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不予起诉57(1 / 2)

杭城市叉叉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审理,基于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嫌疑人马德撞倒栾守元的过失犯罪事实,最终做出对马德不予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被不起诉人所在的单位以及公安机关,不留案底。

刑警队的傅贺还特意打来电话,半恭喜、半安慰,之前在调查期间,需要避嫌,不该说的不能说。

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地告诉马德,他本人其实从始至终都是相信马德的,同时也很讨厌栾成龙,从一开始就看出那家伙是故意诬陷好人、讹诈钱财。

马德表示欣慰归欣慰,但这事肯定没完。

傅贺问为什么。

他说:“我觉得栾成龙还是会告的,从他的心理机制来说,能诈个几万元钱最好,诈不到也不损失。另外,更重要的是,他要故意转移人们对他的怀疑。”

傅贺停顿了两三秒钟,问:“你是不是在暗示我,栾成龙蓄意谋杀。”

这种可能性,警方和检方的调查团队当然都考虑过,但都不敢明说。

一是这个性质实在太恶劣了,假如是真的,将会造成什么社会影响,简直难以估量,故而不能轻易摆在明面上来揣测,心里想想,调查的过程中留意这方面的迹象是可以的。

第二就是从来没有发现过可靠的证据,能支持这种“荒唐”的猜想。

基于这两点原因,尤其是第一点,本着息事宁人的一贯作风,大家当然是觉得,这件事能过去,就让它过去最好。

马德直言不讳地回答:“就是这个意思!我百分之百肯定,就是这个畜生干的!”

“有证据?”

“没有。但是人性、人心,栾成龙这人这段时间都是怎么干的,他对媒体怎么污蔑我的,在医院、公安局和检察院门口怎么闹事的,说的那些话有多恶毒,不全都摆在眼前吗?”

傅贺在电话的另一头默默点头,马德看不见。两人都心知肚明,这两个星期,栾成龙干的事有多恶心。

多的不提,只说他让自己才上初一的女儿,旷课跟着他在公安局门口下跪哭诉,脸上涂抹鸡血,举着“还我爷爷”的牌子。

丢人现眼不说,还撕破女儿的衣服,指使她往检察官身上扑,不去就拳打脚踢。

所有的言行举止,也就骗骗媒体和不知细节的民众,肯定骗不了司法机关,经验丰富者一看就知道是演的。

能干得出这些事的人,雇凶弑父也未必做不出来。

再结合身边人对他的各种评价,谋杀的结论就不难相信。

然而少数人相信没用,关键证据找不到,一切枉然。

“马德,我知道你受了委屈,但说话必须实事求是,随口乱讲,就和栾成龙一样了。这件事过去了,别放在心上,就算他起诉,也告不倒你。”

“他告不倒我,我必须告倒他。否则一大群不知道真相的傻瓜们,照样认为我撞了人,因为他们就愿意相信这个,所以大家都把‘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挂在嘴边。”

“你这么年轻,怎么把人想成这样?”

马德心中苦笑,明明事实已经如此了。

“傅队长,个人感受就不谈了。总之,我一定要让真相大白,如果这桩谋杀案能够被侦破,您的头衔,大概也就傅副得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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