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德莱尼家族(上)(1 / 2)

年轻的爱达荷州虽然是在十年以前成立的,甚至比马修的岁数还要小,但是早在上个世纪早期,也就是一八零四年,美国人就已经发现了这片被群山阻隔的乐土。

这一切要归功于传说中的刘易斯和克拉克远征。

这两名军官在总统杰斐逊的指示下组建了远征队伍,从圣路易斯出发,一路沿着密苏里河北上,来到了这片充满未知的神秘荒原,在这个过程中,远征队详细的记录了西北部荒野的风貌,包括西北部的复杂地形、各种印第安部落、动物、植物等等……

其中最令美国人感兴趣的,便是生活在西北部河流里的河狸。

早在十七世纪,由河狸毛皮制成的衣物就在上流社会畅销无阻,由于售卖此类衣物可以牟取暴利,众多毛皮商人组建了专业团队猎捕河狸,这使得美国东部的河狸数量锐减,因此,远征队在西部发现了新的河狸栖息地自然吸引了毛皮商人们的注意力,毕竟在他们眼里,这是一笔近在眼前、唾手可得的巨款。

于是,为了猎取到更多海狸毛皮,商人们开始致力于“俄勒冈地区”的开发,并由此发起了接二连三的西征之旅,通往太平洋沿岸的陆路通道也是在这个过程中被逐渐打通,由此为之后发生的西部大迁徙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十九世纪中前期,西进运动进入了高潮,在政府的鼓动下,无数拓荒者拖家带口的涌向西部,希望能够在这片未经开垦的荒野里寻找到新的财富,传说这里有大片的沃土和无数的矿产等待着他们,先到先得。

而德莱尼家族在西部的历史,也是从这一刻开始书写的。

严格来讲,德莱尼家族是第一批来到谢里丹河谷中定居的人。

早在一八四零年,马修·德莱尼的祖父詹姆斯·德莱尼就怀揣着梦想和愿景拖家带口一路顺着俄勒冈小径向西来到了霍尔堡,不过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向着博伊西继续西行,像其他人那样将自己的终极目标定在太平洋东岸的俄勒冈,而是被爱达荷的美丽景色所吸引,在这个水草丰美的地方定居了下来。

所以,马修其实是生活在这个地方的第三代德莱尼,他出生时,他的家族就已经在此处定居了,他也理所当然的把这个地方当做自己家。

也许原先在这附近活动的印第安族群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但是说实话,这里根本没有人在乎那些原住民的想法,更不会有农场主会把自己好不容易奋斗来的土地拱手让给别人,这纯属是在犯病!

但是人类的天性便是喜欢觊觎那些别人拥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

所以在这片无神之地上,德莱尼的家族和其他拥有土地的家族一样,从始至终都被无尽的纷争所困扰着……

总是会有流血、也总是会有牺牲。

下一代人便伴随着种种罪恶茁壮成长,进入新的轮回。

这便是西部崛起的真相。

XXX

“我都忘了上一次进镇是什么时候了。”终于赶回家的马修从马鞍上一跃而下,牵着缰绳将骏马带进马厩,托马斯则是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去一趟六个小时,回来一趟六个小时,半天就这么过去了,你说人这一辈子能有多少个半天?……所以我最讨厌赶路了。”

托马斯咧嘴一笑:“你知道吗,你小时候的梦想是做一名牛仔。而牛仔这一生有一大半时间都在赶路……”

“什么?”马修回过头来,一脸的不可置信,“别扯淡,我怎么不知道我的梦想是做牛仔?”

“不开玩笑,是真的。”托马斯的表情无比真诚,“我记得是你……五岁的时候,你的生日,母亲问你以后的梦想是什么,你连犹豫都没犹豫就说你想做一名牛仔。结果被父亲好好教训了一顿。我对那一幕印象深刻啊,没想到当事人竟然忘得一干二净。”

马修把自己的爱马牵进马隔间,用手轻抚骏马的鬃毛:“我是真的一点印象也没了……不过这个梦想听上去蛮务实的啊,为什么父亲会教训我?”

“因为只有什么都学不会的废柴才会做牛仔,马修。”旁边的马隔间里传来托马斯的声音,“干最重的活,领最低的工资。哈,稍微有点追求的人都不会梦想做牛仔,那些想做牛仔的人在做了一个星期的牛仔之后也会立刻反悔……嘶,你还记得老弗伊德吗?”

老弗伊德曾是农场上的打工人,也就是所谓的牛仔,在农场一待就是三十年,最后死在了工棚的床上。马修记得,家族的人还给这位老牛仔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遗憾的是老弗伊德的家人不是已经死了,就是在蹲监狱,所以到最后也只有德莱尼家族的部分成员和农场里的打工人们参加了他的葬礼,蛮冷清的。

“印象不深,他死的时候我还小呢。而且你知道的,那个时候母亲不想让我接近那些牛仔。”

“是啊……”托马斯的身影出现在马隔间的门口,“我就是想说,他死的时候,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是他那个破破烂烂的马鞍。他在我们的农场工作了这么多年,到死什么都没留下,要知道我们给牛仔们的工钱还要比别家农场多不少呢,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实在混不下去,没人会选择当牛仔。”

马修沉吟片刻,抬头道:“难道不是因为他总是会去镇子上赌博吗?”

“嗯……也有道理。”托马斯点了点头,“但事实上就算他不赌博,他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几个钱。农场主和牛仔可有着本质区别,我们是雇主,他们只是打工人,马修,你可不要搞混了。而且你应该也不想和一群十天半个月不洗澡的臭男人挤在同一个屋檐底下睡觉吧?”

“当然不想。”马修连连摇头,“但是咱实话实说,赶牛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当你置身牛群之中,你只能顾忌眼前的事情,其他的一切都可以暂时抛在脑后……”

“是很有意思,对我们来说的确如此。不过一件事情偶尔干一次是有趣,一天到晚重复就是酷刑了。”托马斯伸手拍了拍马修的肩膀,“如果让你每天在家和镇子之间往返呢?你可以接受吗?”

“那你不如直接杀了我,这样还更痛快些。”

说完话,马修将马鞍小心翼翼地解下来,放置在一旁的架子上,然后从马鞍袋里摸出马毛刷给爱马梳理鬃毛。

托马斯就靠在门边饶有兴趣地看,良久才开口道:“马修,我现在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问你。”

“什么问题?”

“你该不会以后要娶一匹马进门吧?”

“你怎么不原地暴毙呢?”马修骂道,“‘萝卜’是匹公马。”

托马斯笑道:“难道说换成母马就行了?”

“哈·哈·哈。”马修咧着嘴,假笑了几声,“牛仔的冷笑话还真是好笑。”

“好吧,你就继续和萝卜培养感情吧,我先回去跟父亲报告了,可别忘了给马喂干草,我先走了。”

“——我只是记不住十几年前的小事儿,但不会忘了给自己的马喂食你个老混蛋!”

“随便你怎么说吧,我的好弟弟。”

托马斯刚走到马厩门口,就发现一个女孩儿正站在门边抬头望着他。

是他的女儿玛利亚·德莱尼。

她成功继承了双亲的优良基因,生的十分好看。她的五官精致而立体,就仿佛是被某个传奇匠人精心雕刻出来的一般恰到好处,外加她白皙细腻的皮肤以及娇艳冷峻的气质,她的美,就宛若深谷幽兰,如梦如幻,很容易便会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她没有像她大哥那样在东部的学校里上学,而是辍学回到了西部的家族农场,躲在了自己的舒适圈里——她不想每天都被不认识的男孩儿骚扰,之前在学校的种种经历已经让她产生了心理阴影,她只能在自己家族的农场里寻求慰藉。

“玛利亚,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从窗口看到你们回来了。”玛利亚看了看自己的父亲,又看了看正在给马喂干草的马修,“为什么回来的这么晚?”

“路上遇到了点儿麻烦。”

托马斯当然不愿意跟自己的孩子分享实情——告诉她他们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匪帮打劫,差点就回不来了?他可开不了这个口。

——家长总是会尽力把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展示给自己的孩子,无论这“美好的一面”有多么难得。

托马斯自然也不例外。

然而心思细腻的玛利亚并不是那么好骗的,她一早就看到了粘在父亲外套上的血迹,于是开口质问道:“那你身上的血是从哪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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