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法院阅卷,李子昂询问口供的来源26(2 / 2)
李子昂一脸严肃的看着刘楠开口说道:“下午我会去趟法院申请阅卷,等我看完了之后再决定你的案件该怎么走。
如果这件事情真像你告诉我的那样,那咱们就走无罪辩护的路线。”
“您能为我做无罪辩护么?”
刘楠认真的盯着李子昂:“上次那个律师也是说可以为我做防卫过当的辩护。
他说我肯定能免于死刑,可结果到了开庭那天,他一句话辩护的意见都没有说…”
“我先处理你的案件,等把你的事办妥了之后再来研究那个律师的问题。”
对于这种律师,李子昂本身也极其的反感。
你一个律师,想尽办法去忽悠委托人。
事前各种保证让别人掏钱,到了法庭上去装起了死人一句有限的辩护的意见都不愿意提。
她这个案子很难么??
其实不难,归根结底还是担心自己得罪人罢了。
还真是有点搞笑。
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是和检察院唱对角戏的存在。
怕得最人你干嘛要当律师啊?
离开看守所,李晨又打车前往当地法院去申请阅卷。
前往法院的时间是十一点多,基本上不可能再有希望能看到卷宗。
法院那边也没拒绝他的阅卷求情,告诉他下午三点之前来法院就行。
返回酒店,李子昂就开始核对刘振宇与刘楠的内容。
大差不多…
这也就证明刘振宇并没有像他隐瞒他所了解的案情。
作为一名律师,李子昂最讨厌的就是委托人为了自己的事而隐瞒案件真实情况的事。
毕竟人在向他人描述遭遇时,都会下意识的去偏向自己。
往往就是这种偏向,会严重影响到律师对于事件的正确判断,严重点的还会牵连到自己。
律师打官司打着打着成了被告,最后自己都被送进去的故事也不是没有……
时间到来下午两点半,李子昂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前往法院进行阅卷。
三点钟,坐在阅卷室的李子昂开始查阅卷宗。
卷宗有当事人的口供、证人证词、公诉人员量刑建议三个部分组成。
刘楠的口供和她向自己描述的内容有些出入…
更加准确的说,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根据她跟自己讲述的内容,她的案件属于被强奸时的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
而这里嘛……
她就是故意杀人,目的相当明显。
李子昂把出入的地方记录在笔记本中,随后开始查看证人的证词。
证人一共有十几位,分别是在案发现场的其他小姐和邀请老板的三位有关人员、会所的负责人。
口供一个个的翻阅,李子昂却是发现了其中的大问题。
所有人的口供竟然如此的相似!!
这很奇怪。
在亲眼目睹刘楠故意杀人之后,这些在案发现场的小姐竟然还会如此的淡定?
她们不应该是恐慌么??
难不成,有人把这些人给收买了??
“法官,我想看一下咱们派出所执法设备的工作录像,可以么?”
“这个……”
似乎没有想过李子昂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监督李子昂的法官开始支支吾吾了起来。
而面对这个答案,李子昂是肯定不会认账的…
“你说执法设备不在法院,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这个东西当时并没有作为证据被一块移送到法院。
既然没有一块移送,你们又如何确定所有的口供是真实有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