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告状52(2 / 2)

  尽管不像十街上那样前屋后院、呼奴唤婢的阔绰,也够不着有几份本钱的产业商人那么大生意,可这样也就能不负担起那么多的人,成本大大减少,只需一个帮佣,再买一个女儿就成。

  有时候帮佣还可以两家共同去雇,这就更省了。

  自家做花娘总比在酒楼里要好,没个自家的住所好招待客人,挣的钱比她们多些。

  别看身上衣服首饰不如玉娘福娘的昂贵,但要是真论起手上的银钱嘛,估计玉娘现在是远远不及的。

  毕竟她们几家是结伴互帮,当妈妈的太过恶毒苛待女儿坏了名声,旁家也不敢和她一起了,能平安无事住到现在,可见彼此的性情还算是宽厚,对手底下姑娘们或许能宽松些。

  珍珍就是从马家出来的,从小被马三娘抚养,相当于是她女儿了,性子养的活泼。

  她与花老爷的结交也有趣,花老爷好歹有些本钱,这样的商人按理不该去那地方,可谁想后堂巷口有一家食杂铺,专卖些鸡鸭兔的杂碎,不是正经吃食,可耐不住店主手艺好,卤的杂碎丝毫没有内脏腥味,反而又辣又香,实在下口。

  花老爷当时便是特意去的,在那店里吃的多了,又喝了好些酒,被风一吹有些头晕,竟径直摔在了巷子口,多亏珍珍听见了动静,好心出门扶了一把,这才结识下人来。

  一来二去就做了快两年,靠着花老爷和他介绍的几位客人,她替马三娘也攒下了好些银钱,听说还打算过段时间就将原先屋子给买下来。

  也正为此,对于花老爷在酒席上常和玉娘说笑,冷落了自己一事,珍珍也不生气,反而也爱听玉娘笑话,有时花老爷催得急了,她还来救场呢。

  这样厚道的脾气,怪不得玉娘与她没长久相处,也有了几分交情,谁能不爱温柔爱笑的大姐姐。

  这会子见福娘喜新厌旧弃了自己而去,玉娘便携上珍珍的手往前走去。

  还没去拜过佛祖菩萨呢,来寺庙正经大事都忘了,真是色令智昏。

  既然到了这里,不拜正主可不礼貌。

  三月里拜了玉皇,那是道家的;现在再拜拜佛祖菩萨,这样一来,佛道两家自己也算是拜过山头了,见面三分情,总该照顾照顾自己吧。

  至于外头那个,先不算,地域在西边呢,恐怕管不到东边的自己,等什么时候过去了再敬香。<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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