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照影(1 / 2)

随后,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又是几天过去了。

有时候,于涂沿着秦淮河畔慢慢地散步,看着水里的倒影,心里会有一种莫名的情绪。

《将军》火了,在这个连活字印刷术都没有发明的时代,居然靠着人与人之间的借阅与传抄,就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果然,我还是喜欢写作啊……于涂望着水里的那个影子,默默地想着。

原本,穿越过后只是想做一个普通人。普通地学习,普通地生活,普通地跟随大部分人的脚步,考入学宫,这才是他想象中的样子。

但不知怎么的,就提起笔写下了第一个故事,然后遇到了荀含章,又对小说进行修改……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如此粗制滥造的一本小说,竟然没有扑街,反而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鸡窝里的生活是枯燥的,日复一日的学习,日复一日的吃饭、睡觉、早起,有时候于涂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行尸走肉,重复着无意义的生活,即便最后考入了学宫,前途一片坦荡,但那又如何呢?

只有每天清晨,当他安静地蹲在秦淮河畔,提起笔,想象着一个故事在自己的缓缓展开的时候,他才蓦然发现,自己还活着。

做回自己喜欢的事情……真的很快乐。

就像是在孕育一个新的生命,无论它有多么的丑陋、愚蠢,或是荒唐,都是由自己创造出来的,独一无二的。

所以当高崇儒拿着他的《将军》,向大家分享的时候,于涂忽然就感受到那种,怎么说呢,莫名的喜悦。

某一天早晨,荀含章来河边找他的时候,手里捧着一贯钱。

一贯钱,等于一千枚铜钱。

荀含章告诉他,这是《将军》问世后,一些抄录它的读者主动付的钱,他们把钱交给自己的哥哥,然后又由哥哥“寄”给自己。

她告诉于涂,以前她的哥哥荀牧有过一段很低谷的时期,那时候他谁的话也不听,于是自己化作一个匿名的笔友写信安慰他。现在,这本书就是以这个匿名笔友的身份发布的,她公布了他的名字,叫“涂章”。

现在,涂章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在等待他的下一部作品。

于涂接过手里的那一贯钱,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慢慢消解。

那一天晚上,他提着那一贯钱,去杏花楼买了归儿一直想吃却舍不得买的桂花糕;买了好几斤米,买了新鲜的蔬菜,买了鸡蛋和肉;还给父亲于岁买了一根上好的毛笔。

那一天,他的背挺得笔直,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了家里。

枣红色的木门被轻轻地推开。

天色已近夕暮,落日将他的身影勾勒出一抹淡金色的轮廓,宛如将军凯旋。

房间里响起了那声熟悉的“哥哥”,声音温温柔柔的。

父亲于岁眯着眼睛抬头看了他一眼,眼角露出笑意。

“我回来了。”

于涂也笑了起来,这一刻他感觉无比轻松。

烛光忽明忽暗地亮起,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开始吃今天的晚餐。

这是于涂穿越这么久以来,晚餐第一次不是稀粥。

他给归儿盛了一大碗白米饭,一只手撑着脑袋,笑吟吟地看着她吃。来到古代这么长时间,他没有一天不盼望着能吃上正常的饭菜,可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了,他自己却一口也没有吃,而是不断地给归儿和父亲夹菜。

“慢点吃,别着急,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于涂宠溺地摸了摸归儿的脑袋,眼睛却有些湿润了。看着归儿狼吞虎咽地把饭吃完,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把碗里的每一粒米都舔的干干净净,看着她吃完后还忍不住打了个饱嗝儿,于涂的心里忽然一阵心疼。

她也不过是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啊,却这么久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

若不是为了供自己这个哥哥去鸡窝上学,生活又何须过得这么拮据?

“哥哥,你不吃吗?”

思绪被归儿的声音拉回现实,视线对上了那双清澈的眼睛,于涂笑了起来:“当然要吃,是归儿吃得太快啦,哥哥刚拿起筷子,你就把饭吃完啦。”

轻轻刮了一下小丫头的琼鼻,惹得归儿一阵羞赧,红着脸跑掉了,一边说着:“哥哥讨厌!”

于涂望着归儿跑开的身影,目光轻柔。

另一边,父亲于岁看着于涂,眼中也有几丝笑意。

于涂原本以为,父亲应该会问一下自己,这些买菜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为此,他还提前准备了一套说辞,用来让父亲安心。

可是于岁却笑眯眯地看着于涂,轻声叹道:“涂儿长大了啊。”

然后,便不再多问。

两人安静地吃完了剩下的饭菜,气氛有些沉默,却也很温馨。

于涂寻了个机会,来到父亲平时抄书的桌子旁,偷偷把那支快用秃的毛笔换成了今天新买的毛笔。

只是,视线无意间扫过,他的身体忽然震了一下。

那堆积的文稿上,正在被抄录的书封面上有大大的两个字:

《将军》。

耳边传来父亲于岁带着笑意的声音:“听说最近这本书颇为风靡,不少人想要观阅,所以最近抄的书多数都是这本。我简单看了一下,讲的故事还挺有趣的,你要不要看看?”

“我……嗯……看过了……”

有点尴尬……于涂随便敷衍了几句,落荒而逃。

世界上所有人夸赞自己的小说自己都会很开心,唯独这个时候,有些情怯。

……

入夜了。

月亮摇摇晃晃地挂上了夜空,繁星满天。

于涂举头望月,心里想着,不知自己看到的这轮明月,和前世是否是同一轮呢?

如果没有穿越,这个时候的自己会在做什么呢?是听着音乐,刷着微博,玩着游戏,还是在苦恼地挠头码字,在不大的出租屋里来回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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