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娘说主妇 - 分卷阅读116

,史书上就得写为“唐文武圣帝”——这下多出了两个字;但后来,他又被加谥为“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于是,得称呼他为“唐文武大圣大广孝帝”——这对写史的人来说,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如果记述到努尔哈赤这部分,估计仅称呼都需要占用一页纸,这是完全不给写史的人留活路呀!
于是,继续用谥号来称呼皇帝就不方便了,但是“方法总比问题多”,史学家也不傻,他们另辟蹊径,改为用庙号来称呼皇帝,于是,李治他爹,就被称为“唐太宗”,李治,则被称为“唐高宗”。
李治的称号,跟他爷爷李渊的称号非常相似,他爷爷被称为“唐高祖”,这个祖和宗,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来说,庙号的选字并不参照谥法,但是也有褒贬之意。□□、高祖开国立业,如李治爷爷,唐高祖李渊;太宗发扬光大,如李治他爸,唐太宗李世民;世祖、圣祖、成祖重新打了次天下,这个唐代没有,但明朝有,如明成祖朱棣;中宗、圣宗是中兴之主,如我儿子,唐中宗李显;仁宗、孝宗、睿宗乃仁爱孝顺的贤主,如我小儿子,唐睿宗李旦;玄宗、真宗、理宗、道宗为人好玄虚,如我孙子,唐玄宗李隆基;肃宗有中兴意愿却没有成功,有心无力,如我曾孙,唐肃宗李亨……
李治的高宗,是什么意思呢?意为“由盛转衰”!后世认为给李治上这个庙号,原因是:“高宗在位后期权力被武则天架空”。
其实,庙号和谥号一样,都是在皇帝死后议定的,而且是朝议决定的,如前面提到过的,许敬宗的谥号就是大臣商定,报皇帝批准。所以,这个高宗,也是李治死后,由大臣们商定。
由盛转衰,这明显是个贬义,我和儿子们当然都不愿意,我们觉得李治在位期间,将国土面积扩到那么大,说是有为之君都可以,用一个守成之君的庙号不过分吧?于是跟大臣们商量,希望将庙号改为:哲宗、兴宗、成宗、显宗。
但是,大臣们不同意,他们说,物价飞涨、国土缩水、官员机构膨胀、国库空虚……大臣们意见空前一致,我们孤儿寡母争不过他们,只能认下“高宗”这个庙号——如果我真的权力那么大,我怎么都不会让李治戴上“高宗”这顶帽子!
李治驾崩后,遗诏中命令:“太子李显在他灵柩前即帝位,军国大事有不能决断的,兼请天后处置。”——后世有不少人,看到“兼请”这两个字,说李治和我那时关系不好,李治这个“兼请”的意思,是对我的权力的限制!
想得真多!皇帝的遗诏,也是诏书,只要是诏书,就要走三省的流程,否则无效。所以,所谓的遗诏,根本就不是李治的意思,而是国家意志,但国家只是一个名字,它不会说话,不会发表意见,所以,实质上,这遗诏是三省长官,也即宰相团的意思!
而当时宰相团是哪些人呢?史载:“三省六首长,尚书省仅左仆射刘仁轨在位,仁轨年八十二,不能问政事;门下省仅刘景先守侍中(即见习侍中),景先原为裴炎下属,不敢与炎争权,炎任中书令,既主管政事堂公务,又同时兼管本省事务,为方便工作,遂迁政事堂至中书省。此迁实际上是三省制破坏的表现,中书令在与侍中的较量中占了优势,由此确立了中书省在三省中暂时的主导地位。”——这段记载说得很清楚了,三省姓“裴”名“炎”!
史书又载:“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初七(李治去世后的第三天),裴炎上奏说太子尚未即帝位,不宜由他直接发布诏令,有急需处理的重要事情,希望发布天后的命令由中书省、门下省施行。甲子(十一日),唐中宗即皇帝位,尊天后武则天为皇太后,政事全取决于她。太后因泽州刺史韩王李元嘉等地位尊贵,威望很高,恐怕他们发动变乱,便都给他们加三公等官衔以安定他们的情绪。” ——三省相权,可以与皇帝相抗衡,我一个太后,名不正言不顺,怎么制得住他?我傻了才会同意!可是,他请示完了,根本不管我的意见,直接就颁布了,还对外宣称,是我的意思,我当时觉得,情况不妙!但是,更大的变故还在后头。
我接到密报,裴炎打算废掉我儿子李显,从太宗的儿子中选一个立为新君,最有可能的人选就是韩王李元嘉。
李显登基一个多月后,即二月初六,裴炎说有事奏报,请我到乾元殿相商,我到了之后才知道,他以我的名义召集了百官到乾元殿——他这是要动手了,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动手。
裴炎与中书侍郎刘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领兵入宫,宣布太后命令,废中宗为庐陵王,扶他下殿——我全无准备,只能将计就计,认下废中宗一事为我的命令,并宣布,立李旦为新帝。
裴炎当场反对,我寸步不让,问他,是否打算行伊尹、霍光之事?——万幸,裴炎当时的势力,还不足以取李唐王朝而代之。而我这个太后,并不是长年幽居深宫的妇人,我处理朝政十余年所积下的威望,在这时,发挥了作用。裴炎只能把他心中的人选,给憋在肚子里。
当他说,缓一下再议时,我就知道,我已经赢了——我只是没有准备,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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