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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过着一种被汹涌的回忆与疯狂的思念所裹挟着的生活。现在想来,那段时光就好像一束用镭射纸包扎起来的花束,美丽迷幻、捉摸不定。我每天都带着一种狂热而激烈的情绪,强烈地渴望着我的旧日恋人。我渴望与他交谈,告诉他我这三年里所经历的一切、告诉他我很想念他。

我坐在书桌前写作的间隙里、我站在阳台上眺望远处的风景时、我窝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屏幕时、我站在厨房的灶台边为自己准备饭菜时、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时,我的脑子里都会浮现李莫尔的面孔——他在冲我微笑,嘴角的酒窝陷的很深(以前,我们每次分别又相见时,他的脸上都带着这样的笑意,目光深情地看着我。)有时,我幻想着我一转身、一抬头,或者一睁眼就可以看到他。

回忆翻江倒海。我意识到我根本离不开他,即使我们在现实中已经分开三年了,但在我的意识里,他一直存在于我的世界。我没办法脱离他,成为一个独立的女人,成为我自己。

尽管,我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装出一副非常独立的样子、在我的小说里也写了一些独立女性的角色,可我的内心仍旧懦弱、自卑又胆小,跟小时候一样。我总害怕脱离他,我就会变成一个空壳,没有思想、没有主见,会站不稳、走不远。这种感觉跟我小时候害怕自己因为对抗母亲的意志,而受到语言惩罚是一样的。细细想来,在我们相恋的那六年里,李莫尔一直都像是我的一个透明的保护罩一样,有他在,我可以肆意妄为,也不用害怕受到惩罚,或者失去什么——实际上,有他在,我失去别的任何东西,都不感到害怕。

甚至,在我们分手后的这三年里,我也曾有意无意地将他视为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会用他的口吻说话、揣度他对待某件事情的观点和做法。我模仿他,这是事实。

这种模仿,有时给我带来愉悦,有时又使我陷入痛苦。因为我往往在模仿了他的语言或者做法之后,很快意识到是他在我的潜意识里,帮我说话、帮我做决定,而不是我在主宰自己的生活。这太可怕了。他让我成为了我自己,但他也让我迷失了。可我真的迷失了吗?还是我在换一种方式,怀念这段已逝的爱情?也许,每一种解释都是对的,我只需要接受事实就够了。

我就是这样,偶尔纠结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偶尔又觉得前因后果根本就不重要。后者一定是李莫尔的观念。在我意识到他对我产生的影响后,我会暗自嘲笑自己:罗静怡,你这想法、这口气,太“李莫尔化”了。“李莫尔化”这个词,是我自己跟自己对话时,时常会提到的词。

七年前的那个夜晚,他拉起我的手,我们幸福地走在路灯斑驳的林荫道上。当时他的承诺,是否就是这个词的另一种诠释呢?

2012年的冬天,天气一点也不冷。至少,我的记忆里是这样的。当时,我住在唐延路附近的一处居民社区里。认识李莫尔以前,我已经在那里住了两年多。社区里的楼房是多层建筑,最高只有七层,没有电梯。我住在临近马路的一栋楼的顶层。房间是个大开间,面积大约50平左右。唯一的好处是,房间里有卫生间,还带一个小小的阳台。为了住的舒适一些,我自己DIY了一个贝壳珠串的帘子,将床和阳台之间的空间区隔开,这样就相当于我的房间里多出了一个小小的客厅。我在客厅里摆放了一个二手的双人沙发和一个长方形的玻璃茶几。

那时候,我的生活简单的有些乏味。工作占据了我大部分的时间。到了周末,我要么去逛逛超市,要么就窝在沙发里打开电脑追追剧,或者看看小说。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当时的生活过的不错。我有很世俗的目标,买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在这个城市真正扎下根来。除此之外,就是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看看电影、追追剧、读读书,诸如此类的吧。我没有更宏大的目标和志向。

当时,我觉得在我买到房子之前,我会在那所租住的房子里一直住下去。我很恋旧。旧的环境、旧的东西,总能带给我更多安全感。更何况,我觉得我把小屋收拾的很温馨,住起来也挺不错。我有几个要好的同事来我家时,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李莫尔并不太喜欢我家,他连一天也没住过。

我记得,那是在我们相恋后的第10天,他说他想去我家参观参观。我们约好下班后,在外面吃完晚饭,就一起回我家。为了让我家看起来更加整洁有序,我当天下午特意请了半天假,匆忙回家收拾房间。之后,我又急匆匆地乘车去了他公司楼下的公车站。他见到我时,我假装自己刚下班回来。(那个下午,我可是忙坏了。虽然我家本就干净整洁,但那天早上我起晚了,没来得及收拾床铺、打扫地板,而他偏偏选那天参观我家。)

我们在他的公司附近的餐馆吃完饭,就打车往我家走。社区的巷子里一片喧嚣。一到下班时间,卖小吃和水果的小商小贩们都出来摆摊,巷子里本就拥挤的道路,更加狭窄了。我挽着李莫尔的胳膊,径直往院子里走。我一直沉默着。李莫尔走进巷子后,说了句“这里挺热闹啊”。我简单附和了他一句。我觉得很难堪,也很忐忑。因为从社区门口到我所租住的那栋楼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必须走过一条杂乱肮脏的巷子,才能来到楼下。我担心他从来没有走过这样的巷子,会很不习惯或者觉得厌恶;更担心他将这种不习惯或者厌恶联系到我身上。

楼梯很窄,一级台阶只能走一个人。我和李莫尔一前一后走着。我们越往上走,我的心里就越忐忑。我担心即使我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也掩饰不了房间里的简陋与寒酸。

七楼很快就到了,我打开门,闪进门内。

“进来吧,这就是我家。”我说,“很简陋吧?”

他跟在我身走走了进来,四下打量了一下。他微笑着说:“用换鞋吗?”

“不用。”我说着,指了指沙发:“你坐这里吧,我家太小了。”

“你一个人住,也够了。”他说着坐了下来。

我看见,他的目光落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上、又落到贝壳珠串的帘子上、又落到电脑桌上的那几摞书上、又落到原木色的衣柜上、又落到卫生间的玻璃门上。

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我身上。他看着我说:“你还挺会收拾的,小屋还挺温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虽然我们在一起已经十天了,但是当他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我们两看起来都有些不自在。我想,他的不自在是源自环境的,而我的不自在是源自他的。

“也没怎么收拾,主要是东西多,看起来有烟火气罢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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