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群』(1 / 1)

过完元旦,学总还是要上的。我合上手里老流氓冯唐的《万物生长》,举目看向四周,所有禹高高二十三班的优秀学子们都已经趴下了,连余灏和女班长们也不例外。最近快要期末考试,学习任务繁重,女班长们这样的学习牲口,也顶不住夜晚时间的减少,开始在中午补觉了。但是很大程度上这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不是很用功的那一种,也便就无所谓。午休时间,当然是要浪费在流氓书籍上。

我把眼光从四周转回来,魏辰缩在几层厚衣服里,靠在我的右边。最近杭州的天气发了疯似地变冷,魏辰比我还要怕冷,添了好几件衣服,我说她穿的像个肉球。现在裹得像个肉球的魏辰靠在我的身边,呼吸安静而又平稳,我想,我要是现在靠下去,是不是就算魏辰陪着我睡了一觉,是不是就可以和杜闻刘川余灏吹牛逼说,今天魏辰陪我睡觉了。我看着魏辰,突然感觉到一股极端的平静与自由,仿佛只要我这么一直看着魏辰,时间就不存在。

就像其他所有的未解迷题一样,我好像永远无法思考我与魏辰的“以后”,每当我想要思考一下与魏辰的未来,时间就会静止在现在的节点,不再往前推进,未来也就永远不会来。魏辰身上有可以扭曲时空的魔法,我感到恐惧。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一切他妈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这种无端的恐惧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肿胀。当别的小朋友在阳光下奔跑的时候,我在担心百科全书上说的五十亿年以后,太阳会烧完,然后变成红巨星吞掉地球,到那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后来再长大一点才被幼儿园的阿姨告诉了什么叫杞人忧天的道理。刘川跟我说,你这就是所有喜欢写东西的人都有的一个坏毛病,事儿逼。我们曾经在某一个热切谈天的宿舍夜晚讨论,高中三年谁可以交到最多的女朋友,刘川说绝对不能是关翎,哪怕是甘地都不可能是关翎,关翎这种事儿逼,跟姑娘牵个手都要写几首诗来纪念一个月,交不到女朋友。我说,我操你大爷。

甘地不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和另外几个男生住在隔壁宿舍,他们大体比我们更会压制自己干坏事的小心思,因为我们宿舍由于各种原因被宿管阿姨扣宿舍分的次数是他们的好几十倍。和甘地一起住的还有一个叫杨凯的,一个叫朱谙的,还有就是小胖子沈列。不论如何这几个人跟我都算不上很熟,也不知道他们宿舍到底是怎么样的,只是偶尔经过的时候会看两眼。我和余灏杜闻刘川住在2511号宿舍,甘地他们自然是住在隔壁的2510号宿舍,刘川有时候会去串门,他喜欢坐在甘地的床上,刘川说甘地的床坐起来最软最舒服,但又不会那么轻易的被坐塌。我见过刘川坐在甘地床上的样子,他盘着腿,背靠墙,荷花塘淤泥一样厚的肚子突出,侧面看呈半圆形,像个水瓢。

在每个2511被语言和月光淤满的夜晚,我不知道2510会干点什么,但我知道甘地绝对正躲在被子里打着他喜欢的手机游戏。因为甘地的存在,所以我们大家都相信了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人不用很用功的读书成绩也可以很好的。甘地一头卷发,一脸痘痘,卷发不是烫头,是自然卷,在甘地每天上课睡觉的时候,蓬成一团,好像头发们有着自己的思想,可以代替甘地听讲或者里面长了一只料理鼠王。我想,那只老鼠可真牛逼。

一想到甘地,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出来了甘地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黄黄的一坨校服里面睡觉的画面,下意识的就困了,一个哈欠上来,看看表,现在躺下的话,还能再睡半个小时。又想到下午第一节是历史课,即使不用来睡觉也听不进什么东西,所以不用着急,我决定再随便干点什么。在所有人都睡着的昏暗教室里,时间再次变成了可被感知的状态,现在它陪着我,坐在我左边那个并不存在的座位上。

我把头靠到手臂上,视线向前,刚好可以穿过几个优秀学子看见显眼的丁倩。丁倩今天穿了一件鲜橙色的卫衣,哪怕是在这样灰黑不黑的光影里,也显得十分明亮。丁倩转来我们班这么一段时间,再怎么不认识,也总归会有一点了解。我发现杜闻喜欢丁倩不是没有道理的,丁倩身上有一种随心所欲的魅力,一种“我就这么干了,你把我怎么着吧”的牛逼气质。我不喜欢,但是杜闻喜欢。杜闻喜欢一切牛逼或能让人觉得牛逼的东西,包括去万宝的路上那辆玛莎拉蒂著名的性感屁股和屁股上闪着光的金色三叉戟;包括他花各种金钱买来但也没穿过几次的各种球鞋。在我还穿上海回力的时候,杜闻已经能把耐克的各个系列名称倒背如流了。杜闻在平常确实常常能让我们明显地感受到他的畏缩与一点点自卑,但是又实常迸发出强大的嚣张与狂妄。马克思说世界是对立统一的,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这两种极端的个性我都可以在杜闻的身上感受到。这么想来,杜闻第一次见到丁倩的那个灌满了晚风的黄昏,他说那句“我一定要追这个女孩”时的感觉,倒也没那么恶狠狠了。

丁倩的随心所欲体现在各种地方,所以会有杜闻喜欢的牛逼气质。如果丁倩想要魏辰陪她去吃饭,那么魏辰一定会在瞬间被她从我的面前带走,然后对我留下一个好像在说着“你能把我怎么着吧”的背影。不能说人家是故意的,但总归是不让人那么舒服。相比之下坐在她附近的杨沁就显得更可爱。用刘川的话来说,杨沁就是所有男人都会喜欢的那一类型,皮肤白白的,小腿细细的,鼻子翘翘的,身段挺挺的,似乎确实是可以成为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但梦中情人总归也只限于梦里,就好像博物馆,放在外面给你们看的总归不是垃圾就是复制品,真宝贝都在地库里锁着呢。一样的,我们似乎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杨沁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余灏曾经有一段时间对杨沁有过念头,后来又消失了,也不和我们说为什么。

我看看余灏,也睡了,桌子里半截书露在外面,我看不清名字。

余灏忧郁,他身上有英国人的那种天天下雨的忧郁感,仿佛身边围了一圈雾蓝色的空气一样。余灏的忧郁不是装的是真的,但他自己也不知道,女巫的诅咒一样。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最吃这套,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热爱女性的男生想要装深沉装忧郁——装的都有人喜欢,不要说真的了;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今天教室后面又来了个什么小姑娘,给余灏送巧克力或一点点奶茶或写了几百个字的折好了的信纸。余灏对不熟的人只会保持礼貌性的冷淡,不推不就,但唐雯就喜欢拿他打趣。我不喜欢唐雯,我喜欢那种小小的白白的五官紧紧的姑娘,我喜欢长长的头发和安静的氛围——唐雯几乎就是“我喜欢”的反义词。她是个大手大脚大脸大头的姑娘,远远地看着,长得就像是麻将里的一饼,她的嗓门很大,声如洪钟,每每乐起来放声大笑时,气冲斗牛。我们的教室在c号楼4层,不夸张地说,在对面b号楼的理科班高三前辈们,哪怕没有见过唐雯的人,也一定听过她的声音。在我的记忆中,我人生中出现过的上一个嗓门这么响的人,是我在念小学的时候,学校后山上住着的一个疯子,他每天早上十点钟,一定会准时在后山山顶上放肆地大吼一声,其声如雷霆。那个时候,我的小学老师就和我说,你要是不好好读书,再写《我是坏孩子》这种东西,你也会和他一样变成疯子,然后每天准时像野人一样在山上吼叫。也是在上一个宿舍彻夜谈天的晚上,我们才发现,原来宿舍的大家都不喜欢唐雯。

并不是不喜欢吵闹或是开朗,晚自习下课充满散步的人的的操场也很吵闹,坐在我前面两格位置的徐灿也很开朗,但是大家就都喜欢他们。徐灿是在副班主任做班长之前的班长,马尾卷卷的,刘海弯弯的,笑起来很可爱。我所在的高二十三班也和其他所有的班级一样,或多或少都会有几个小团体,有小团体就会有小动作小阴谋甚至小暴行。但是无论是哪个小团体的人好像都挺喜欢徐灿。我和徐灿的关系很好,她热爱文学,热爱梭罗和村上春树。在头皮锃光发亮的班主任不管我们的时间里,我经常和她在禹高著名的图书馆碰面(禹高的图书馆造价奇高,和其他几栋老教学楼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据说是某个从这里毕业的富豪捐赠的。图书馆藏书广泛而且冬暖夏凉,是我百分之九十的逃课目的地。),然后一起看书。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我和魏辰开始谈恋爱之前,在我待在图书馆的某几个瞬间,我看见徐灿用手指捋过鬓角边上的一簇头发时,我好像确实爱上过她,但这种无来由的爱很快就又在下一个瞬间消失了。后来,后来徐灿就和我们英武阳光的体育委员杨凯谈起了恋爱;后来我就和魏辰走到了一起。杨凯是个好人,个高微瘦,面白有须,他是我们高二十三班里唯一一个我愿意相信他真的是好人家男孩子而不是死装的人;很久以后大家都玩在一起了,我们这些坏孩子和他倒也没有有那么清晰的界限,不过那是后话,现在的我依然算不上很会交际,可能以后也永远不会,很大程度上,待人接物,我蠢笨如猪。

突然有一点光照进昏暗的教室里,刚好落到我的桌子上,抬头看,是靠窗的优秀学子没关窗户就拉了窗帘,一阵风过去,刚好把窗帘吹开了一角。我看见照进阳光的那个空缺里,司南从外面走过去,他白衣白鞋,散发着和午后的太阳一样温暖的柔和光线,我看不真切。

司南很快就消失了,那点光还照在我桌子上,我没在意。我又看看魏辰,发现不管人群到底是什么样子,在这种只有我还醒着的午休,我可以对他们有任何印象,可以把他们想成所有人。大家都睡着了,那么这时候我就是顾城的主宰或君王,只要阳光没有照进来,那时间就会永远暂停,在这种时候,我说我会和魏辰永远在一起,那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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