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不是你这太“双标了吧!?”(求追读,求投资、收藏)49(1 / 2)

“咚……”钟正义敲响了法槌,

“这一阶段结束,下面开始下一阶段的举证质证。”

“先由控方的公诉律师出示证据。”

林耀东这时候,站了起来,拿着透明的密封袋。

里面装的正是那天蔡洋洋夺取龙哥的刀具。

“证据一:这是案发的时候,双方争抢的刀具。以此来证明,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利器之下,被告人应该有意识到该刀具可能会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来佐证被告人确实存在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嫌疑。”

听完这话之后,张伟内心也是暗自发笑。

不是你这太“双标了吧!?”

他林耀东说出这话的时候,难道没有意识到,这刀难道不是那位龙哥首先掏出来的嘛?

如果没掏出那把刀,这场危机原本可以避免的。

退一步说,在刀没掉落的时候,蔡洋洋也是处于一种危险紧迫的状态……

黄莉莉这时候低声说道,“师傅,我感觉他的论证理由真的好牵强啊!”

张伟笑了一下,“你跟随你第一反应走就对了!看我如何反击他!”

张伟知道从这时开始,到一会儿的法庭辩论,对决已经算是开始了!

“该证据的合法性、与案件关联性等都不存在异议,但是对方律师凭借着该证据来证明我代理当事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免太过于偏颇了!”

“我方的质证意见是,该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正当防卫过当的事实,因为从被害人龙哥持刀,到我方当事人持刀,对于两人来说,同处于一个相同的危险状态。故而,我对该证据用以证明的待证事实证据力较为单薄,应以其他证据用以交替佐证。”

林耀东嘴角笑了一下,他知道这个证据是证明力不够的!

但是接下来的证据的话,足够劲爆!

“证据二:侦查询问笔录中,被告人亲口告诉侦查人员,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预见性,即,可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当。以此来佐证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上已经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与前一组证据已经达到相互印证,具备故意杀人的认识条件和现实条件。”

当这个证据一出的,众人也是一中哗然。

旁听席上群众也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

“卧槽,啊这!!这不是坐实了故意杀人了嘛?”

“怎么办怎么办,张大律师,你也要落败了嘛?”

“罗老师,快给我讲讲,还有什么办法把局势给拉回来啊!”

……

罗老师看了刚才的第二组证据举证执政的时候,才明显感觉到原来第一组的证据出示,就是明显的“烟雾弹!”

这第二组证据才是“真材实料,”即实锤蔡洋洋可能存在过当情形。

“这次证据,的确很有说服力!除非除非……”

这时罗老师稍微停顿了一下,但也下面的网友给急死了都!

纷纷开始留言催促着罗老师继续讲下去。

“罗老师,别卖关子,快说,除非什么!!”

“就是就是,张三老师,您老人家就是坏,老吊人家胃口!”

“张三老师,快说吧,可把我给急死了都!”

……

罗老师看了大家的评论,脸上笑了一下,没急着讲下去,反而是端起自己的茶杯,抿了一口后,缓缓道来。

“除非,这个证据不合法!!”

罗老师刚说完。

“咚咚……”钟正义敲响了法槌。

“全体保持肃静!”

“辩护律师,请对刚才公诉律师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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