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01

江州府的东市,熙熙攘攘,人流不息。相比西市毗连整片的勾栏酒肆,这里南行北货,商贾云集。尤其是东市的独柳街,汇聚了四面八方的各种珍奇。

一身女侠劲装打扮的辛百灵,正在独柳街挥金如土。

这能让辛百灵情绪的得到释放,一旦心情不好,她就疯狂地买东西。仿佛只有将随身金银挥霍一空,所有的不开心才会随之一扫而空。

当然,花钱是辛百灵的宣泄方式,但绝不是唯一的宣泄方式。如果不幸有人在这个时候触碰她的霉头,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顾忌的辛百灵,敢把天都捅个窟窿。

作为镇南大将军辛响的独女,又是“巴蜀第一剑”青云道人的关门弟子,还与暮雨阁阁主沈忘川有婚约在身。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围着辛百灵转,对她千依百顺。这让辛百灵有足够的资本,可以肆无忌惮地刁蛮任性。

辛百灵的人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所以,辛百灵很少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最近的一次,还是那条养了二十多年的老狗死了。

那天,辛百灵两个时辰,花光了八千两银子。

此刻,老管家小心翼翼地跟在辛百灵身后,依照吩咐,怀里揣上了十万两银票。辛百灵是大将军的掌上明珠,也是老管家看着长大的,他当然熟悉自家大小姐的习性,所以满头的大汗止不住的流。

老管家倒不是心疼钱,大小姐生气的时候,只要不惹出别的事,这点钱算个屁。

辛百灵跨进独柳街最大的布行,“隆盛锦绣”。四下看了两眼,随手指了一匹湖水蓝的绸缎,说了句:“要了。”

掌柜见来了生意,跑上前眉开眼笑地连声恭维:“好嘞,小的马上给您包起来!这位小姐真是好眼力,刚到的料子,店里总共才三匹。”

掌柜并不认识辛百灵,这也不奇怪。大将军府虽在江州,但辛百灵幼年便随青云道人在巴蜀学剑,成年后又喜爱行走江湖。加之大将军常年驻守南疆边陲,不在将军府。所以,辛百灵三五年都难得来江州府走动一次。

尽管江州人都知道有个辛百灵,见过的却不多,能记住的就更少了。

这边掌柜正准备将布料包起来,一个身姿妖娆的美貌少妇刚好走进店,一眼便看到了掌柜手上的料子。美妇两眼放光,快步上前伸手一摸,欣喜道:“这个颜色正合我意,做工也是极好的。掌柜,这个我要了!”

掌柜抬头一看,来人是江州知府的宠妾,也是店里熟客,赶忙奉承道:“夫人果然行家,这缎子采用高原碧蚕丝织造,一年出不了十匹,小店可是费了番周折才拿到三匹。”

美妇大喜:“我家姊妹刚好三人,我全要了!”

掌柜瞅了瞅辛百灵,给美妇使了个眼色。美妇看到眼下正准备打包的架势,顿时明白了,面露不悦道:“别把好东西糟蹋了,我也不抬知府老爷出来压人,我出双倍价钱!做买卖嘛,价高者得,总不坏规矩吧。”

话说的好听,但分明就不是在讲规矩,而是在讲官大,还要讲钱多。

老管家迈步就要上前,却被辛百灵抬手拦下。老管家退回身后,不敢多说,只是汗流得更多了。

听到“规矩”两个字,辛百灵就像被一根针刺到了敏感的神经,面色愈发阴沉。

辛百灵冷笑道:“呵呵,价高者得是规矩,那先来后到的规矩呢?买定离手的规矩呢?还是说不要脸的,可以随便定规矩?”

美妇被讥讽得满脸通红,不由骂道:“好个贱人伶牙俐齿,敢说我不要脸,我就撕烂你的脸!”

美妇说话间,身后一名文士打扮,拿着铁扇的高瘦男子便站到了美妇身旁。

辛百灵看出这名高瘦男子不简单,事实也是如此。

这名男子就是曾经凶名一时的江洋大盗“血手书生”,一把铁扇专精贴身短打。一旦近身,开过刃的扇面边缘,可以轻松割破喉咙。扇骨更能打穴分筋,格外阴狠毒辣。

六扇门总捕头曾亲自带队,花了三年时间也没抓到他。没想到,是江州知府暗中帮“血手书生”改头换面,隐匿在知府做门客。

辛百灵看了看手里的剑,冷笑道:“看来还是官大钱多拳头硬,才能定规矩。”

血手书生走到美妇身边,冷眼看着辛百灵,这个距离,他有把握在辛百灵拔剑的瞬间就让她血溅当场。

辛百灵没有一句废话,也不给一点征兆,突然就出手了。辛百灵这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等待和忍耐,不要说敌意,但凡让她觉得不友善,她都可能用出剑做回应。

辛百灵一出手,便是青云道人的成名绝技“七星抱月”。寒光闪动,瞬间点出七剑,见影不见手。

血手书生也动了,扭身、错步、上前,只听“锵”的一声,铁扇展开,寒芒毕露。如血手书生预期的那般,血光四溅,殷红暴起。铁扇以及那只紧握着铁扇的手上,都沾满了淋漓的鲜血。

“血手”书生,名副其实。

只可惜,流的不是辛百灵的血。这一刻,血手书生这才知道辛百灵的剑,到底有多快。快到他想做反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没有反应了。

七星抱月,一式七剑。

第一剑落在手腕,第二剑落在手肘,第三剑落在肩头。铁扇还在手中,整条右臂却几乎在同时分成了三段,齐肩落下。亲眼看到自己的血手变成断臂之后,巨痛才如潮水般袭来。连忙左手在身上急点,封住穴位止血,跌坐一旁。

而美妇哪里见过这种血腥场面,吓得连声尖叫,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左右两侧脸颊,也被辛百灵用剑尖各划了一把叉。直到脸上的鲜血流淌到胸前,才察觉自己也已被剑所伤。顿时两眼一黑,昏死过去。

辛百灵回剑入鞘,咬着牙说道:“规矩!走到哪里,不管什么东西,都敢来跟我讲规矩!”

“把钱给了,那三匹布给我烧了。”辛百灵头也不回地走出布行,刚发生的事对于她而言,连个插曲都算不上。

02

“沈忘川,你不会是骗我吧?阎王杀人,昭告天下,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按理说,要是阎王真要杀你,你更应该待在暮雨阁,江湖中能跟阎王过过手的,也就你戚师伯了。你这跑出来当个众矢之的,我都担心不等阎王动手,你就被别人杀了。”

“我也担心,要不然我把你找来干嘛?”沈忘川说道,然后话锋一转,突然问秦观楚:“你可知道‘阎王’与我暮雨阁事如何合作的?”

“说来听听。”秦观楚也很好奇。

沈忘川道:“对‘阎王’而言,没有他不杀的人,只要委托给到他,他就一定接。那些指定阎王的委托,能不能到阎王手上,取决于暮雨阁。我们有十五天的时间做权衡,如果可以给‘阎王’,我只需将委托放置书房案头,不出两天,他必定会取走。委托被取走后,暮雨阁就可以对外公示了。”

沈忘川无奈道:“五年了,每次委托都被阎王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甚至路师伯亲自守候过他,居然也只是见了个身影。就从阎王和陆师伯的攻守来看,阎王显然更胜一筹。既然阎王能从书房案头取走委托,也就能从卧房的床头取走脑袋。

戚师伯对上阎王也是必输。”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