫外面的婢女去厨房另外拿了半只鸡给纹语。纹语也不再追究他丢失的半只鸡去哪儿了。

他变回美少年,从大桥手上接过鸡,向她行了礼。亲自送公瑾和小桥回自己房间之后,又变回小狐,叼着半只鸡回到埋肉的地方。亲眼看到埋起来的肉已经被一只带着铃铛的猫吃干净了。半只鸡从小狐的嘴里落下,还没有落地又被猫叼走了。

朕只是在修炼……最讨厌带着铃铛的猫了!

后来听婢女们说,这只猫是大桥的陪嫁。大桥是个好女子,但这只猫绝不是好玩意儿!不能让他留着祸害人!这就是后来,当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兴霸的男子时,狠狠地一口咬定,这个带着铃铛的人绝对是大桥着养的那只猫变的,并且死死咬着不松口的原因。

结婚以后,小桥搬到了公瑾的住所。那只猫跟大桥去了伯符家里,时不时地会变成人样上街和纹语置气。纹语的修仙之路居然成功了,就这样成了狐仙。可惜父母没能等到这时候,就算熬到了这时,终究不是纹语的生父生母,也不知能不能携带。这时候,纹语又想了朱砂,思乡之情难以抑制。是时候回去了,也该回家看看了。可是,眼前的这个男子和朱砂一样让他放不下。

“公瑾,辞官吧。”

“这样下去你可是会死的!”

变作美女的纹语,从身后抱住公瑾,将脑袋搁在公瑾的肩上,用毛茸茸的狐耳蹭着公瑾的脖子。公瑾微笑着继续抚琴,琴音绵软却没有丝毫混乱。纹语见计策不成便放开了公瑾,他变成少年的模样在公瑾面前坐下,抬头看着这张看了多年也没有厌倦的脸,狭长的眼睑总有笑意,这次倒是很认真。

“人生在世,终有一死。”

“在大限之前死去可就不值了!”

“为人臣者得其主,可许死也。”

“孙家的天命不在此,这是早就定好的,神仙也改不了。还有,伯符大限将至。”

琴音戛然而止,停顿片刻后又再次响起,比起先前更为有力。

“无论如何,我总是伯符的亚兄弟,定要为他做些什么。”

纹语变回了小狐,爬上了公瑾坐着的席子,将下巴搁在他膝上,用毛茸茸的尾巴包裹着自己。听着永远听不厌的琴音去会不认识的周公,依然算是在修炼。不久后伯符遇刺身亡,伯符之弟仲谋继承亡兄遗志成为新主,召公瑾议事。

“辞官吧,我带你去修仙。”

“这样下去,你马上就会去找伯符的!”

“你不是还有未了的心愿吗?”

“只有保重身体,才能实现你的理想吧!”

纹语的各种劝诱,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这次决定成败的一战,又会让公瑾折寿吧。公瑾这样的人不应该沾染杀业,会下地狱的。本不应该下地狱的。算了,匹夫尚不可夺其志,公瑾这样的卿大夫有其志,朕也不该妨碍他。不过该劝的朕还会劝的。尽人事,听天命,尽管纹语不过是位狐仙。

公瑾雅步走入大殿,在仲谋期待的目光下与众人议事。白毛小狐在庭院的某个角落仔细听着,像是在修炼。又要残害生灵了,真的要下地狱了。公瑾不过是个凡人,寿命也不够折几次了……朕才不要看这种不惜命的人呢!

纹语告别了公瑾,算了算离家的年岁,变成相应年龄的美貌男子。他没有察觉到自己像谁,只觉得有些眼熟。纹语回到了久违的家乡凉州,先去武都郡谢过乡绅墨络。一别经年,这位乡绅也添上了岁月的痕迹,他家的儿女们早过了结婚的年纪却没一个有着落的。他这样的人家,钱财有余,该结一门好亲。

富贵人家多是良家子弟,哪个愿意与他结亲,就算是和纹语村子里的贫穷村民结婚也是他家高攀了。不是良家的有几个能有钱的,寒门贫户也不敢与他家攀亲。墨络倒是很豁达,他说儿女不婚也没什么,不过是多交些赋税,又不是养不起。

告别墨络后,纹语遇到了几个从武威来的客人。听他们说,武威的贾孝廉又要娶妻了。之前有好几个,不是死了就是给退回娘家了。这次听说是个名门望族的寡妇。她父亲是致仕的京官,和女儿女婿一起回乡。半道上女婿死了,他就一个女儿也没子孙,就张罗着再找一个女婿。

武威的贾孝廉不就是朱砂的丈夫吗?纹语拉住了客人,仔细问了问。哪有第二个贾孝廉,就是朱砂的男人。他又问贾孝廉第一个娘子怎么了。得到的回答是死了。早在路上就听到些风声,现在问到了名姓,或许只是同名呢?他亲自去了朱砂的婆家,坐实了传闻。

数日后,凉州出现了妖狐传闻。每逢下雪,一只妖狐下山杀人放火,致使生灵涂炭。第二年十月,妖狐化为成年男子的形态,再次去见公瑾。如今已是南郡太守的公瑾,身着朱色官服,勉强支撑着病躯,批阅公文。

“弹琴吧。”

公瑾停下了手头的工作,抬起头,看到一张与自己相似的脸有些疑惑。仔细看时,猛然想起了那只白狐。纹语的变化不容易让人识破,唯有满手的指甲长到无法弹琴才让人看出不像人类。公瑾请他坐下,让人拿了些茶水点心,当他是亲兄弟一样招待。

“朕想听你弹琴。”

琴声响起,清泉之音,是初次相遇时的那曲,作为饯别之曲,也算是圆满了。妖狐再次抱住了公瑾,以男子的姿态,将一个发光的球体拍入公瑾体内。

“收着吧,虽然不能延寿,但一年之内,保你无病无灾。”

最后一次了,永别了。

凉州武都郡,名为朱砂的神女杀死了妖狐,从此不再有妖怪为祸。驻守江陵的公瑾,用所剩无几的生命,继续为主而战。

“此曲名为《长河吟》,是我一生的理想所在。”

“忠臣得遇明主,又有兄弟之份,足矣!”

这些话语,随着琴音,渐渐消散。名为公瑾的美人,燃尽了生命之火。此后,世间再无《长河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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