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太医的变化(2 / 2)

秦汉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本草著作为《神农本草经》,简称《本经》,是我国现存第一步本草专著,其书名最早见于梁代阮孝绪的《七录》。

推测该书并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该书对战国至东汉时期的用药经验,和药物知识等,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总结。

《本经》融合了医药、博物、地理、文化等内容,并以三品、四气、五味、君臣佐使、七情、大病之主等理念与方法等。

已经初步构建了传统药物标准体系,奠定了作为事实药典理论指导和促进医药科学不断发展的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本草学、方剂学不断发展,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是这一时期重要的本草典籍。

该书首创三品分类结合自然属性分类的方法,按照“药名、药性、功用主治、别名、生境/产地、采收、药物七情”等项目,对730种药物进行详细说明。

在医药科学不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医学专著和本草典籍不断问世和出现,医药科学体系日臻完善。

从隋唐时期开始,官方开始逐步建立药事管理机构,并逐步发展进入了官修本草作为法定药典的阶段。

官修本草作为法定药典:隋唐时期中国国力强盛,医药学发展迅速,政府也非常重视医药学的管理。

唐政府中设有尚药局、药藏局,专门负责药品相关管理工作。此间,最具代表性的本草著作为《新修本草》(后世也简称为《唐本草》)。

公元657年(唐显庆二年),唐朝政府令英国公李勣领衔,包括尚药奉御许孝崇、尚药局直长蔺复珪、侍御医巢孝俭、太子药藏监蒋季瑜、太子药藏丞蒋义方、太医令蒋季琬、太医丞蒋茂昌、右监门府长史苏敬在内的二十三位医药家和儒臣重修本草,历时2年完成,由朝廷颁布天下。

成为我国第一部由政府组织编修并颁布的官修本草,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法定意义的药典,比欧洲的纽伦堡药典(1535年颁布)早876年,比俄国第一部国家药典(1789年颁布)早1119年。

两宋金元时期是我国医药学的重要发展时期。宋朝政府较为重视本草典籍的编修,加之造纸术和印刷术的推广与应用,官办药局逐渐兴起,导致涌现出一大批重要的本草典籍。

北宋朝廷组织尚药奉御刘翰、翰林医官翟煦等9人,以《唐本草》为蓝本,参考《本草拾遗》,《本草音义》,《蜀本草》,于开宝六年(973年)完成编修《开宝新祥定本草》,次年(974年)予以重修,命名为《开宝重定本草》。

《开宝本草》在刻板印刷的历史时期,制定了严谨的体例。首次采用黑白字,来代替朱墨分书,并用不同简称,标明文字出处,为宋代本草开创新的编写体例。

明清时期,我国的医药科学进一步发展。《本草品汇精要》是我国古代最后一部官修本草。明孝宗命太医院判刘文泰编修官定本草,定稿于弘治十年(1505年)。

但最终未获刊行,直至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照原本重新绘录了一部(康熙重绘本),后又命太医院吏目刊校,形成《本草品汇精要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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