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不是你这太“双标了吧!?”(求追读,求投资、收藏)49(2 / 2)

钟正义这边话一说完后,张伟一反常态的没看桌面上的材料!

反而是直接对着话筒说道,

“审判长,我申请排除这个证据,该证据系违法取得!”

这时,又如一记炸弹,将刚刚“平静下来的湖水”,“炸出了阵阵水花!”

法庭上不管是旁听席,还是庭审公开网的网友已经炸开了锅。

原本刚才对张伟不利的形势,这一刻似乎有所逆转!

“六啊,张大律师,这操作神了!”

“就是,相当于,我反驳不了你!那我直接从根源上釜底抽薪!”

“哈哈哈,坐上小板凳,看看狂徒怎么屠杀他们!”

……

罗老师也很意外,刚才自己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张伟直接实行起来。

可是排除非法证据,也要有具体的排除事由啊!

不能说自己的申请了,法院就会立马批准。

钟正义继续敲响了法槌!

“咚咚……”

“法庭上请保持肃静!”

“辩护律师,请说明你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

张伟这时候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带,这应该算是反击战的开端了吧!

“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是,该证据的侦查人员通过威胁、引诱和欺骗的的方法取得。”

“侦查人员对我被告人,具体作出这样的引诱或者保证:……”

“你只要说了你不小心杀掉他,就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没有了嘛?你再想想,好想想……你难道不是故意杀死他的嘛?”

“我劝你好好想想吧,否则牢底坐穿!”

“我告诉你,别把我们不当回事,你要是不说,你不承认防卫过当的话,一会儿你就别想睡觉,也别想吃饭!你好好想想吧!”

“……”

“所以就是在侦查人员连番48小时折磨之下,我被告人才做出如此的供述!”

“依据《刑诉法》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之有关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幸好昨天下午再次与蔡洋洋接触的时候,

让他好好想想这段时间有什么“异常现象!”

他也是足足想了十几分钟后,可能这段经历是十天前,但是还是将其告诉了张伟。

张伟得出这个“讯息”之后,简直是基本上拿到了“丹书铁券”一番。

这下子对于自己的无罪辩护,反而是更有希望了!

张伟一番操作下来之后,也把林耀东给整懵了!

不是,现在都法治社会了,这是哪个老六,居然想出这么吊炸天的审讯方法!?

刚毕业的还是转业回来的“小菜鸟!?”

这TM纯纯大冤种,一下子把自己的诉讼策略给全部干扰了!

这多少有点把自己给气炸了!

但是这时,只好硬着头皮上了了!

“辩护律师,你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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