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我是个精灵,是个纯血精灵,血脉还是我们种族中相当高贵的一支。

像我这样的贵族后裔,本该骄傲地睡在丝绸的床单上,用山谷间的清水沐浴,用带有薰衣草和玫瑰花香气的毛巾擦拭身体。我应当拥有数座华丽的宫殿和城堡,由数量巨大的仆人侍奉,甚至在成年时有机会对精灵王的宝座进行角逐。

然而,我此刻却衣不蔽体地躺在一块粗粝的石头上,与我同样窘迫困苦的族人们一起。我祈求今夜的寒风会稍稍温暖一些,不要又是一个因寒冷而辗转反侧的不眠之夜。

昔日,在这个世界尚由我们精灵统治时,一年到头都温暖如春。古精灵语中没有描述四季的词汇,因为彼时四季还并不存在。我们不需要播种,大地就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我们不需要灌溉,四处就能盛开鲜艳的花朵。

我们的先祖用技艺出众的魔法和无可比拟的意志力建起桥梁穿过波涛汹涌的莱昂河,建起华丽的城堡来安顿他们的子孙们。我们的船舶像人类的宫殿一样华丽,我们的城市广阔而闪亮,我们的王国统一了整个法伦蒂亚大陆,一切都是那么平和而自然。

我曾目睹过那个时代的遗迹,历经如此漫长的沧桑岁月,先祖们的造物仍在历史的长河中闪闪发光。我曾与存在了上千年的精灵贤者交谈,哪怕他们行将就木,谈起曾经的时光依旧目光炯炯。如他们所说,“那是一段犹如黄金般丰盛的岁月”。

然后,人类出现了。

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没人。在一个昼夜之间,他们残害了我们百分之九十的同胞。他们用不知何处而来的强大魔法轻而易举地摧毁了我们的王国,我们的族人躲入森林和群山中,我们的族群分崩离析,我们的君主屈辱地跪在这群野蛮粗野的低劣种族前,用精灵的礼仪献上王冠——我们的王冠,精灵的王冠。

在我们失去这个世界后,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人类们用铁制的武器伤害大地,在她的身躯上留下一道道可怖的伤口,逼迫它缴纳高昂的贡品。他们挥动武器杀戮所有懂得如何呼吸的生灵,甚至把他们圈养起来,残忍地剥下他们的皮革,贪婪地吮吸他们的血肉。许多众神不忍目见这样的暴行,向人类降下一次次的天罚,然而他们仍不知悔改。许多花朵拒绝在这样的世界盛开,纷纷以枯萎的方式体面地离去。

在我们失去这个世界后,残余的弟兄们集聚在群山和森林中,随时准备对人类发起新一轮的进攻。我们称他们为“菲德拉慕”,在精灵语中,这个词意为“最勇敢的战士”。曾经,我们的族群崇拜诗人、歌者和音乐家。而在如今的动荡时期,所有的精灵都以成为一名菲德拉慕为傲。他们是先锋,是勇士,是我们濒危族群的拯救者,是我们向人类发起复仇的利刃。

“我们是精灵,我们是这片大地的主人。我们绝不向卑劣的侵略者屈服。我将永不畏惧,我将死战到底,我将以生命保护我的族人。我们绝不投降,我们绝不背叛,我们绝不认输。”

多年前,我也曾在众位贤者的见证下,用琉璃制作的利刃划破手掌,用最为古老的精灵语言念诵誓言。我的箭快得像闪电,我的刀快得像雷霆。我和我的弟兄们在森林中奋战了许多年,不止一次拦截过人类的商队,袭击过全副武装的军人,也不止一次看到同胞的高贵之血在这片圣洁的大地上洒落。我不止一次向冷酷的众神们祈祷,在我死去之前,请让我多杀一个肮脏的敌人,请让我多杀一个。唯有如此,我的生命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我的存在才有价值。

老约翰是个开心的人。至少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形容他。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无论是令人兴高采烈的乐事或是让人悲伤的噩耗,他都会咧开他那张已经不剩几颗牙的大嘴哈哈大笑。为此,他不止一次被人赶出村镇中的葬礼,也不止一次因为不合时宜的大笑而被人痛打。

“迟早有一天你要被人射死在路面上。”他的老友有一次恶狠狠地吓唬他,“看你到时候还笑不笑得出来。”

那位对他提出如此忠告的老友已经在十一英尺的棺椁中长眠,但老约翰仍然不愿意改掉这个毛病。对他来说,尘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是圣母默西亚的恩赐。因此都值得用得意洋洋的大笑来表示感激。对于别人的指责和否定,他不怎么在意。毕竟他真的很快乐。能用幽默和大笑来化解世间的一切消极和丑恶,这本就是世间的少数派才具有的天赋。

此刻,老约翰正伴随着一支商队,骑行在林间宽广的大道上。他要去看望他早已出嫁的女儿,在萨兰曼尼王国另一端的格兰曼卡。一个向他这样一贫如洗的人本该避免远行,然而他不是别人,他是开心的老约翰。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随心所欲地或活着,不必在乎任何人的意见。

“拉好你的缰绳,老家伙。”年轻的商队首领对着老约翰微笑,“小心从马背上摔下来,当场就让你这身老骨头散架。”

他是个相貌英俊的帅小伙,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所买进的货物总能以不可思议的高价卖出,他所运送的货物也往往不会出现任何差错。他曾经以一介平民的身份进入过萨兰曼尼的皇宫,还得到过国王的称赞,甚至亲吻过国王长女伊丽莎白二世的手。这要得益与他超凡脱俗的口才,更要得益于他绝无仅有的赚钱能力。他在一个月内上缴的税款足以比拟其他商人在一年内缴纳的,没有人不喜欢他,也没有人不羡慕他。

他和老约翰是在马德兰城的一家小酒馆内认识的。在酒精的催化下,两人一见如故,互相搂着肩膀讲了许多低俗到不堪入耳的笑话,当晚还在温暖的妓院内共享了一对半精灵姐妹花。自那以后,他每次途径马德兰城,都一定要找老约翰痛快地喝上两杯。而老约翰也常常等待着这个有求必应的年轻人的到来。

“在你还穿着尿布的时候老子就骑马了。”老约翰哈哈大笑,“想当年,老子可是卡洛斯二世麾下一等一的战士,他们叫我‘罗德里戈再世’。哼哼,老子的故事足够你听上三天三夜.....”

“停停停。”商队首领连忙挥手打断老约翰的胡言乱语,“省点力气,老家伙,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呢。”

十三个留着胡子的硬汉护送着整整四车矿物,稳健地骑行在森林中。老约翰和商队首领走在最前面,不时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让身后沉默而乏味的护卫们面面相觑。

一行人不知在丛林中穿行了多久,大雨突然毫无预兆地降临下来。乌云遮住了天空,清澈的雨点从云层上降落,化作绵密的雨幕,浇得匆忙赶路的一行人破口大骂。年轻的商队首领抬头看了许久,才勉强从层层重叠的黑云中辨认出太阳的方向。他马上下令继续前进,而不是让部下到树冠下躲雨。根据他的情报,一条珍稀的矿脉已经在墨洛温王朝的边缘发现。如果他不尽快脱手这批货物,那这批珍贵的矿石很快就会变成毫无用处的石头。他是个商人,他必须逐利,他必须做出一切举动来避免自己的财富贬值。

大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有些人终会走出雨幕迎接阳光,有些人则注定无法走出这场大雨。雨水和眼泪终会在历史的烈日中蒸发干净,唯有流淌在大地上的鲜血会被人永远铭记。

好吧,有时也并非如此。

“闪电”莱兰巴格半蹲在灌木丛后,背后的弓箭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沉闷的黑色光泽。这是世上最优秀的弓,弓身由被树精赐福的雏菊心木压制,弓弦则由强韧的动物肌腱构成。每当莱兰巴格拨动这把弓的琴弦,他常常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拨动鲁特琴的游吟诗人。他是如此地喜欢这把弓,以至于他不仅请求族中的贤者在上面刻画了富含力量的精灵语字母,还请矮人工匠用鲸骨和羚羊角加固了弓身。制作如此精美的弓箭,再加上一个史上最为卓越的箭手,足以做得弦无虚响,箭无虚发。

马蹄踏动泥地的声音传入莱兰巴格的尖耳朵里,使他的身体微微一颤。他用纤细的手拨开额前的碎发,以避免遮挡自己的视野。在拉动弓弦之前,他最后一次看了看身边潜伏着的精灵弟兄们。他们一个个目光坚定,紧张兴奋,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复仇时刻。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