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集权的顶峰(1 / 2)

雍正自继位以来,总是在想着,该以怎么样的措施和方法来让帝国进一步的统一呢?如何将自己的君权进一步的提高呢?

首先,他向“下五旗”动手了,毕竟在这之前出现过谢济世、陆生枬(nan)的建议实行封邦建国的“封建制”理论,他怎么能接受这样的分权呢?

所谓“下五旗”,也就是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五旗。

与之对应的也就是“上三旗”,即为正黄、镶黄、正白三旗。

当初努尔哈赤以“十三副甲胄”开创霸业,联络女真各个部落,建立汗国。这个汗国其实当初就是一个部落联盟,分成了八个旗,每个旗都有各自的旗主。旗主对下有绝对的统治权,对上只需要向努尔哈赤负责。

努尔哈赤也很聪明,这八个旗的旗主都让自己的子侄来担任,而后来去汗称帝的皇太极在此时就获得了两黄旗:正黄旗与镶黄旗。

皇太极暴卒以后,多尔衮以正白旗旗主的资格,联合同母弟多铎所主的镶白旗,再联系了两黄旗中的可以联合的份子,夺得了实际政权,成为事实上的皇帝,先当辅政,后当摄政,最后自称“皇父”,把爱新觉罗福临,即顺治帝,当儿子看待。

多尔衮死了以后,正白旗没有再给其他的人当旗主了,顺治直接自己拿了过来,正白旗由此直接一跃为“天子自将”,和正黄旗、镶黄旗合称为“上三旗”。

在谢济世和陆生枬向当时的驻军首长福彭和振武将军锡保建议恢复封建的主意时,福彭可是镶红旗旗主,锡保是正红旗旗主,这让雍正怎么能不警觉不生气呢?

福彭的爵位是平郡王,父亲叫纳尔苏,这个纳尔苏的夫人是曹雪芹的姑母,纳尔苏本人呢,也是代善的后人。

锡保的爵位是顺承郡王,锡保的祖父本身也是来源于代善的第三个儿子。

下五旗的其他两支是:

镶白旗:辅国公塞勤

正蓝旗:信郡王德昭

镶蓝旗:简亲王神保住

这三个人都不如福彭和锡保那样重要。

本来呢,这个福彭的父亲纳尔苏比他的能力和势力要强一些,结果在康熙年间被当时的太子胤礽殴打过,显然他是皇八子胤禩的阵营的。雍正在雍正四年,革去了他的爵位,叫他的儿子福彭继承。

简亲王神保住的父亲也是在雍正四年被雍正革去爵位,让儿子继承的。

值得说一嘴的是,曹頫在雍正六年被抄家,有人说是受了纳尔苏的牵连。

雍正即位后,颁布上谕,严禁下五旗的旗主向朝中的大臣的旗员进行勒索。

让他们自己保守节操还是不容易的,雍正就让都察院里面的满洲御史调去八旗,每旗两人,监察一切。从此以后,每个旗的内部任何事物,在事实上都被中央直接管理,下五旗再也没有什么半独立权了。

康熙曾经做出一个不错的方法,以这一旗的旗员做另外一旗的都统,想要以此来让各旗互相牵制,但是没想到,当了都统的旗员也是要多多少少受制于这一旗的旗主和自己所属的旗主的。

雍正将这个改善了一下,用这一旗的旗主当另外一旗的都统,让对方的旗主无法抗衡。

雍正规定:下五旗的各旗旗主对于包衣奴才可以照旧享受自己作为“主人”的权利,对于旗员呢,只能用“护卫、散骑郎、亲军校、亲军”,不允许用做仆从,管理家务,供使差役。如果胆敢从旗员中调任去做这些贱役,必须要专案奏请。如果旗员当了京官侍郎以上、外官县知事以上的官以后,旗主不允许挑选他们的子弟作为侍从,或者作为管带包衣奴才的“下官”。

为了防止各旗有所联系,各旗之间也不允许发生横的关系,这一旗的旗员与包衣,不许去其他的旗当差,上三旗的包衣,更是绝对不允许“在诸王门下行走”。

雍正这个人,能力很强,精力过人,办事也是不怕繁琐,可以说是个工作狂。他生活节俭,与康熙比起来呢,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所做的措施和政策,比如清查赋税、增收关税、盐税,这些只是为了充盈国库,不是为了自己和后宫享乐,更不可能是为了后世所说什么耳目之娱、口腹之欲、穷兵黩武、好大喜功(这些用在乾隆的后半期倒是有几分贴切)。

我们理性的说一句,如果雍正不是一位帝王,而是一位像宰相,以他的作风和能力,应该是可以比肩明万历帝师张居正这样的能臣的,甚至超越张居正。

关于集权呢,我们不能站在现如今的角度去回顾以前,应该看待历史以当时的环境和历史背景看待,这应该叫“历史的局限性”吧。当时的世界,除了英国刚刚完成资产阶级革命,中国这样一个从嬴政建立秦朝开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一直发展到如今的地步,这样的中国你想指望一位处在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帝王——雍正,如何如何民主开明,这是不公平的。

就事论事的话呢,我们以当时的历史人物评价标准来评价雍正这位帝王的话,他的用人行政比起他的儿子乾隆和父亲康熙来看,要高明的多。

首先就是那皇十三子胤祥,那是绝对的服从雍正和效忠他的,先是成为“总理事务”的大臣之一,后来又变为大学士和军机大臣,确实在人事这一方面,雍正对于胤祥的使用是没有毛病的。

比胤祥要次一点的呢,就属满臣第一鄂尔泰和汉臣第一张廷玉了。鄂尔泰是满洲镶蓝旗的旗员,可谓与皇家同族但不是宗室,因为他是“西林觉罗氏”(不是爱新觉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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