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汉奸的历史123(1 / 2)
常科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等,其中以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重要。
明经一般考帖经,墨义,时务三场,以《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仪礼》,《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作为考试内容。
进士先考帖经,次考诗赋,最后考时策。考试由礼部主持,合格者再参加由吏部主持的面试,面试内容为身,言,书,判四个方面。
为保证考试公正客观,还对试卷采取了弥封,誊录,糊名等措施。宋代采取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因此十分重视科举制度,扩大录取名额,并确立了殿试制度。
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其考试细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层次,每三年举行一次。相对世袭制和举荐制而言,科举制具有极为重要的进步意义。
首先,在形式上初步实现了平等竞争,为大批的社会下层人士,提供了一条凭个人努力,而入仕为官的途径。
其次,提高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加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统治。但自明清以后,由于其考试内容死板教条,文章格式僵化,而不符合社会需要,在清末时期被废止。
2、文官的等级与俸禄制度。中国古代官员的官职代表其职守权限,品秩表示其等级高低。
周代的品秩制度是“九命制”,即以九个等级来确定诸侯百官的品级地位。
秦汉实行粟石品级制。
魏晋时期则采用品,石,班,命等划分官等的方法,并逐渐形成了九品十八级官制。
隋朝官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级,共有十八级。
此外还有封爵制度,如《周礼·王制》记载“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后秦国商鞅制定了二十等军功爵制。秦汉承袭了二十等军功爵制,但有所变化。
唐代实行五等九级爵制。明代皇室封亲王、郡王两种爵号,功臣封爵分公,侯,男三种。
清代功臣封爵,分为二十七等。俸禄是官员的经济报酬,按其等级发给。《周礼·王制》云:“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从西周到隋,都是实行以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秦以前官吏的俸禄主要是封地和禄田。两汉时期以粮食为主,俸额以斛为单位,按月发给。
唐代官员俸禄有岁禄、月俸、职分田构成,实行实物,货币和土地并行的俸禄制度。
宋代官员待遇优厚,俸禄以货币为主,官员除了月给俸钱之外,还有禄粟,职田等实物和土地报酬,以及“衣粮钱”,“餐钱”,“给券”,“茶汤钱”等津贴。
明代官员俸禄是以米为单位,折成钞,钱,布,银等形式发给百官。清代官员的俸禄以银为主,银米兼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