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月色固然静谧,他心头始终不宁。

  木芳倒了扰,在月下便匆匆离去,芳草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上来,陪他一起穿过回廊,两人都不说话,宁静的夜色之中唯有夏虫阵阵鸣唱——而夏日很快也要过去,秋节将至。沈雁在这样想着的时候,回廊栽着云杏树的地方处突然冲出个人,手里提着一尺来宽卷春瓷的一个小灯,走得急了,险些把灯里的蜡烛泼在他身上。

  那人“哎唷”了一声。飘摇灯火之下,眉目甜美生动,腰里仍然挎着描金的千机百宝匣,匣中双龙探头,在月下十分明亮。

  “怎么是你?”借着月光,她看清了他的模样,讶异地问道。沈雁心里飞快地转动着,不知她若问起自己为何在此,他该如何答她。他是否该撒个无关紧要的谎,将此事含混过去?但要是她从哥哥那里知道此事,那位公孙氏家主难免又要觉得他心怀叵测。

  “你陪雪江来这里?”她天真地猜测着,沈雁含混地“嗯”了一声。她身后拖着的一大群侍女和仆从,这时候才赶上来,声声叫着“小小姐”,场景有些滑稽。公孙玥挥手教他们都退下,又转过头来专心跟沈雁说话,

  “你来得正好,我正给一对镇尺刻字,不知道写点什么好,上回见你,你做的好诗文,不如跟我来参详参详。”

  她把先前那个问题忘了,沈雁松了口气。公孙玥往前走了几步,又停下问,“怎么不来?”沈雁挑了挑眉毛,将目光投向转角处。

  转角处站着个人,素净的白色道衣,俊秀非凡的脸庞藏在阴影里看不清楚。公孙玥顺着沈雁的暗示一回头,他“啧”了一声,转身就走。

  “雪江!”小姑娘早跑上去一把拽住了,让他脱身不得,只能待在公孙玥手里,像只被狼衔在嘴里的兔子——只除了这条皮毛靓丽的小狼过分漂亮娇小,而这只“兔子”比她高出足足半头还多。

  沈雁抱着手臂过来人似地笑看——他忘了自己也不过是十八岁的年纪,一心为已赢得良人青眼,与她颠沛相守而有几分自得。

  任重而道远啊……不如他帮他们一把。

  沈雁突然起了玩心,他站在原地,语调悠闲地添油加醋,“我折腾了一天,实在累得不行。公孙小姐要不要问问雪江兄?要论诗文,他可也是第一的。”

  公孙玥欢呼雀跃,整个人差点贴在他身上,雪江动也不敢动。

  沈雁看着拉住雪江不放的公孙玥,和别扭地红着脸的雪江,心中沉重忽然一洗,心情大好,笼起袖子走出门去。

  皓月清光洒在他身上,长风又吹动他的衣袖。

  虚浮的脚步声自沈雁身后传来,打碎了思绪。他转过身去,看见月下有女子临风独立,苍白如月,单薄得又像个鬼魂。

  “夫人。”他低头,向这位公孙氏的女主人施礼。公孙氏扶着丫头的手,也稍微低了下身子,飘飘悠悠地在他面前站定。

  “我夫君请您赴宴。”她用中气不足地说道,凑近了,沈雁能看见那惨白似纸的皮肤上,有格外明显的两道青痕,她的神色也十分倦怠。

  “我送夫人一起过去吧。”他道,极尽贵门高子之礼节。苍白如牛乳的夫人看他一眼,压抑地笑了笑,“夫君要您一人过去,”

  沈雁心下一沉——她不可能不知道她丈夫是什么人,此举有什么意思。

  “这样恐怕不妥。”他迟疑推辞,风度翩翩地微笑,“您是主母夫人,家宴怎能不在席上。”

  “无妨的。”女人空洞地说。她还是个年轻妇人呢,沈雁想,比自己,比白无忧也大不了多少,可神气却衰朽枯槁,虽然身子活着,魂灵却已经到土坟里去了。

  细看起来,她也是清秀可爱的女人——眼珠乌黑,手脚纤细,圆融的鹅蛋脸和秀美的五官,尤其是那一头黑发,披散在肩上,头上又带着茜色的罩纱遮露,显得很是动人。但丈夫让她的美貌变得枯槁,眼睛里没有光彩,走路也摇摇晃晃的像是游魂。

  “席上没有夫人,实在不成礼节。”

  沈雁向她聊表歉意,带着芳草离去,从月亭上下来的侍从走在前边为他们提灯,灯火飘飘悠悠,一直连到楼梯上边,他拾级而上,白玉栏杆被灯火染得通透,楼下夏花繁似锦,围拥着假山小亭,将他托在当中。

  正对着小湖岸,高踞一座露台,公孙玉荣就在里头坐着,一身新锦衣,面前搁着一壶酒,几个时令果菜。

  “公子来了。”他站起身来。沈雁急忙还礼入座,“不该劳动夫人亲自来请。”

  “沈公子地位尊贵,怎能就随便让下人去。”公孙玉荣越过坐席为他斟酒,他将杯子拿起来抿了一口,酒很淡,跟他家乡的烈酒不可同日而语,但轻薄凉爽,正应夏时。

  “此酒若何?”公孙玉荣期待地看着他,沈雁笑着称许一回,又道,“这几日原来要承您照拂,何必今夜又劳烦赐宴。”

  公孙玉荣将手里的杯子搁下,笑道,“小妹说公子诗文才情,五国殊绝,这样的人物,能坐下跟我说几句话,又有何求呢。”他顿了一下,“更何况,小公子以后跟陛下是要在这南方地界长住的,我当然也愿意深交。”

  沈雁也停杯,将瓷酒盏往前推了推,轻声道,“家主忘了,我跟陛下,早晚是要回京城的。”

  “前儿的消息,长公主赵莞带一万北方人,已经出了重山。”公孙玉荣慢悠悠地说。

  “那又能如何?她一日不到京城,一日就还是长公主。”沈雁强作镇定。但她既然敢带五千人入关,就说明沿途诸位城主,她根本没放在心上了。重山关到北方的咽喉天涯关,再到芙陵,行军也就不到三个月的路。那么这三个月里,公孙玉荣跟他背后这个大家族,他势在必得。

  他坚定道,“有不臣之心者,相信陛下势必会予以扫除。”

  “依我看,陛下还是先看顾自己的性命比较好。”公孙玉荣突然语出惊人,沈雁正待变色,他却忽然一挥手,让下人提出个精巧的鸟笼子来。

  一只只有巴掌大的小鸟正站在笼子中梳理羽毛,这不是野鸟,它一身翎羽油光水滑,显然常常有人打理,且即便关在笼子里,被众人围看,也无半点惊慌失措,反而用小喙挑去些脱落的细毛,从容地从食罐里取食饮水。它漂亮极了,尤其是胸口,有一块宝蓝色的月形羽毛。

  “公子知道这是什么?”公孙玉荣问他。

  “愿闻其详。”

  “这小家伙叫‘月心子’,是守江出的一种小鸟,每年冬天离开守江,去楚庭抱窝,春天复又归返。去时在哪个檐下,回来时就在哪个檐下,从无疏漏。而且身形小巧,善隐于月色,此地的杀手称‘凤凰台’的,很喜欢用他们传递消息。”

  “几天之前,我们子弟在屋檐下捡了一只,从他身上发现了这个。”

  他递给沈雁一张小纸条,后者打开,却只见勾画改抹,都是暗记,全然无法读懂。他向公孙玉荣投去疑惑的眼神,后者答道,“凤凰台传信,都是暗记,就怕走漏风声,不过万幸,落到别人手里或许是废纸一张,落到我手里,我却看得懂。”

  “您从哪里学来?”沈雁顺着他的心意问下去。

  “我年少时最受叔祖穆言宠爱,常在他膝下玩耍,叔祖跟凤凰台上那位‘月神’交情匪浅,故而便将他们的暗语教我。”公孙玉荣有些自得,“他们用的是守江古语,按九星十五宫的大盘调动位置,如今穆言叔祖已然谢世,出了凤凰台,天下没有第二个人能看懂他们的暗记。”

  “……那么,这暗记上写的是什么?”

  公孙玉荣突然凑近了他,沈雁按着桌角,努力让自己不要后退,直视他的眼睛。

  “你那位小陛下,有人想要她的性命。”

  秋罗十四。

  这个古怪的名字不期然又在他脑海中浮现。

  “我已致信梦山兄,要他加强防备,但凤凰台要杀的人从没有杀不了的,区别只是或早或晚。”

  公孙玉荣拍拍他的肩膀,亲昵地道,“小公子,若真有了那一天,你到我府里来吧,跟我小妹作伴,好是不好?”

  沈雁这一回不动声色地微笑起来,“我明白。”他说,“多谢家主为我们的事烦忧。凤凰台或许神通广大,可陛下也没那么不堪一击。”

  公孙玉荣但笑,又问他,“天晚了,夜里发寒,我们进屋说话?”

  开玩笑。既然对象不是那黑发红衣的少女,那他的贞操还是很要紧的。

  沈雁轻巧地从他的掌控中退开,“我给您吹笛子,可好?”他微微一笑,如月中仙人。

  此时离花火夜宴,还有五日;离梅氏与公孙氏樊江大变,还有十七日;离公孙氏兵出落木岭,四十二日;而离血涂、荒草、野坟相,整好三十年。

  章四十四

  这往后不过两天,府里进进出出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沈雁所居位在公孙氏这座别墅的东北角,算是最幽静的地方,但即便是他这里,来往的人也显见多了不少,窖藏的陈酿、成车的时令菜蔬、从南方来的稀奇果子,北方来的鲜活珍禽……源源不断地运进府里。

  沈雁开始理解公孙玉荣的话了。

  “人活着就是为了一辈子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这天下权柄又有什么用呢?”

  公孙氏的家宅,不仅极贵,而且极奢。与沈雁看惯了的芙陵名士们截然不同——秦地以清淡朴素为风雅,哪怕是公子小姐们的屋子里,也都不置金珠宝贝,以古为贵,以古为尊,别的不说,但看连薛玉楼的嫡幼子薛信世,贵为王夫,在屋里的陈设也不过是自己的一幅画,一个檀香炉,仅此而已。

  这远在守江楚庭一带的豪族并没沾染秦地旧贵族的习气,屋里、亭中、院里都是设色明艳:屋上铺着的是灌浆琉璃瓦,映上日月之光,彩色饱满得几乎要溢出来;罩窗是石蕊和樱桃红,宛如云外霞影,犹在夕照时分美不胜收;亭里园中遍植凤栖梧牡丹、水新点翠的月季、十重叠瓣美人醉等稀奇名贵的花朵,小湖边上漂着名贵的睡莲。满眼大红大紫,不拘拼色撞色信手拈来,又不觉俗艳,反而十分随意悠闲,使整个庭院都显出一种美人春困般的慵懒艳丽。

  这些日子里各色剪花纸,云石彩屏送进府里四处摆设,给这位春困美人又添一层艳妆。沈雁一人在屋里,十分闲逸——雪江被公孙玥缠住了不得脱身,公孙玉荣和夫人又忙着筹备大宴,也没人来打扰他。

  木芳这两天之前就回来了,他秉性最是爱玩爱笑爱热闹的,主人不加管束,他便也乐得清闲,每天都跟莫月,林松儿等一群年龄相仿的小侍卫到府内府外各处玩耍,买来各种各样的新鲜东西,美其名曰“孝敬主子玩的”,实际上沈雁倒不怎么着迷这些小玩物,都随手赏了给芳草、莫月他们,有些特别稀奇的,送给府里的小孩。

  他绝口不提沈雁交给他的那一件任务,回来的时候只交给他一个不大点的小锦囊。

  “陛下给您的。”他轻声道。

  沈雁抽开系带的编金绳索,里面只有一张纸头,和一枚沉甸甸的玉佩。玉佩他不认识,是个凤穿牡丹的花纹,但显然极为昂贵,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能据有。沈雁只看了一眼,知道木芳已完成了他的任务。他心里颤动不止——因为自己的缘故,有一个什么人,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已经消失在这世上,死在街边的污水沟里,再也不能站起身来宴饮、欢笑。

  这是头一遭,有人因为他的缘故丧命。这个人如有妻子,那他的妻子就再也没有丈夫;如有手足,他们便再也见不到兄弟;如有儿女,幼失怙恃,嗷巢而泣;如有父母,老来丧子,草木为悲。

  沈雁觉得有些惭愧,一半是为这个人本身无辜丧命,另一半则是由于某种他自己都未想到的平静——尽力想象这陌生商人死时之情景,并未在他心中激起想象中那么大的波澜。他只知道自己的计划必须有条不紊地继续。

  他着魔地瞪着那块莹润的玉佩,翻来覆去地看,那凤眼上有一小块暗红色的脏污,他赶紧用大拇指抹了好几回,抹了又抹,却总觉得那一小块暗红色就在那里,怎么也抹不掉。

  他一下子把玉佩放开,任由它落到地上,清脆地摔成两截。

  芳草在屋外听着了,不敢进来,只警醒地问,

  “公子?”

  “无妨。”沈雁笑了一声,“你去吧,留我这儿一人就好。”

  他低下头,从地上捡起了那块碎成两半的玉佩,将其弃置一旁故意不看,又拈出了在锦囊里还剩下的那半张纸。

  纸头的样式非常熟悉,是宫里联诗时所用的凝霜,南方贡纸即便经过一路颠沛流离,仍旧白如新雪。

  看来,他娇纵任性的小皇帝,终于决定给他那个迟来的回应。沈雁摩挲着那半张纸,将沾血的玉佩忘到了一边去,怀着某种极为期待的心情,缓缓展开凝霜贡纸。

  但纸上没有诗,只有他的一副小像,纯凭记忆勾勒而成,八分相仿,二分不像。旁边是白无忧龙飞凤舞的一笔草书,

  “快归!!!”

  沈雁哭笑不得,一方面觉得自己小儿女般一往情深的期待都落了空;另一方面又觉得要不这样,她就不是那个放诞恣肆,张牙舞爪,小猫一样的白无忧了。

  天下女子千千万,为何他偏得爱上她?这简直是给自己添堵。

  他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来走出去,将锦囊、玉佩、和那半张人像纸都揣在怀里,举步走了出去。芳草轻巧地跟上来。

  “我看你好像长高了些?”沈雁打量他,笑道。

  芳草在他身后停下步子,懵懂地看着沈雁拿手在他脑袋上比了一下,“这我不知道……公子。”

  “原先你到我这儿,现在就快跟我平齐了。”沈雁比划,又问他,“衣服袖子、裤腿子短不短?”

  “那倒没有觉出来。”芳草摇了摇头。

  沈雁像对自己的一个幼弟一样,握起他的手腕比量一下,“袖子短了。”又道,“赶明儿回去了,让他们重新做吧。”

  芳草受宠若惊地应承了一声。两人一起到二门上去,看一队走商赶山的伯蓝人,春风渡出身,在中庭里搭了一个宴饮所用的方台,没用一滴胶水,只有精巧的木质楔子环环相扣,不得不说是巧夺天工。等到一切完工,他们便叫自己的妻子姐妹,和年幼的儿女们过来,用剪子小心地裁开寸寸昙纱,剪子上必须镀银,不然就会伤了这价值万金的轻纱内部隐含的脉理。

  这都是沈雁家乡的东西,他便坐着,给自己身边的小随侍一样样地讲来。昙纱片片泛着流光,但却只能挂几天,其美妙的颜色便会褪去,宛如昙花一现,因而才有斯名。在沈雁的故乡,贵族的少年少女们常用昙纱来做婚礼吉服,一些平民少女,或许要织数百丈菱纱,才能换来大婚之日一身昙纱嫁衣,在沈雁的家乡,也有“百丈菱纱一束昙”这样的说法。

  将这价比黄金的东西结结实实地拿来挂了一圈帐子,挂得歌台四周如围了一圈淡烟,这大概是只有如公孙氏这样巨富,又不顾念他人口舌是非的豪族家室才干得出来。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风和日丽,昙纱在日月洗礼之下越显光彩非凡,其美到达顶峰的那个夜里,公孙氏夜宴下冯吴中馆。

  举凡与公孙家人交好的,几乎都收了请柬。这其中又以公孙玥的朋友最多——公孙玉荣所识者多是生意来往,他夫人又是个沉静寡默的人物,倒是沈雁立夏节在楚庭江心画舫上见过的人基本到了个全:孔州白氏那位严毅的三公子跟他娇美的夫人,两人站在一块,相映成趣,让人心里想为他们主持这桩婚事的老人,当也是很有趣的一个人物;颇有长者稳重端庄之风的郑氏嫡子,这回也特意推了公事赴宴。

  以及,梅家的二小姐,梅岚。

  梅家小姐扶着丫头的手甫一下轿,沈雁不由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怔在原地——他本以为梅氏与公孙氏如今交恶,自己之前又派木芳刺杀了从公孙氏叛至梅氏家臣处的伯蓝商人,谋划挑拨两家的关系,因而此次大宴断不会请梅家的人。

  看来公孙玉荣将公事与私事分得很清,又或许的确是宠爱妹妹,两家主人交恶,并未影响到孩子交友的事情。梅岚姑娘到来大大出乎沈雁意料之外,但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难逢之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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