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论书 宋飞大大赐评42(1 / 2)

下面是宋大点评

夹袄大大莲座:

小小鬻花奴于华山论坛的一句戏言促成这篇文字,想来有几分缘分有几个意外,所谓戏言原本只是玩笑之语不想大大要求的却是书评,当其时花奴叫苦不迭眉头重锁几欲晕厥,西历新年伊始旧历年关趋叩,对信口开河胡乱许诺的后果体会加多一层,应节亦应景。

但水已泼出,收无可收唯践诺可解,此其时也。

大大在留言华山论坛“求评重点和大致要求:人物塑造,情节安排,语言”,某日已就语言一项提出意见,鬻花奴生性疏懒忍不住祭出五鬼搬运的技俩,略加修改便注水完成对“语言”一项的意见,想君必谅我。

对大大处理文句的感觉——很快,无论是一版看下的感觉或是连续阅读之后,跳跃得让人呼吸紧张,为什么这样说,且看我摘引原文的段落:

黑毛锃亮,根根立起,一蹿老高。李楠想起来,有一种小黑的亲戚叫豪猪。

一都市女孩,一民国俏婢,一宠物猪,浩浩荡荡去吃饭,于家傲感觉不错。店小二也是个没见识的,被李楠骂了句:“没见过宠物猪吗?人是人他妈生的,猪是猪它妈生的。”店小二老实了。一顿饭,人猪尽欢。于家傲这才发现,小黑吃的竟然不比自己少,还好牛肉。这怎么养活得起。

一个道姑出现在于家傲的眼前。青色白底布鞋。水色的旗袍,不过没有开衩。头上挽了个髻,插一根竹制的钗。手上倒是没拿拂尘。白白净净一张脸,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眉眼很分明,清纯高雅。这是灵儿吗?有点像。还真是,小道姑一下子就扑过来,哥哥赶紧搀住了。

这三段只随手摘引的,没有上下文的联结。

作者大大对标点符号不知是情有独钟还是刻意为之,过多的标点和口语化浓重的原因使句子节奏感强烈,这样来处理不但在感官上加剧了读者阅读的速度,而且让人情绪紧张甚至有了不想仔细咀嚼的念头,爽是爽了,但总是觉得差了点什么,好像对着一个说话节奏奇快的人,听他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知道的听过的故事一古脑地倾泄给自己,让人有点慌张有点不习惯。

有段小说开篇和结尾处的文字个人相当喜欢,记忆里不止一次把它搬出来,现在再把它搬来:

一个人,一口箱子。

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在满天夕阳下,默然的走入了长安古城。

朝阳初升,春雪已溶,一个人提着一口箱子,默默的离开了长安古城。

一个沉默平凡的人,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

这几段文字,简单、很简单,几乎到了“增之一分则太长”的地步,但正是这种没有多少雕饰的意象文字却给人以诗一般的感受,给人以空灵的想像空间,越读越有味道。

大大可以比较一下,您的文字和我贴出来的有何不同,同样是短句相似的标点符号使用量,但效果却有着质的区别,您的文字总让我觉得象放闸泄出的水,滔滔然。而我在阅读它们时仿佛象一个在闸口奋力逃生的落水者,欲张口呼救却被更多的水灌进口里,一浪接一浪的不是高潮而是令人窒息的紧迫感,毫无美感可言,它们只能算是比较好地完成了传达信息的作用。余者,无他。

如果没有相当的功力,可以用诗化的极其凝练的句子行文,这样的处理手法应该慎用或者不要用。

而且大大在描写人物动作时一些连续的场景时总是喜欢分解它们,具体的例子就不再哆嗦了。也曾思索您的文风为何以此,百思不得其解,遂又看了一次除了“外传”之外的杂感,其中“有事烧纸,关于夹袄”里有这样的自述“军旅一十五年,酷爱传统文化……”,十五年的训练、严格的军旅生活,其中的精神必然溶合到人的血液里使得举手投足之时,字里行间都会隐约听到那“立正、稍息”,“一二三——四”嘹亮整齐的口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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