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阎玄一29(1 / 1)

唐朝时,三原县令阎玄一,为人多忘。曾经到州里去,在主人家中坐下。州中佐史从他前面经过,他误认为县里的佐史,便要鞭打他。那佐史说:“我是州里的佐史呀。”

阎玄一很羞愧地道歉并停止了。过了一会儿,县里的佐史到了,阎玄一又怀疑他是州里的佐史,拉着他的手让他坐下。佐史说:“我是县里的佐史呀。”

他又羞愧地停止了。曾经有一个人送他哥哥的书信给他,停在台阶下。过了一会,乡官告诉他领取人到了,他便要过棍子,鞭打送信人几棍。那人不知怎么回事。询问他,阎玄一说:“我犯了大错。”

看着直典,让他回家取杯酒来热伤口。过了很长时间,直典拿着酒回来,阎玄一已经忘了让他取酒,也忘了被鞭打的人,于是便赐直典这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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