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公明立志传 连载

宋公明立志传

分类:玄幻奇幻 作者:老醋海蜇头 字数:14万字 标签:宋公明立志传,老醋海蜇头 更新:2024-06-27 01:13:39

一个卢瑟魂穿宋江、在异世收集卡片开无双的故事!幻·水浒无双+激·战国无双,可能会借鉴漫画和游戏的某些表现手法,如战斗时吼出招数名等等,此乃作者的恶趣味,无论如何也不改的,不能接受者请默默走开。 ...

朦胧中,似乎一点雨水滴在了我的脸上。

接着,又是一滴。两滴,三滴……

“这雨都下了一夜啦。”

我缓缓睁开了眼睛,觉得头疼欲裂,两眼一阵模糊,好不容易才重新对正了焦距,只看到一片灿烂的阳光泼洒在脸上。我赶紧闭上眼睛,缓了缓神,才慢慢抬起头,嗯,自己正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股混合着泥土和青草味道的特殊气息刺激着我的鼻腔,滴在脸上的好像也不是雨水,而是草叶上的露珠。

我有点迷糊。昨晚我应该是在小酒馆里喝酒来着,因为失恋加失业的双重打击,只好借酒浇愁,喝得有些高了,不过我向来有“酒囊饭袋”之美称,也算“酒精考验”了,还没到不醒人事的地步。

我记得从小酒馆出来,稀里糊涂又走到了我前女友的家附近,一边对着她家窗户撕心裂肺地表达真心,一边搜肠刮肚的大吐特吐的时候,忽然就下起了一阵豪雨,还伴随着一道道耀眼的闪电和震耳欲聋的雷声。

当时我还满不在乎的想:“下雨?太好了,回家省得洗衣服。”紧接着发生的事……

我费力的坐起身来,敲了敲阵阵抽痛的脑袋,继续回想。

对了,当时,好像天上打了一个极猛烈的闪电,我的眼前白光一片,然后耳朵里就被接踵而来的霹雷给震得嗡嗡作响,再然后……

再然后就啥也不记得了!

我茫然地站起来看看四周,一眼望不到边的碧绿草地,远远地,依稀能看到群山的轮廓。右边有一条河,水不甚大,却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清澈。

我明明昏倒在居民区里的呀,为毛会身处荒郊野外咧?难道现在管城大人们有新规定,对待盲流就直接一车给拉到郊区算球?

这帮兔崽子们,老子可不是盲流来的,老子有暂住证!

不过随即我又想起来,昨天我不但丢了工作跑了对象,还在失魂落魄的时候被人顺了钱包,丢掉了一切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和最后两张百元大票,真是比他娘的范厨师还要惨。幸亏裤子口袋里还有一把零票,不然连酒都没得喝。

一边骂着偷我钱包的小偷生儿子俩屁眼,我一边晃晃悠悠沿着河水向前走着,同时还在琢磨着这是郊区的哪一片。渐渐地,我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目力所及之内,没有公路,没有农田,没有人烟,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电线杆子和移动信号塔。

这他奶奶的还是在天朝吗?运营商可是号称已经把信号塔架到了珠穆朗玛峰上了!

再看看这蔚蓝蔚蓝的天空和碧绿碧绿的草地和透明透明的河水,这年头天朝有这样纯净无污染没有添加剂的地方吗?

我揉了揉太阳穴,心里一阵慌乱:我他娘的不是穿越了吧?

我倒不是很排斥穿越这回事,毕竟穿越还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娱乐活动。不过据我了解,别人穿越总有若干种好处,不是穿在了贵族的傻儿子身上,有多少多少田庄土地等着继承,就是穿越还带着网游里的秘技什么的,再不然也要跟某个创世神灭世神混事神近视神达成某种协议,总之就是有一技傍身。老子除了带过来一颗因宿醉而痛不欲生的脑袋之外,还有嘛?

就在我试图寻找身上有没有什么秘籍法宝或是空间戒指的时候,我终于确定了:我他娘的真是穿越了。

我现在穿的不是我那套珍贵的仿阿迪的运动服,也不是我那双只穿了四年的假耐克。我现在穿着一套样式挺奇怪的衣服,窄袖贴身,挺利落,看料子还很好,不知道是绸子还是缎子,摸在手上滑溜得很。脚上蹬着一双靴子,样式虽然也很奇怪,但好像是真皮的。

我的个亲娘嘞,我这辈子就没穿过真皮的鞋!人造革的都少!

再看手上,居然还戴着两三个戒指,都是黄澄澄的,金砸!上面嵌的宝石比鹌鹑蛋小不了多少,光彩照人,虽然看样子不大像什么空间戒指,但依我看,哪个也得值个百八十万。

看这意思我穿越的还不赖,至少没穿成个乞丐什么的。也是,娘的上辈子就没混成个人样,要是穿越还穿成个乞丐盲流,我不如直接跳河自尽算了,搞不好还能再穿一回碰碰运气。

不过,我咋会一个人待在在荒郊野外呢?我那些个仆人、奴婢、保镖还有车夫马夫都哪里去了?我的美貌小丫鬟呢?

现在来整理一下思路吧。首先,我应该是穿越了。其次,从身上的衣服看,好像是穿到了东方背景的时空里,至于是中国古代还是彻头彻尾的异世,目前还无法判断。

他娘的,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太平不,老子鸟蛋精光的穿了过来,什么本事也没有,连炼铁造玻璃也不会,不知道该怎么混下去才好。

正在犯愁呢,忽然就见远处一道烟尘逶迤而来,耳中只听得“嗒嗒嗒”马蹄声响,原来是一匹马。

我心里还算镇定。这来的要是一队人马,我就得准备跑路了,单人独骑嘛,想来应该不会是山贼之类。不过保险起见,我还是把手上的戒指全撸了下来,塞在了靴子里。

不一会马到近前,腾的跳下一个大汉。这人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五以上,虎背狼腰,身上鼓鼓囊囊全都是肌肉坨子,手臂比我的腿还粗,大腿自然就赶上我的腰粗。此人浓眉大眼,鼻直口方,长得是仪表堂堂,总而言之,就是高大威猛、英气勃勃,唯一有些奇怪的就是发型,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披在脑后,头上戴了一个赤金的发箍,说摇滚不摇滚说潮流不潮流,颇有些不伦不类。

我一颗心顿时放下大半。人说相由心生,这浓眉大眼的一看就是正面人物,不是英雄也是好汉,我藏在靴子里的戒指算是保住了!

我正要上前去套套近乎,忽见那大汉抢上两步,单膝跪倒,口中叫道:“哥哥,你原来却在此处,倒叫小弟好找!”

咝——!哥哥?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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