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一则译序124(2 / 2)
于是我照做了。出了那个门,徒步一公里往地铁站走,走到斑马线前,我左右查看来往车辆,就这样看到了停在红灯前、摇下车窗的陈感知。
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那枚大凶的签是否已经化吉,但按照网络热梗来说,自那天起,命运的齿轮好像开始转动。
兜兜转转,我又遇到了陈感知。
实在是意料之外,又惊喜极致。
太意外、太巧合,以致于这一系列事情发生时,我仍然是踏着阶梯走向云端的感觉。一直到他在清莹寺里拉住我的手,说他怕走丢,我这只充了氢气的气球才被他的重量带回了地面,受制于地球引力。
大凶也许早就化吉,在我重新见到他的瞬间,在我左顾右盼看车流的动作里,在我留心红灯前是否有车遵守交通规则的举动中,陈感知可能变成了福星,化解了我很多一言难尽的无奈和一潭死水的生活。
我想,我和他应该也像这本书中的Kylie和Bryce一样,相遇相知,在错误的时间知晓心意,被现实打败,差点被生活压碎,但是时过境迁,还能看着彼此的眼睛说“love is love”。
爱同样也需要经过对比和时间检验。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很喜欢他,在我们都需要清白的年纪,在有男生大张旗鼓拉来一支乐队向我表白的大学校园里。
在很多很多的对比当中,陈感知总像个擂主,pk掉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新人物。
而我总是默许,默许他守擂,捍卫我心里不败的擂台。
我想起很久之前,我在自习课嘈杂的说话声里问陈感知,你知道遥远的相似性吗?
最令霍金感动的事情,最让我觉得震撼的定义。夸张说,你们不是本体,却像同一个本体分裂的复本。我和陈感知太像了,像到所有人都觉得我们般配,我们天生一对。事实上,听到这些话时,我从来不会反驳。因为我在心里也悄悄认可。
他说他好爱我。他用的是“好”,而不是程度副词“很”。抠字眼确实不值得提倡,但我太喜欢他这样的表达,因为我在好好的字眼里,准确无误地感受到他的爱意。
他只爱我,就像我只喜欢他一样。
集思和感知,不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动词,实际上是两个紧密相连的名词。
我拥有他,他拥有我。但是无论如何,我的名字一定要在前面,借明星番位来说,我的份量在我自己和陈感知的心里,一定比任何人都要重要。
我相信我这么写,陈感知一定不会有意见。或许这就是被偏爱得都有恃无恐吧!<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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