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忘情青丝剪42(2 / 2)

她不想再给凝望余地,去感觉他的存在,假如那只能意味着藕断丝连的伤;假如那只能意味着被太阳灼伤的守望;假如那只能意味着无法被秋风认领的梦想!

唯有空白,持续的空白,作为或许的成全,给别离足够尊严,典当更多悲屏。

这令人痛不欲生的人间三月天,被持续落雨的日子挟持。念笙绝不允许自己去看一树又一树,在风中溅泪的花。

当模棱两可的拒绝,被善良的底线改写。她必须让自己更努力练习微笑,去面对横戈在春天的劫难。

该来的,总是要来。该走的,却是一步三回头。

这让她再度念及曾国藩的那句箴言“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或许她做到了,只是一直做得不够好。

为了这段必须忘却的爱恋,念笙回到出租屋的第二日就去理发店剪掉了飘逸的长发。但不是柏绪喜欢的那种短,却是念笙无所谓的短。

念笙的前夫也喜欢留短发的女人。他们都不喜欢留长发的女人,真遗憾!

但是念笙喜欢长发飘逸的感觉,在她的心目中,在诗意的镜像中,留长发的女子更婉约,更优雅。

体之发肤,受之父母。每一次剪头发的时候,她都会傻傻的胡思乱想,难以忘却的亲恩。

但还不至于,神经质到留一缕青丝给柏绪,他还没有把念笙感动到那种忘我的地步。

念笙的母亲在世时,对两个不留长发的女儿深表遗憾。

很多年前的某个夏日黄昏,也就是念笙高考落榜之后没多久,母亲很失落地对念笙说“你看邻家的女孩儿留着长发多好看。你和姐姐怎么都不留长发呢?”

想来,母亲也是喜欢留长发的女子的。母亲年轻时也曾留过美丽的麻花辫。

“以后再说吧!之前上学时间紧张,梳洗起来好麻烦的!”念笙有点儿心不在焉地说。

喜欢看文学书籍的念笙怎么可能不喜欢长发飘飘的感觉!那是另一种飞的感觉,只是她一直没有遇到让自己渴望长发及腰去悦心的灵魂伴侣。

而今,当念笙留了长发,母亲却是再也看不到了。

念笙的姐姐,一直还是短发。姐姐嫌留长发太麻烦,还有一个原因是姐姐有颈椎病,她说把长发扎起来的时候,会引起颈椎疼。

看来,为了完成母亲的夙愿,念笙迟早是要把长发留起来的。

儿子也是希望念笙留长发的,在儿子七八岁的时候也曾天真地问,别人的妈妈都留着长发,为什么念笙不留长发?长发飘飘多好看呀!

念笙说,会有时候的。

而念笙真正留长发,却是为了鼓励儿子高考。她承诺儿子,等儿子考上大学,她就以长发飘飘的优雅形象,送他去上大学。

念笙说到了,也做到了。儿子也顺利考上了大学。如此,生命中少一些遗憾,就会多些许释然。

为了不给爱留下,更多的遗憾,念笙后半生都会留长发,即使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假如天堂的妈妈看的见。

即使她已过了长发及腰的年纪,至少也要让长发在风中飘出灵魂飞舞的感觉。

尤其是骑着电动车加速时,下意识轻解发丝,突然蓬松的飘逸感,总会让辛苦了一天的念笙忍不住哼老歌给自己听。

甚至在打开窗缝的汽车和绿皮火车里,那不是风给的恣意,而是诗意的速度美,浑然的小自在。那适合放空自己,去享受轻盈的时刻,简约快乐。

或许念笙灵魂的另一半,注定是个喜欢她留长发的男人。

如此标准来判断,她和柏绪的缘分,也只能是有缘无分的遇见。这样想的时候,念笙未免要傻笑了。

考虑到某些工作礼仪的需要,还是要把头发简单盘起,更合适些。她留了刚好能扎起来的烫发头,自然而然的发卷,刚好触碰双肩,轻盈着某种意义上的改头换面。

每一次盘起头发的时候,她都会下意识哼唱怀旧的歌“是谁把你的长发盘起,是谁做的嫁衣?”

对于一个热爱生活的女人,对于一个热爱诗歌的女人,对于一个热爱文艺的女人,即使生活一地鸡毛,终究还是要注意个人形象的。

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又如何对生命中值得珍惜的人负责。

念笙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但对舍得伤害自己的人,只能一笑而过。

即使灵魂千疮百孔,她依然热爱生活,苦难让她更加热爱生活。生活在细节中教会她,借上帝的视角笑对人间炼狱。

她多想拍一张自拍照,告诉柏绪,她把头发剪短了。她知道,他会在乎的。而他的在乎,是无法更在乎的索然。

她只是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而已,仿佛时间就老了很多。

男人一旦无情起来,绝对是冰山一样的冷漠。

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总是在多愁善感之余,格外清醒。理智和情感之间,穿插不下,太多近似虚无的承诺。念笙只是嘴硬而已,很多时候她说的反话,柏绪是无法给拨正的。

无论如何,念笙内心里还是希望他好好的。

爱的底线让她痛得很荒芜,连根拔起深植十年的念想树,总是要颇费一番周折的。

她们是真的不合适,但他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男人。

他是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那么执拗地划过念笙的心湖,只留下追忆的涟漪,晕开虚无的漫时光。

曾经她们也曾在所谓的诺言里,渴望并肩风雨,而今,因为偏航的罗盘,她们被上帝之手推到了苍茫的冷岸。

现实就在那里,她们背后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压力和负担,需要她们以熄灭自己的方式,来结束这段终将不被祝福的爱恋。

诚如柏绪的挚友胡向城所说,除非柏绪肯以逆向私奔的方式到念笙所在的城市谋生,又或者在赔付他前妻200万的前提下,让念笙跟着他到D市打拼。

看来,柏绪的前妻是值200万的,而念笙呢?

胡向城并不看好柏绪和念笙的爱情,也不会去祝福他们的爱情。

柏绪却是会去祝福胡向城的婚外情的。同样在围城里彷徨的胡向城,也有一个情人,比念笙更年轻更漂亮,更有魅力。当然也更有谈资。

柏绪该拿怎样的筹码来衡量自己和念笙的感情呢?那又岂是金钱能衡量得了的?

都说,一个男人的钱在哪儿,心就在哪儿,爱就在哪儿!

柏绪的钱和心都在哪儿?

这样质问自己的时候,念笙不由得要苦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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