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汉奸的历史123(2 / 2)

1、至高无上的王权是传统文官制度存在,和运行的基础。君主集权专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统治的基本形式。

君主握有包括官吏在内的一切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各级政府,大小官员都只是王权的组成部分。

而且文官队伍层层节制,上级官员主宰着下级官员的升降任免,自上而下的授权,与控权体系使权力指向单一,人身依附严重。

导致官员形成了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由此滋生出种种弊端。

2、腐败现象严重。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所以,可以说,腐败是一切专制体制不可救药的固疾。

在中国古代君主集权专制体制之下,尽管有诸多法令,和专职监督机关。但由于监督机构的权利,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权利同出一源。

而且监察体制单一,其作用和效力极其有限,所以官员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

3、缺乏行政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在中国古代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政府官员的职责十分简单。

各级官员最基本的职能为兴教化,倡礼仪,维持治安和催粮征税。关于行政技术的问题则更多地倚重于幕僚和胥吏。

而且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由地方乡绅自治,极少需要国家行政权力干预,因而官员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整合,调控,管理社会的行政知识和技能。

4、官本位是古代官制文化的核心。官员不仅拥有权力,还拥有财富,声誉和各种特权。做官首先是一种身份等级,其次才是一种职业。

从观念形态来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亦可引申为“唯有做官高”。

这主要是因为做官有种种好处。首先,在古代社会分层体系中,元代人分十等,官居第一,即“官”代表较高的社会地位。

其次,升官与发财始终紧紧联系在一起。官职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赋税,不服劳役,年节赏赐,陋规津贴等各种好处。

再次,法律还赋予了官员种种特权。王公贵族即使犯罪,亦有“八议”或“官当”制度,即可免于或从轻处罚。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历史悠久,体系严密。特别是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作为考选官员的形式,在技术上已臻于完善。

其体现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精神,深为当时欧洲各国所仰慕,并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创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983年,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在中国演讲时说:“当我被邀请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

“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课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时,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并没有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中获得新生,而是随着大清王朝一道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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