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人生难得便相忘,莫把浮名浪自将34(1 / 2)

“哥!哥!这只鸟飞得也太远了,怎么可能是居士说的那只鸟呢”

林四指着天空上慢悠悠滑翔盘旋的黑鹰。

这已经是兄弟俩第三次看见“大黑鸟”了,当初居士说要追着大黑鸟找到他,可两个孩子并不清楚有多黑才算黑,多大才算大,以至于比鹰大些的鸟两个孩子都追逐过。

“这只鸟这么大,可能就是那个大黑鸟”林三跑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弟弟。

两人今天都没吃饭,林四又累又饿,只想休息。

朔方郡很大,分为陇右道和陇左道以及郡首邑,其中有钱人都住在郡首邑这边,每个郡都有自己的中心城镇,那里住着郡守和很多大官。

陇右道离郡首邑很近,但途径都是荒芜之地,来古山横贯朔方,在陇右道之上方又在陇左道之下,是以陇右相比陇左也发达些。

林三林四已经跑了一个时辰了,此时已经远离陇右要进入郡首邑了,不光是林四开始忧心忡忡,林三也在质疑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

两个孩子越跑越慢,渐渐要停下来休息。

谁知这只大鹰忽然加快了速度,冲着前方一片黑云向郡首邑飞奔而去。

林三顾不得多想,脑海里只剩下方寸曾经告诉他们的“只要搭上那只大黑鸟,他们的好日子就来了,届时过得就算没有她们优渥,但也比现在好多了”

汗珠从额头渗出又流到眼睛里,火辣辣的疼。

林四想要放弃,不停的摆手“哥,哥,别跑了,这只万一不是那只黑鸟呢?”

却被林三拉着跑起来“阿弟!你得跑啊,熬过来,熬过来我们就赢了!好日子就要来了,不跑起来我们怎么知道它到底是不是那只黑鸟呢!”

林四一向最听哥哥的话,咬着牙跟上,张大嘴重重的喘息,喉咙胀的疼,一股血味。

又跑了半个时辰,终于跑到了城中。

与此同时,大鹰也消失了,兄弟二人在人群中寻找,手拉着手怕对方走失。

就这样盲目的在城中走着,林四的动作开始打晃,他累极了,甚至已经不饿了。

“阿弟,弟,弟!林四!”林三失声大叫,捧着弟弟的脸不知所措。

林四忽然晕倒了,双目微睁眼睛上翻,干裂的嘴唇微弱的喊着“水——水——”

林三手足无措,周围没有河,他们来到这个根本就陌生的地方,哪知道那有水啊?

“各位乡亲,行行好吧!我弟弟要死了,给他一口水吧!行行好吧!”林三吓得嗓子瞬间沙哑,拱手向四方行人叩首。

周围围了一圈但没人给水喝,男孩的脸上近乎绝望,踉踉跄跄站起来把弟弟背起,一瘸一拐走出人群“水!哪位好心人能给他喝口水!求求了!”

没有人搭手,有些人想要上前又被其他人拉住,这个年月泥菩萨都要自身难保,谁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好人呢,谁知道他会不会赖上自己家呢,是不是又和那些丐帮灵宗的有关系。

林三的心跳极快,眼睛干的要睁不开,祈求无果,他挨家挨户的问,有人要给水喝,一看到他背着个“死人”样的孩子都不敢靠近了。

无助的男孩一个失力跪在地上,弟弟的手落下来碰到地面。

眼前出现一个女人的绣花鞋。

这种鞋,只有一种人会穿,那就是那种女人。

很多婶婶都讨厌这种女人,跟他说不要靠近,脏的很。

林三仰起头,首先看到的是一张巨大的鹰头,吓得他一个呆愣跌坐在地,又反应极快的抱起弟弟的头。

这不是他们刚刚追的大鸟吗,又追错了吗。

林三的瞳孔颤了颤,眼睛红红的,并没有泪流出来。

“嗯?你在失望什么?”女人的妆面浓艳,依稀看得出她原本的相貌就不错。

林三只是很平静的说“做人就是这样的,即使全力以赴也会常常竹篮打水,但如果我不去追逐,我甚至没有活下去的资格”

“嗤——你在说什么呢?”女人歪歪头,从腰间取下一个水壶来。

“我看到了,你的兄弟要喝水吧,我的水里有糖块,可得让他少喝点!”女人半蹲下来,那双美丽的眼睛里看得见如今稀缺的纯善。

这和那些婶婶说的不一样,林三一边谢过把水喂给弟弟,一边想着那些婶婶的叮嘱。

在大家眼里,这样的女人是很丢人的,包括和她来往的人。

叔叔们常常会去一条街,那条街他们没进去过,但很吵,一股脂粉味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里的女人都穿这种鞋。

寻常妇女会穿更和脚的鞋,虽然丑但干活方便。

林三再次谢过眼前的女人,只见女人摆弄着吐了蔻丹的红指甲,轻笑着看他“新的水壶我还没用过呢!怎么,你一个小鬼头也瞧不起我?我可是一代最有名的琴女”

林三干净摇摇头,露出一个略带讨好的笑容。

“好好看啊…”林四不知道什么时候清醒了,迷迷糊糊的看着这个女人,感叹的开口。

林三立马捂住他的嘴,小心的看向这个女人。

女人并没有生气,摇头晃脑的点点头“你小子有眼色,老娘叫祝余,你们叫什么?”

“林四,这个我哥哥林三”林三终于把目光停在大鹰上,呆呆傻傻的盯着这只大鹰。

祝余拍拍林四的脑袋,转身消失在小巷的尽头。

两兄弟坐在原地,林四拿着水壶说“哥,祝余姐姐的水壶在这”

林三点点头,他更关注的大黑鸟,如果这样的大鹰也算不上大,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才算呢。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