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贴标签的仓鼠,一本书的缘分(2 / 2)

男人嘴角邪魅一笑:“十个亿以上,或者交给国家。”

听见“交给国家”四个字,朱确抿了抿嘴唇,那显然是他的一个玩笑话;“等等,你怎么知道“蛇尾铜鱼”是青铜时代巴丹吉林沙漠消失的故国的一件物品?有讲到吗?”朱确转念一问。

男人继而莞尔,指着她书中的《沙海》说:“你手中的章节,讲到了。”

朱确这才翻阅了几十页,没有深看;听着男人说:“沙海,对于我一个稻米而言,是一个比较特别的章节;你看着吴邪几十年,从一个从点到面破局的男孩;从这儿变成了一个从面到点布局的男人;自己的心中也是有所感慨的。”

朱确仅仅只是听着,不做评论;只见男人低头笑了一下,“你手中的书,这家店只有一本,你看完后;能让给我吗?”

“哦!”伴随着长叹一句,朱确这回才明白,原来自己是拿了对方想要的书,才引来这么一通搭讪;于是,想到自己是章节间跳着看的,就将书递了出去:“你要吧。”

男人愣了一两秒,继而释然,道了声,“谢谢。”便买了书离开了书店。

看着男人的背影,朱确有点恍然;以一种这样娓娓道来的语气跟她叙说一件事的人,仿佛就停留在了校园时代了;往事惘然,久远得就像是上辈子的事了;社会上的前辈,都喜欢跟她说“你不需要知道这么多。”

朱确有带着仓鼠散步的习惯,可能是自己孤独习惯了,也知道孤独的味道不好,不忍抛下仓鼠和明灯独坐,所以就提溜着笼子出来了。这个社会的包容性很强,虽然偶然有人对于一个提着仓鼠笼子的女孩侧目,多数人还是匆匆而过。

林荫带的前面,一个男人牵着一条狗在散步,男人长身玉立,那狗也是器宇轩昂。看着那狗的背影,就知道那是一只拉布拉多巡回犬,朱确不觉对着那背影感叹了一句:“好帅啊!”笼中矮穷矬的仓鼠白了她一眼,她觉得她有必要解释一下,“我觉得那条狗好帅。”那不是违心的话,她对于狗的兴趣更浓些;然而招来了仓鼠更大的白眼,仿佛在说,“什么眼神?那家伙黑漆漆的;跟我的一身白毛有得比吗?阳光那么大,还不躲躲,晒焦了,那就没救了!”

因为一狗一人组合太过于耀眼,“溜鼠”的朱确跟他们同路;狗散步的时候,一般会几步一个点地撒尿作为标记;一个分叉口处,眼看着就要分开了;只见那狗的主人蹲下来,从地上捡起了什么,在拿在手里,走了。朱确一边心里感慨:“这个铲屎官好有素养,居然捡起了狗屎。”一边对于一堆横在林荫道的已经晒干的狗屎绕道而行。

溜鼠走累了,朱确就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掰着她那个汉堡包吃;突然一个小足球被踢了过来,尾随而来的正是那条非常帅气的拉布拉多寻回犬。小足球被石块磕住了,狗则是被路人朱确手里的汉堡包吸引住了,徘徊了一下之后,居然蹲了一下来,摆着尾巴乞食。那只拉布拉多寻回犬一副油光水滑的小样,一双杏眼亮晶晶的,让人心生怜爱。虽说是一个比较贵的犬种,模样却跟某个中华田园犬有几分相似,这让朱确特别有好感。于是她掰下了半边夹在汉堡里的肉分给了拉布拉多寻回犬。

“菊菊——”朱确和犬正玩得开心之际,远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朱确抬头一看,这位唤“菊菊”的男人似曾相识;在脑中搜寻了一番了之后,朱确醒悟过来,“那不就是那天跟我讨论盗墓笔记的书友!”

男人款款走来,脸带微笑,这回他穿了一身休闲的运动装;先是拿回了那个小足球;向朱确微微点头示意,坐在了石凳上,一手托着足球,另外一个手盘着狗头;侧脸对朱确说:“咱又见面了。”

朱确一时恍然,没想到一本书的缘分,能维持那么久的记忆;偶像的号召力可想而知啊。朱确心里默念着。

“它叫菊菊?”朱确问。

“对啊,菊花的菊。”男人说着,扭头对狗子做嗔怒状,“到处乞食,馋鬼。”那效果甚微,狗子还想要多些。朱确就干脆将整块肉给了它。

男人看着女孩手中的两块素的夹饼,脸上有歉意,“这多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跟它同名,我也叫——菊,就是英文名字叫Daisy。”说罢,朱确不好意思地埋头吃自己的那块素饼。

“方解!谢谢上次的让书之恩。”说着男人便伸出了右手。

“哦。”朱确惊讶之际,忙乱地腾出右手,回握了一下;男人的手心温暖有力;握手的力度显然比她大上好几倍。朱确抿嘴一笑,心想,“书友就是书友,特别的有礼。”

两人相对无言,干坐着,突然朱确身旁的笼子发出了“吱吱吱”的一声,循声望去,竟是那仓鼠的声音;叫完后,它还不忘将几颗瓜子藏于自己的颊囊里;一脸警惕地盯着外面的肥狗。狗子大块食肉的情况,显然是引起了仓鼠的危机感了;它难道想着万一狗扑上来之际,趁着笼子打开之时,夺路而去;末了,还不忘捎带些干粮上路,果然是一只心机鼠!

“哈哈,失礼了。”朱确有点尴尬地干笑着。

“哪有。”方解说着,不禁多望了那笼中鼠两眼,感叹到:“我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仓鼠将种子藏于自己的颊囊的。”

“这有什么稀奇的吗?”朱确不解。

“你知道那些沙漠的噬齿动物吗?也是仓鼠的近亲。”言博指着笼中的鼠,说着,“它们也有用颊囊贮藏食物的习惯。”

“沙漠?老鼠?”朱确重复着几个关键字,心里却默默的稀奇了一番,她一直觉得老鼠这种动物得依靠盗取人类的食物为生,没想到这么厉害,居然在沙漠这种恶劣的环境活下来了!接着用一种颇为敬佩的目光看了仓鼠一眼。

“沙漠的噬齿动物有以种子为生的,它们在沙土中翻出的种子,要拿回洞穴中,就藏在颊囊里。”方解继续说着。

“哦!沙漠也有种子,我还以为沙漠很荒凉呢。”朱确不怕在外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无知,一副未谙世事的表情。

“有啊,这就是沙漠的妙处了:在一片荒凉下暗藏生机,等待雨后的一瞬间。”言博说着,眼里也有光。

朱确不知道如何接话了,两人短暂的沉默之后,她客套了一句:“书友你,知识好渊博,你是做什么的?”

“哦,我就是个汽车厂商的工作人员。”方解回答,“那些都是从一个生物学家的科考札记中得知的。你想知道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去翻翻书,就有了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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