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情鼠义》无色大大赐评74(1 / 1)

读夹袄大大的作品,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不过小色在此砸两个石子,砖头我不敢举起来,怕没有砸对地方,自己闪了腰了。

在人物上面,我觉得李楠这个角色塑造的还是可圈可点的,给人感觉一个人情味很浓的小商人形象。顺便提一下,美女又具有才干和精明大脑的不多,正好还给夹袄大大智勇相救,简直就是无巧不成书,撞了南天门,走了桃花运了。

引用:果然是味好药,李楠一听就着了急,抱起我的胳膊就腻上来:“哥哥啊!”摇头摆尾的样子,还真让人受不了,特别是……我被李楠叫哥哥,哪次都不是白叫的,比抢劫还厉害。这栋门面房起码值一百万。

这一段描写,比较客观的写出李楠的嗲和精干,我觉得还是挺幽默的。

而觉得比较奇怪的就是,你为她抓了小偷,最后你和灵MM居然成为她的摇钱树,这个感觉有些让她占便宜鸟。而大大可是从第一章,到第N章,不过看见你除了悄悄的按摩,打枪的不要之外,也就是修炼后能够看到她的玉体。这个投资回报率很低的说,我觉得前面YY不够,居然看了那么多字,夹袄大大还是处男,不爽。

灵MM话很少,就是太神奇了,居然三下两下就让李楠发家致富了,真不知道哪个是女主角了。肥水啊,全部去了别人的腰包。不爽,超级不爽,越到后面虽然看见夹袄大大和两位美女,都是圈钱,拿房,持枪有些YY的,不过不够YY得彻底。

对于当军官的夹袄大大,勇斗小偷那一段,描写的不够威猛,猛男被打得眼睛都於青块了,心疼,也觉得这孩子真窝囊,看着窝火。在夹袄自身的人物语言描写上,稍微逊色于李楠,性格特征不够强,不够让人过目不忘。

对了,前面出现的小猪,我觉得吃牛肉干的猪也太奢侈了,好在夹袄哥哥让它中间没有出场达到10个章节左右,不然破费不少。

描写小猪,看来夹袄哥哥没有和猪培养过感情,宠物猪我养过的,非常喜欢异性的拥抱,会顺着小腿往上用鼻子拱,目的就是申请拥抱。而且猪很怕冷,你的书里面季节的感觉没有,而且时间概念我也比较模糊。环境的描写,哥哥似乎有些忽略了,大笔一挥,春花秋月全体解散了。虽然穿着T恤,怀疑是夏天,不过似乎小猪夏天很臭的说。夹袄哥哥明显是把小猪和小狗混淆了。

本书最不爽的就是没有一点点擦边球,虽然看见

引用:李楠的体恤和灵儿差不多,也是如脂如玉一圈小肚皮。不过胸前突得厉害,让没出息的人咽口水。裤子倒是短的多,根本就是一条短裤,两条腿明晃晃眩人二目,这个就不是咽口水那么简单了,据说没出息的人会流鼻血。

不过这些不解渴的,同样没有出息的偶留着鼻血,隆重向夹袄哥哥抗议,人家大大的书,几万字都换N女郎做肉垫了,你搞半天,连一个美女也没有那个过。不是要让我等色狼憋死吗?强烈要求门户开放,让李楠美女和夹袄哥哥有那么一点点“接触”,不然哥哥的书就是“绿色环保,老少无欺,符合ISO9002”的非商业书了。

夹袄哥哥敢于用第一人称,这也彰显了大家风范,通常第一人称对于“初出茅坑”的小色来说,已经尝试过失败的滋味了,如今一看哥哥大作,顿时感慨,只有好文笔,才能造就好作品,本书值得一读。

小色才疏学浅,还请夹袄哥哥海涵,砖头轻轻的擦在哥哥的脸上,希望不使你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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