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张家沟(第二十八章)25(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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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春来骨灰盒这天,张童书坐在张秋水的摩托后面,他跟老爸来到柳林镇附大湾河对岸的春天村,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亦是最后来这个村子。上次来这儿,那是因为春来哥他们家的柑子树结了许多柑子,他跟着来采。

如今,冷飕飕的秋风吹遍山野,有风在树梢上呜呜作响,路边草丛有将死未死的蛐蛐喊叫,气氛凄凄惨惨戚戚的,说不出的凄凉。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人生就是这般无常,有时候真是,天人永隔,生死两茫茫。

春来有读书的习惯,他房间有个角落摆放着二十本来书。这些书里,有本文学名著,它是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磁铁那样吸引了张童书的目光,他从角落里捡起来翻看。有些时候,就是命运,就是宿命般的偶然造就了我们的今天。这无意间的举动让他发现,小书堆里有本日记,这本日记记录着春来这些年经历的人事。

中考结束,张童书陆陆续续接触到课外书,他前面刚读完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曾燃烧起对文学的热情,甚至想要动手写小说。此刻,张童书缓缓翻看春来哥的日记。许是内容精彩,他目不转睛地阅读。

文字干净简洁,潦草风流的字迹呈现出优雅的风度。有些内容让他脸红,却又那么神圣,又是那么有魅力。他觉得,他的春来哥有成为作家的雄心,在特定年纪大量读书,又没有死去,那他很有可能像雨果写出许多出色的,甚至流芳百世的作品。因为他的文风具备成为开宗立派式样的文学英雄的潜质。

哎呀,亲爱的朋友!文字的简洁并非天然的,而是修炼出来的,那是精英们劳动的成果。尽管这样,人的禀赋跟兴趣点的差异使得获得驾驭简洁甚至灵动的语言力量,有的人需要十年二十年,而有的人短短三五年便可完成。

日记不连续,但格式规范,有具体日期。他的字迹跟他的人同样清新俊美,灵气与飘逸在字里行间游荡。张童书觉得,春来哥的日记像小说,小说的内容不多,却很有意义。偷偷把日记塞进书包,他准备带走。

张童书继续翻看角落里的书籍,从这堆书里找到一篇短小说。这部短篇小说没有名字,它是以“我”的口吻讲述的,像《陌生女人来信》。虽然是平铺直叙,却因强烈的情感,效果震撼人心。张童书偷走日记,顺手牵羊把这篇短小说带走。走出房间,张童书撞见春天,春天瞧了瞧他:“慢点,你都要撞到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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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春来下葬,他化成骨灰后进行土葬,看着黑色肥沃的泥土渐渐把棺材掩埋,张童书像保尔·柯察金思索人生的意义。这个孩子并不知道,多年前,此刻已被埋进土地的春来也曾在大湾河的桥上思考活着的意义。历史是相似的,命运亦是相似的。他们都认为,只有永恒的东西才具有意义。

张童书忽然迷茫,他想要成为科学家,走在探寻真理的路上,找出生命的意义。只是,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在这条路上走多远。亲爱的朋友,我们也不知道他可以走多远,但我们应该知道,少年时期的志向随意任性,很容易改变。

“爸爸,我想成为科学家!成为了不起的科学家!”张秋水骑着摩托注视前方,心里却在想,他儿子总是有种说不出的自信,固执己见却又天真浪漫。这种气质让他的儿子看着有点傻乎乎的可爱,这些年都这样没有长进。

“真的吗?!那你可得很努力读书啦!你知道吗?那时候,你爷爷奶奶家里穷,没钱供我读书,所以没能考进大学,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会努力挣钱供你们读书。希望你可以帮我实现大学梦。”张童书听着心里感动得稀里哗啦,他发誓要考进名牌大学,此刻嘴上却说:“考大学有什么难的,我要成为科学家,了不起的大科学家!”张秋水觉得他儿子张童书哪儿都跟他很像,就是有种说不出的书呆子气,这种书呆子气应该是读书读出来的,跟环境没有必然的关系。只是,他喜欢这个孩子,只要张童书还在人间,他的生命就会延续。

抱着夫妻后背,张童书睡着了那样。他对春来哥,如果还有牵挂,那就是他想把他的日记他的那个短小说写进成自己的故事,让他春来哥的经历成为他自己的经历,成为他们的故事,进而化作文字留存在记忆深处。

他的梦想是要成为科学家。首先,就是要从清水三中考进全国著名的理工大学。张童书思路开阔,尤其是陆陆续续接触到些许科普读物后,他对科学、科学家越发有种神圣的敬意,进而生出某种朦朦胧胧的正在形成的为科学献身的理想与决心。这条道路漫长而艰辛,可他觉得只要肯攀登,就可以登顶。

这个遥远的梦想像太阳牵引着他的人生,然而,他回到家着手准备的却是另外的事情。他决定把他春来哥遗留下来的材料写成故事。他要以故事的形式,使他春来哥活在文字深处。张童书是聪敏的孩子,他能够从蛛丝马迹当中追根溯源,看到许多非同寻常的事情。这些材料来到他手里是命运的安排。

五个日夜后,这天傍晚,夕阳西下,橘黄色的晚霞染红张家沟。桂芬喊张童书出来吃饭,张童书嘴上答应着好好好马上就来,身子骨却伏案书写着故事。他妈吃着吃着有点不耐烦,端着饭碗进来叫他。桂芬不怎么能够理解张童书,她这儿子聪明的时候像天才,傻瓜的时候是蠢材,只要认准了事情就偏执得非要完成。他妈来叫他吃饭!他还一笔一划地在作文本上奋笔疾书。

等到西边山头的太阳滚下山去,他激动得跳了起来,拿着《春来魂散》的手稿,飞也似地从房间跑了出来,压根没看见他妈在他身边。

十六岁这年,张童书有点神经兮兮的,搞得自己就跟当年托马斯·亨利·赫胥黎拿着狗骨头说那是人类的祖先,浑身上下散发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难以言喻的狂喜。这个故事到底怎样,就让读者朋友来鉴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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