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一个简单的拼字(1 / 2)

同样是公司每季度的新品发布会上,“作为一家服装企业,仪式感很重要。穿衣,也是一种仪式感。如果没有这种仪式感的话,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披着一个麻袋上班。”李袁总是在会议之初一语惊人。

一番慷慨发言后,他往往会环视全场,发现某人的衣服少了仪式感,便会一针见血的指出来:“你,说的就是你,那个谁——”想了半天愣是没记起来对方的名字,不过也不妨碍他继续输出,“你怎么穿了一条睡裤出来上班?”

小胖弱弱地举手,他挺委屈的:“这条棋盘格的裤子可以外穿也可以家居。”朱确看了一眼小胖穿的黑白交叉的长裤,确实觉得这种裤子很实用,能称得上那句“浓妆淡抹总相宜”。

“以后换西裤,记住你是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品味什么时候都不能丢。”话毕,李总就抿了一口自己的速溶咖啡。

一番工装的小风波,又让朱确联想起那句: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风波过后,公司继续“品赏借鉴”那些大牌的衣服的设计。

每每到此时,李袁都会拍着自己的大腿说:“妙啊,秒啊!”

顺着李总的目光,看着视频中那些T台的模特,朱确一时不知道这个“妙”字指的是设计师的服装还是模特的猫步,还是一语相关。

之后,便是设计师交作业的时候了。如果设计部实在拿不出好的方案,李总就直接一拍桌子,就按着着模样“致敬-借鉴”,用李总的话来说,就是咱先要解决有和无的问题,再解决好与坏的问题。

这次,罗璇出席了会议;会前她就一副踌躇满志的模样,还向朱确眨眼;想必她是有一鸣惊人的提案了。用罗璇的话来讲是,“昨夜,我的偶像给了她灵感。”

果然,她在会议上提出了一个主题:马甲:“你们看,如今流行叠穿,看似无意的披了一件又一件,实则是心机满满;这短袖+马甲一叠加,层次感顿时满满的,营造出一种不经意的氛围感,简约而不简单,是那些崇尚简洁的小仙女的首选。”

果然,模特在白T上披上一件马甲,顿时,不羁感都出来了,毕竟马甲是西部牛子的元素;与会有人啧啧陈赞。

“可是,咱这是夏装,这样很热。”胖子说,胖子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在衣着上追求简单舒适。

“所以——”罗璇拿出把剪刀,当场在模特身上裁剪,将白T的上半截直接减掉,就留下两个袖子,缝合起来;再跟下半身拼接。

鬼斧神工说不上,倒是有点匠心独运之妙了:“噔噔噔——,你看,这样还热吗?”

胖子也挑不出刺来了;倒是李总带头拍掌:“好好好——咱这个夏季,就定一个主题:元素拼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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