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妈妈做的手工布鞋25(2 / 2)

一点小事,对走路并没有影响。但再春有时免不了傻想:“好在母亲没有留意到这件事,要不她又要为此内疚好多年。”

其实,这并不关母亲的事,她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所有的孩子都照顾得很好了。生活的艰难不是个人的错,那年代没有鞋子穿的人到处都是。

说到鞋子,那时的乡下,讲究一些的人会穿上布鞋。雨雪天气,还会在布鞋外套上一对木屐。

木屐是一种两齿木底鞋,走起来会发出“吱吱”作响的声音,适合在南方雨天、泥上行走。木屐通常由木材制成,鞋面用麻或葛制成,也有用牛皮的。底部有木齿,既防滑又能垫高鞋子,防止泥巴进入鞋里。

随便一些的就穿草鞋。

家庭生活条件怎样,雨天看脚上穿什么就能区分。大家身上都是蓑衣和斗笠,倒没有太大的区别。

桂爹家堂屋的东墙上挂这个打草鞋的耙子,特像猪八戒的九尺钉耙。孩子们游戏的时候会经常拿来玩。

可这个钉耙没有长柄,只有个不到一尺长的短柄,柄端还做成一个反向的钩。打草鞋时将倒钩套牢在长条凳的一头,耙齿就横卧在条凳上了。

钉耙也不是九齿的,只有五个齿。分别勾住草鞋的五条筋。顾名思义,草鞋是稻草编的,但好一些的也有用苎麻来编织。

草鞋合脚、透气,穿顺了特殊服。最主要的原因是它便宜,你想怎样穿就怎样穿。那一脚下去,想踩哪里就踩哪里。水里、泥里,甚至是牛屎堆,都可以毫无顾惜,大不了穿完后一扔了之。

桂爹喜欢给父亲和他自己编草鞋,不单止为了省下买草鞋的那几个钱,更是用惯了亲手做的东西吧!

桂嫂子一边纳着鞋底,一边看着趴在饭桌上写作业的再春。

除了冬元还没读书,新民辍学参加工作外,几个孩子中总是只见到再春写作业。其他的不是说做完了,就是说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但再春的考试成绩也不见得怎么样,就是喜欢在本子上写写画画罢了。

乡下人常说:“爷一长孙,爹一满崽。”爷爷对长春的确是宠爱有加的,但桂爹对再春却看不出有任何溺爱。

他倒是觉得:“这孩子体质弱,性格也太文静,在湖区讨生活怕是不太能吃得消,得早一些想好他生活的出路才行。”

为了增强他的体质,做父母的也想过不少办法。有人说用砂罐焖牛筋可以强身健体,桂爹想办法弄来让孩子吃过。但就那么几回,也起不到什么作业吧。

“现在看他每天晚上都认真看书写作业的样子,要是以后真能读出书来就好了。”这是桂爹的想法。

桂嫂子的想法近得多,也实际得多:“先把再春的鞋子做好,入冬前就让他换上,不要再等到过年了。说不定过年时还真可以穿上新胶鞋呢。再春脚上那对穿孔的布鞋真的是捱不到冬天过年前了。

桂嫂子这样想着,就加快了纳线的速度。可一不小心,把针扎左手手指上了。她“哟”了一声,将手指伸进嘴里吮了一下。

再听到声音赶紧问:“针扎到手指了?疼不疼?”他上前要看母亲的手,母亲不让,说:“没事。写你的作业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游子吟》是唐代诗人孟郊的五言古诗。

再春当时就有那样的想法,他要一直陪在母亲的身边,哪里也不去。那样,等她老了,他就可以在身边照顾她。

做布鞋,纳鞋底最花功夫。鞋面要缝的地方少,里外都用新布。外面一般用黑色和深蓝色,不显脏;里面都用白色,显得干净。

入冬没多久,因为桂嫂子加快了进度,几双新鞋子率先做好了,是最小的几双。小弟妹们拿在手里比量,个个都爱不释手。但还是没有忘记再次问题母亲关于胶鞋的事。

只有再春,独个儿拿着新布鞋坐到一边去了。

桂嫂子以为他还想着胶鞋的事,就走过去安慰道:“我保证过年时你们个个都有胶鞋穿,先把先布鞋穿上吧,过几个月不穿,怕又显小了。”

其他几个听母亲这样说,早已高兴得跳起来。

可再春着急地说:“不是!不是现在就要胶鞋!不是那回事!”他一着急起来,索幸脱下踏着的鞋子,提起裤脚来给母亲看。他的脚上早已长满了大小的冻疮,红一块紫一块的,脚后跟尤其肿得像个大萝卜。

他怕鞋帮子把脚跟的冻疮擦破了,早已踏着鞋跟不往上扯。难怪单位的驻场医生早已“冇屁股鞋子!冇屁股鞋子!”地叫开了。

再春见怪不怪,小孩子已经不跟大人计较了。

母亲弯下腰看再春长满冻疮的脚,免不了又是心疼一番:“这孩子能吃苦!听说辣椒能预防冻疮,夏秋季节他用老辣椒搓碎敷到手脚上易生冻疮的地方,辣得眼泪直流也不叫痛。可现在怎么就一点效果都没有呢?”

“孩子盼着对新鞋子,还盼着对胶鞋。现在新布鞋有了,胶鞋也有了盼头,可自己那对脚又不能穿。对一个那么点大的孩子,那是多大的委屈啊!又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呢?”

桂嫂子将旧布鞋的后跟剪开,又用软布给再春做了对漂亮的袜子。还督促他每天晚上用热水泡脚。

再春肿大的双脚消下去不少,颜色也淡了不少,就是痒得厉害。冻疮的痒是发生在骨头里面的。

人就是这么奇怪。其实,好多事情的重点并不是真正解决了没有,而是有没有人去关心?有没有人在设法为此做些什么?事情本身带来的痛苦和不便真的算不上什么。

再春的笑容又重回到了脸上,好像冻疮并不是长在自己的脚上,而是长在别人那里,或者是和自己不相关一样。

他将新布鞋放进书包里。新布鞋大了一号,到了学校就可以换上。这中间免不了还要将袜子亮出来给同学们看看,好像班上没有几个人能穿上袜子的。

说来也是奇怪,兄弟姐妹中女姊妹都长冻疮,却只长在手上。三兄弟中只有再春长冻疮,手脚耳朵到处长满。长春和晓春则从不长冻疮。

这肯定和体质有关。新民差不多自小就帮着父亲打鱼,大姐大嘛;长春总是一到家就忙着搞卫生,房里房外,屋前屋后,看不得有半点脏东西和不整齐;晓春更是闲不住,老爱鼓捣那些捕鱼打猎的家伙什,好的弄坏,坏的弄得它不能修为止。

是好动的孩子身体好呢?还是身体好的孩子天生好动?这个有些说不清楚了。

好多事情都会是这样,怎么也说个不清楚,最著名的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当然,写故事的人坚持是先有蛋的,鸡是从其他动物进化来的,可进化成鸡的动物,它原来就生蛋。

再说一件扯不清的事。“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这是李商隐《琴瑟》中的两句。

说庄周在梦中化作了蝴蝶,醒后却认为自己是蝴蝶变的。到底是庄周化蝶了,还是庄周本来就是蝴蝶?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古人却争论了一千多年,那是他们故意的。

总之,生不生冻疮和身体体质有很大关系,活泼好动的孩子体质好,活泼好动也会使体质更好,体质好的孩子则不怎么长冻疮。所以,想少长冻疮,先动起来吧。

冻疮和布鞋不怎么相干,到再春这里就变得紧密相连了。这两件事对他来讲,都算是刻骨铭心的。

但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再长冻疮的,却怎么也记不清楚了。高中?初中?或者稍微更早一些?随着他个头不断长高,体质似乎也好了。冻疮不再光顾他的手脚和耳廓,除了留下数量不少的疤痕,偶尔提示一下它,“这里曾经长过冻疮呢。”

布鞋干爽、透气、轻便、无怪味,只要穿上脚几天,所有的地方就自动地变形到和穿鞋的人双脚完全贴合在一起了。

那真的算得上是一种无微不至的温暖和关爱,就如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

每当回忆起母亲,总会想起她亲手一针一线缝制的布鞋,想起油灯下它飞针纳鞋底的慈祥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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