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幸福的大脚30(1 / 2)

按照时间线,大明王朝开始正式登场,上一章也说了,整个元朝不但统治时间相当短(不足百年),在“那一半”的产量上也是少得可怜。

这也正常,少数民族统治阶层在“宫闱秘事”这方面本来就不擅长,而且蒙古贵族还倔强地拒绝同化,擅长“宫斗”的汉家女子,根本就进不了宫,拿什么斗呀,连个发挥的舞台都没有。

民间倒是另一番景象,由于元曲的高度兴盛,“男女一号”自然不稀缺,很多还脍炙人口,至今热度不减,比如:窦娥,比如:崔莺莺......

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咋说本书也是历史题材,虽然老衲的笔锋很多时候没啥“正型”,但是再怎么穿透,再怎么剑走偏锋,这个历史真实性的底线还是要遵守的。

各位也能看出来,野史和传说这类的素材,老衲并不一味排斥,经过“穿透”,也就是严谨逻辑分析之后,有时是可以拿来引用或者参考的。至于元曲这东东嘛,不能说完全没有原型,但还是戏说性、随意性太过明显,有点跌破历史随笔的底线,还是忍痛割爱吧!

有点遗憾哈!

不过老衲可以在这里不谦虚地“露个底”,也可以看做是预热一下或者做个小广告,贫僧文评和影评类文章的功力.......自诩还是可以一战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之前活跃在论坛的时期,也曾凭借此类题材接受过正规媒体编辑的约稿,所以说水平如何暂且不论,起码的自信还是有的。

在这部作品“收工”之后,老衲计划推出一部结合年代感和经典影视评论风格的连载,名字嘛还没最终确定,暂且备案一个《方寸年华》吧,既有影视荧屏元素(方寸),也融入了年代感(年华)。

点到即止吧!

既然时间线来到明朝,一看标题貌似还有一种强烈的“暗示”

明朝.......

脚还挺大......

再结合一下本部作品历史知名女性的定位......

这不就是大脚马皇后吗?

怎么说呢......

确实,马秀英同志论级别是够格的,正宫皇后嘛!她的另一半朱元璋同志,要说咖位那也是没挑的,更可贵的是,这二位真正做到了钟爱一生白头偕老,甚至在马皇后亲生的太子朱标早夭之后,朱元璋还能不听劝说不计后果地,坚持立朱标之子也就是马皇后嫡孙朱允炆为皇储。他应该知道这其中的隐患,大概率那些叔叔辈(比如朱棣)会搞事情的,但是为了纪念患难与共并相伴一生的发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别管最后结果如何,也不用老叨叨永乐靖难那点事儿,仅凭这位重情重义的朱皇帝,就足够我们这些现代人“汗颜”好一阵子了,用俺们东北话,这是“纯爷们儿”!

如果老衲按照上面这个主线深入铺开的话,倒也不失是一个选择,这二位也不是没有猛料,但是有一种可能性,大概率会整成类似于“金婚”,“牵手”......之类的情感类解压文风格,煽情味道太过明显。首先老衲确实不擅长这类作品,容易露拙,其次,好像也和本书历史主题有点不搭,还是不触这个霉头为好!

那问题就来了,你这妖僧不想写大脚马皇后,欠儿瞪地整这么一个标题戳在那干嘛?

各位可以把格局和脑洞稍微放开一些,思考一下这个标题还可能整出啥幺蛾子?

嫌累的话,跟着老衲的思路也行——

中国古代女性.....

大脚......

再反向思维一下,三寸金莲........

通透了吧?本章老衲想和各位掰扯一个比较大也比较沉重的话题:

中国古代女性的“缠足”问题......

或者直接用大白话,也就是“裹小脚”的问题。

首先必须表明立场,老衲对这个“裹小脚”做法是深恶痛绝滴,也没有什么喜欢三寸金莲的特殊“癖好”,如果给我来个拍戏用的“血袋”,带血的唾沫也是能整出来一些的。

还是先看看这讨厌的幺蛾子是啥时候整出来的吧。

如果从时间点角度出发,缠足最早的记载在商代,这个发起者还是本书的老熟人呢,也就是那位九尾神狐妲己同志,据传她还未完全修炼成人型就被女娲娘娘派到商纣王那里执行任务,一双小脚还是狐狸爪的造型呢,这要是让大王发现了可不好解释,于是乎用丝巾把双脚包裹住,还忽悠纣王说这是当前流行的“美足”方式........

甭管纣王是否相信这鬼话,这个版本简直就是扯出天际,列到这里也就是给大家解解闷,妲己同志祸国妖姬的罪名可以勉强承认,这个裹小脚的“锅”那可是绝对不背的。

要说这缠足陋习真正的发起者,嫌疑最大的是那位南唐后主李煜,这哥们各位可能不太熟悉,但要列出他的作品出来,估计马上就会眼前一亮,不但听过,估计某些位当年写情书的时候还用过呢吧!

春花秋月何时了.....

小楼昨夜又东风........

一江春水向东流.......

冲着灯说,在小姑娘面前用过没?

说实话,李煜就不应该当这个皇帝,如果只在文学圈混的话,不但地位颇高,还不至于落下个亡国之君的名头。

一般情况,文学造诣比较高的历史人物,在审美、艺术、情调等方面,也都有过人之处或者说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个李煜就是典型代表人物,因为他不但文章写得好,在娱乐方面那也是相当的会“玩”!

别管是不是偏安政权,咋说李煜也是一国的皇帝,在这个位置上,什么后宫佳丽、莺歌燕舞之类的,那是最基本的“标配”。这种配置如果用在那些大老粗、半文盲或者是轻度智障的皇帝身上,应该是足够了,以他们的品味,估计只顾着在那流口水了。

但是在咱们文采飞扬才华横溢的李后主身上,这些明显是不够看的,文艺文艺,文学和艺术是不分家的,以朕的文学造诣,你们这些老套的造型,僵硬的舞步,咋能入得了法眼呢,来来来,让朕好好归拢你们一番......

先用镶满珠宝的丝帛把舞女的脚缠住,力度一定要达到把脚趾强行回弯的程度,再配以素袜固定......

由于极度不适应和一定程度的疼痛感,舞姬们走路和跳舞的时候,肯定会有一种和平常不一样的特殊姿态,咱们普通人看到了可能会有一种“病态”的感觉,但是这位李煜是普通人吗,人家可是大才子一枚,在人家眼中,这种略带痛苦的舞姿是有说法的

——我见犹怜!

有没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

这还没完呢,李后主还专门制作了莲花状的“舞台”,让裹脚舞姬在莲花瓣中间翩翩起舞,以达到最好的舞台效果。

写到这各位应该知道这个“三寸金莲”的出处了吧,是不是以前还奇怪呢,这个裹小脚咋还和“金莲”扯上关系了呢,现在看,还真得感谢这位李大才子哈。

要说感谢,还有更重磅的呢,老衲要是抖落出来,某些位男看官估计都得感恩戴德痛哭流涕的.......

到底啥玩意呀?这么大杀伤力吗?

仔细看看上文,在舞姬裹住脚后,再配上“素袜”.......

各位现代人,特别是现代男看官们,没啥赶脚吗?

如果还在那愣装清纯,家人们,这是标准的

——黑丝!!!

有点太丢人,就此打住吧,恕老衲只能无私奉献到这了。

看来这位李煜先生留下的非物质遗产,还真不只是那点酸词儿哈。闲话少说,关于这个缠足的陋习起源于宫廷舞姬这个说法,其实理解起来也并不难,如果用老衲“历史和现代何其相似”的一贯观点来穿透一下,马上就会豁然开朗,可能有的看官还会产生切身代入感呢。

都不用扯得太远,我女儿当初学习舞蹈的时候,老师在那一顿忽悠极力推荐学习芭蕾舞,没啥经验的我架不住那顿忽悠,也就答应了。上了两节课之后,孩子哭啼啼地说脚疼,仔细一看脚趾尖都起血泡了,这才想起来去网上查查这个芭蕾舞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有啥不利影响没有.......

这一查,马上就有想找那位老师算账的冲动,这个芭蕾舞,尤其在前期起步阶段,简单地说,跟裹小脚没啥区别,而且那些个专业演员,从医学角度来看,都属于标准的脚部畸形......

老衲本身就没啥艺术细胞,更没有为艺术献身的高尚情操,这玩意,谁爱练谁练,反正俺闺女是不玩了,爱咋咋地!

可能做法有点偏激,也并没有强行带偏某些家长的意思,引用这段小插曲的目的主要是用接地气的现代视角,阐明本章的论点而已,这也是本部作品经常采用的手法,还是那句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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