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修史的争论126(1 / 1)

  谢恩税收上来之后,没有即刻将这些银钱转运回前莽京城。

   而是就地开始利用这些钱赈灾,招募了大量的灾民到两江各地河渠开工,一方面疏通河道,修筑堤坝,一方面修缮被洪水冲毁的民房建筑。

   在这个过程当中,前莽朝廷多次命令郑通立刻带着谢恩税的银子回京城复命,郑通都充耳不闻,继续他的赈灾。

   同时他还借机查抄了大量两江之地的地主士绅的家产,把他们的存粮用作救济粮,把他们的银钱用作灾民河道开工的工钱。

   如此,经过郑通三个月的赈灾治理,竟然就把两江之地的水灾给治理好了。

   不仅如此,因为在这期间他已各种最近,查抄了大量地主士绅的家产,收起来了大量的银钱,前期挪用的谢恩税非但补充齐全,甚至还有大量的盈余超出部分。

   治理过后,郑通才带着这些银钱回京复命。

   结果郑通一道了前莽京城,就被前莽哀帝立刻下旨捉拿,之后更是以“抗旨不尊,残害地方”的名义抄家灭族。

   看到这里,林安眉头紧锁,心头大致明白前莽为什么会覆灭了。

   这样的朝廷,这样的皇帝,国家不垮台才有鬼了,这郑通能杀的?

   于是林安合起了手上的史籍,抬头问到:“那么,诸位的争议在哪里呢?”

   这时一个编撰官站了出来道:“殿下,我们的争议在于,郑通是否有违圣旨,私自行事,他在两江之地大肆屠杀士绅,抄没家产,如此行为,与强盗有何区别?”

   这个编撰官的话音刚刚落下,又有一个年轻一点的编撰官站了出来。

   “郑通所做之事,全都是为了两江之地受灾的百姓,那些百姓本来就被前莽朝廷的苛捐杂税压迫得生活不下去了,又遭逢天灾,淹死饿死那么多人,前莽朝廷非但不救灾,反而还要加增什么‘谢恩税’,郑通把税收了起来,就已经是完成了王命,又怎么能是抗旨不尊呢?”

   说到这里,这编撰官停了一下,又继续道:“至于他杀的那些地主士绅,这些人全部都是利用天灾,囤积粮食,哄抬市价,不顾百姓死活守寡民脂民膏的,杀了就杀了,本就是该杀之人,怎么能算是罪过呢?”

   “郑通做的事情是为了百姓好没错,可是国有国法,他这样肆意妄为,视国法于无物,又怎么能算是对的呢?”另外一个编撰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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