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不为人知的童年36(1 / 2)

姜黛环顾一下,道:“不找了,估计早被人拿走了!我们走吧,先回明府。”

“《燊奎论》不找了?那王爷的毒怎么办?”

谢遥挑着眉道:“王爷的毒一日未解干净,明公一日不能卸下担子,明府往后就没有安宁日子。”

“我想到一个地方,有个人,或许可以帮忙。再说,王爷现在应该醒了,他会告知受伤的真相,凶手找出来,说不定就能找到解药呢?”

谢遥一拍脑瓜子,“我爹老说我读书不行,我还犟,如今看我这脑瓜,反应还真慢。”

姜黛带上帷帽,与谢遥从后门的小巷子打道回府。

街上的人依旧熙熙攘攘,那场爆炸案,好像没发生过,如今又恢复以往的热闹。

“谢小哥,你看街上的人多欢乐,那场大爆炸,好像并没有给这里留下伤痛。”

“是呀。我们谢家,以轻功著称。小时候,我练习飞跃步,要猛地起跑跳上墙,那时候我经常摔得鼻青脸肿,更惨的,还把腿给摔断了,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就在床上躺了一百天。可是脚歇着,手不能歇。为了让我练手的臂力,我躺在床上,两手还要练习举沙袋。反正就是腿跟手,总有一个不能休息。腿伤好了,手更有力,跑的时候,腿站不稳,就用手借助外物蹬上墙。其实城市和人一样,留下的伤口,都能治愈。”

“那几日,我爹失踪了,我可觉得天塌了。如今看到街上的行人,看到阳光洒在街面,看到每一个人出入茶铺、胭脂铺、酒铺……那样的真实鲜活,生活的烟火气从未离开。人生怎么可能没有尘埃,但在尘埃之上,却是光和希望,你说是不是!”

谢遥转头看着姜黛,夕阳里的脸安定从容。

她的目光如此清澈,脸上浅浅的微笑,身披霞光,如此绝世独立,他竟然对眼前的女子顿生轻怜痛惜之情,那种幸福,难以言语形容。

谢遥笑着对姜黛说:“你别叫我谢小哥,听着怪生分的。我在家排行老四,叫我谢四就行。”

姜黛扑哧一笑“叫谢四,多不好听呀,要不我叫你四哥。”

“四哥,那也行,听着也不生分。”谢遥摸着头说到,他望向天边的云霞,日落跌进星野,那美景,应该怪好看的。

姜黛和谢遥回到明府,刚好撞见已经回来的屠定梵。

“这位是屠定梵,屠大哥,长枪和射箭使的特别好!那日匆忙来不及介绍,前几日他又不在府中,你不认识。”谢遥赶忙跟姜黛介绍。

屠定梵朝姜黛一拜,“我刚回府中,姜姑娘真是神医妙手!”

姜黛脸上飞起了一片云霞,她也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治病救人乃医生之本,屠大哥不必道谢。”

说着,她瞄了一眼屠定梵,只见他相貌堂堂,灌木丛的眉毛下是一对炯炯有神的豹眼,脸上虽是柔和的笑容,但目光就像一把锃亮的钢刀,这是多年卫护生涯带来的职业习惯。让他必须从对方的每一个动作中判断此人的意图。

屠定梵的双手炼过铁砂掌,在他摊开手掌一刹那,姜黛瞥见他左手掌有深深的断掌纹。抱紧的双拳如小小的泰山石,刚劲有力,他站在那里,威风凛凛,诗歌中“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的角色,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

屠定梵和谢遥是明公的两位心腹,

屠定梵的义父屠刚祖上是毛葫芦兵。

这个毛葫芦军大多是乡野中的勇猛之辈,主要成员是猎户山民及矿民,发迹于前朝微末之时。

这支武装队伍用兽皮制作箭袋,身穿兽衣,因为看起来毛茸茸的,形状酷似葫芦,因此被称作“毛葫芦军”。

毛葫芦军的各位兵士,精通弓箭、长枪及短兵等武器器,作战时勇猛彪悍。

本朝第一任皇帝太祖收编了,毛葫芦兵。为了表明对新王朝绝无二心,当时毛葫芦兵的总兵长屠勇一族全部搬至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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