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回家(2 / 2)

泡澡之事自然是好,就是期间有侍女过来,任平闹出了笑话。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富贵盼前程。

他正在热水里放松,突然进来两个身罩薄纱,身姿曼妙的妙龄少女,其如何忍受得住?

好在任平还有理智,连忙寻了个由头,打发两名侍女出去,唤罗愣娃来给自己搓背。

看着铜镜中,洗漱完毕,换了一身蓝色宽大汉服的自己,任平只觉得恍如隔世。

汉朝是分餐制,任平到餐厅的时候,一家人早就在此等待说笑了。

“母亲,小弟这两年,长得愈发神俊,这若是让京中的小姐们见了,还不知要迷倒多少呢?”

“你这小妮子,愈发口无遮拦,不过你弟弟早该娶亲了,都怪你爹,带着他整天军营里打滚,方才把如此大事给耽误了。”

“这干吾何事?吾相中的两家,不是你不满意,方才耽搁至如今么?”

听到自家夫人埋怨自己,任安连忙出言辩解。

任平才就坐,便听到催婚一事,也是头皮发麻。

“怎不干你事………”

眼见自家娘亲便要发火,一旁的长子任力,急忙出来打圆场。

“爹娘何必忧心此事,以小弟之作为,给咱家娶个公主,也未可知。”

任力之言,说到了二老的心坎里。

汉朝有律法规定,非“列候”不得迎娶公主,任力如此说,便是觉得他小弟任平以后能封侯。

任家乃是寒门,有如今家业,全靠老爹任安数十载的打拼。

然大家都看得出来,任安投身行伍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弄出大名堂,现在的地位,已然是其顶峰了,想要封侯,恢复昔日家族荣光,却是不可能了。

以往任安也觉得如此,长子没脑子,二女儿守寡多年,只有小聪明,小儿子不学无术,还被弄了个“类霍校尉”的名头,他们任家想要翻身,难度系数不亚于太阳从西边出来。

长子岁数大,娶亲早,妻子也是寒门,二女儿嫁得倒是不错,就是女婿命不长,到了小儿子这里,赶上最近几年,长安时局风声不好,太子不得势,朝局不稳,高门大户,更不愿意结亲有卫家背景的寒门了。

但若是让任安随意再结个寒门,他也是不愿,所在这小儿子任平的婚事,便一拖再拖,二十二三了,还是光棍一条。

每每谈及此事,任安的夫人,总要埋怨他一番。

任安对此,倒也不好太反驳什么。

今日任力之言,却是让二老眼前一亮,尤其是任安,怎么看,自己这个小儿子,都像是明天便要封侯拜相一般。

“爹,娘!孩儿刚领了陛下旨意,命孩儿前往朔方郡沃野县屯兵,无令不得回京。”

任平这盆凉水浇得有些突然,在场众人,直接被其给浇蒙了。

唯有第一次以进入家宴餐厅的罗愣娃,没啥想法,依旧是自顾自猛吃猛喝。

“儿呀!这仗咱不都打赢了么?怎地不封赏你,反倒要撵你走呢?”

任安没说话,其夫人却忍不住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一听任平要去边疆苦寒之地,娘俩相见无期,她瞬间便急切起来。

其说话间,涕泪横流。

任平之母周氏这么一哭,任平赶紧起身离席,跪于堂前,上辈子任平父母死得早,没咋体会过亲情,今朝有娘这般关心他,其心里说不出的暖呼呼。

周氏一哭,便是那罗愣娃再神经大条,也知道事情不对,赶紧放下筷子,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老老实实坐等众人训话。

任平的老爹任安,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家夫人,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好儿郎,还要去戍边。

自任平说完这个消息后,其父任安手中酒杯,便没有停下来过,一杯接着一杯,眼看便要喝下一整坛了。

任平最怕这种生离死别的场面,其见此,连忙出言宽慰道。

“爹,娘!大哥!二姐!你们不必为我担忧,我本来就不擅应付京都之事,此番捅了这么一个大篓子,能保住性命已然都是万幸了。

再者孩儿又不是回不来了,或许哪天等陛下气消了,一道圣旨下来,孩儿便可归京了。

再者你们不是想让孩儿封侯么?

北地多匈奴,正好是孩儿建功立业的好机会,你们又何必为我悲伤?

到时候说不定,孩儿还能为你们娶回家一位异域风情的儿媳妇呢!”

任平最后的玩笑话,一下子就把在场的众人给逗笑了。

“混账东西!”

老爹任安,笑骂了任平一句后,便醉醺醺的离席了。

他这一离席,众人反而吃喝得更痛快,任平为了安慰母亲,更是将餐桌搬到了她隔壁。

一顿饭一家人说说笑笑,一直吃到华灯初上,方才作罢。

期间任平饮了不少酒,此时的酒,没经过蒸馏,纯粮食发酵,喝起来有点像后世的米酒,酸酸甜甜的,有时还会带一些糟粕。

喝得时候,宛如饮料,不觉得如何,可这一出房屋,见了风,酒劲儿立马便上来了。

被罗愣娃搀扶着,任平晃晃悠悠的回了自家房间。

二人一进房间,当即被吓了一跳。

房间内的灯火,早就被府中侍女点亮,其父任安,此时就坐在房中,他面前书案上,还摆放着一个箱子。

不论是谁,刚喝了酒,发现自己老爹,坐在自己房中等自己,两眼直勾勾的望着,心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七上八下,任平也不例外。

在见到他爹之后,其身上的酒劲儿,立马散了个七七八八。

“爹!”

“愣娃!你先出去!”

“诺!”

待到罗愣娃将房门带上后,老爹任安,一抬手将面前的箱子拎了起来。

“这是?”

“自己打开看!”

汉代三种甲,最受将领亲赖的莫过于皮甲了。

上好的皮甲,防御力不下于铁甲,青铜甲,利刃劈砍绝难破开它的防御,减震能力倒是和其他两种甲一样的差。

皮甲最大的优点,便是轻便。

防御力相同,灵活性却比青铜甲,铁甲,提高了不是一点半点。

只不过上好的皮甲,都要刷不少于11道的特殊大漆。

这种大漆,不管是在哪朝哪代,产出都有限,是真正的奢侈品,稀罕物。

此时任平打开箱子,里面便有一件,至少刷了11道大漆的皮甲,看其中的光亮程度,显然日常保养的非常好,补漆都很及时。

“爹,这……”

任平自然明白他老爹的意思,但是这礼物未免有些过于贵重了,他却是一时间,不敢接受。

“朔方那个鬼地方,老子又不是没去过,此时节白天酷热,夜晚冰凉,最是难受。

你穿这身皮甲,白日里面罩个内衬,可解酷热,晚上巡查时,多披几件大衣,风寒什么的保准进不来。

来!穿上试试!”

老爹任安说着话,双手抚摸着皮甲,满脸温柔。

“爹!这皮甲还是留给你穿吧!京中未必就用不上。”

“让你穿,你就穿!在长安,若是真要死,穿什么甲,也挡不住!”

老爹任安一句话,直接把任平给噎住了,其实在拗不过,便在其父的帮衬下,将皮甲穿上了。

“不错!你这身量,和老子我年轻时一模一样。

小子,到了北边别逞能,什么封不封侯的,都是扯蛋,活着回来最重要,别让老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老爹任安,左右看了看身穿皮甲的任平,拍了拍他的肩膀,叮嘱一句后,便自行推开房门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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