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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百合] 《斑斓》作者:尼可拉斯【完结】

  文案

  【这是一篇差点都要找不到标签的小说】

  本文将由一系列小故事构成。大约每两章、万余字一对CP,一共九对CP,同一对CP的故事享有同样的章节名称,以(1)、(2)区分,也就是九个故事。在这里,作者试图探索一本书一篇文中对每一种不同恋爱形式的表达异同,连环套索,像一场游戏。

  认真地说,每一个章节标题都是一首经典老歌,或者与一首经典老歌相关。全部更完之后会如旧全部PO在简介这里。

  就把这篇文当作一个连环套一般的萌点集合吧,很轻松,没什么需要费神的情节,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爽文。

  根据章节名称,涉及到的经典老歌如下,有的歌曲有很多很多版本,请选择我列出的版本。可以按照这里提供的歌名配合阅读,效果更佳!

  《Close To You》莫文蔚

  《アイ?ミス?ユー》akiko

  《Summer Dream(Amherst 2004)》Sun City Girls

  《Rainy Night In Georgia》Brook Benton

  《I don't want to set the world on fire》The Ink Spots

  《Wouldn't It Be Nice》The Beach Boys

  《You Never Can Tell (1964 Single Version / Mono)》Chuck Berry

  《Easy Living》Billie Holiday

  《When You Say Nothing At All - Live》Alison Krauss & Union Station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肇,孙寅。韦杨,程恒。张子墨,迟挥。赵仪,唐蔚。齐雨,Sarah。李姿明,谢玮玮。陈放,林奕楚。何源,蒋浔。徐曼,蒋安。 ┃ 配角: ┃ 其它:

  Close To You (1)

  孙寅从福建录节目回来,固然吃了一肚子好吃的,却也实在感到疲惫—肠胃尤其负担严重,她要去运动。于是她把行李扔回家,匆匆收拾换身衣服,出门叫车去俱乐部。周二下午的北京,离大裤衩不到200米,依然看不清楚。若非事业稳定发展,她似乎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也没有离开的理由。

  所以她一直往外走。

  走进俱乐部—或曰拳馆—负责排课的姑娘意外的看都没看她,一直盯着台上的人。孙寅选这家俱乐部是因为它好,后来也渐渐和“好”的核心、老板兼主教练的陆谦成了朋友。陆谦一度在她红了之后以她为宣传点,她觉得没有必要。反正无论陆谦怎么宣传,大裤衩并不会允许她收一分钱广告费。但的确渐渐有些人是因她而来,前台排课姑娘也一向喜欢告诉正在上课的学员,央视那个孙寅来了!可是今天。

  她顺着目光看去,台上有个人正和陆谦练习自由搏击。打法似乎偏向于泰拳,但腿部力量还不够强大。孙寅很认真地从技术角度观察这人的表现,视线从下往上,方才渐渐看见对方背心下面的漂亮纹身和脑后的小辫子。接着对方转过身一腿扫向陆谦的脑袋,她也看见了对方的侧脸,就像在来的路上看见的国贸附近的巨大广告上那样子。

  是林肇。啊,大明星林肇。

  曾经巡回演唱会开到伦敦去的林肇,一张专辑包揽所有奖项的林肇,一首歌全世界都在放的林肇,创立自己的公司如今活在词曲作者里的林肇。

  她知道林肇小姐身材好,但不知道她也喜欢自由搏击。孙寅喜欢她的好几首歌,也一直觉得她是在按照艺术家的风格生活,自己也不免心向往之。现在见她出现在拳馆,倒也不算惊奇。

  “诶?孙寅来了呀。哎呀你可算回来了。”陆谦被打倒了,累了也就顺势躺下。“快,你俩一起练好了。我陪不动了。”孙寅一愣,嘴张着也说不出话来。她扭头看看林肇,见她一脸汗倒还是真的好看—现在这种中性美更加明显了。

  林肇对她笑笑,真如广告里那么好看,又比广告自然。“来?”她对孙寅招招手,还在喘气。

  姑奶奶我这好几年什么都干过了,就是还没和明星打过架。“好,我换个衣服就来!”

  她对林肇一点儿不留情,时不时一边出拳一边问林肇“还行吗”,林肇完全招架得来,还让她使出全力。两人越打越投入,这下围观的人更多了。林肇打得投入,开始有点儿好勇斗狠。孙寅生性不服输,见状满心想要教训教训仿佛不知天高地厚的林肇,便猛烈反击,打出有生以来最快一记勾拳,果然把林肇打翻在地。

  陆谦都来不及阻止她。

  孙寅愣在原地,还没张嘴问林肇有没有事,林肇撑起上半身,对她笑了起来。

  “我没事,打得好。”

  这下她确信林肇的脸是真的,没有一点添加物。

  如是重复,在半年时间里每次孙寅去林肇一般都会在,两人一见面就对练,直打了有九次,第九次时,林肇本来要胜了,却故意输给孙寅,再次被她打到一边。

  “你故意的。”孙寅气喘吁吁,累得不行。“做徒弟的不好打败师傅。”林肇说。孙寅笑了,下巴向另一侧抬了抬,想气死那头的的陆谦。洗澡的时候,孙寅累得脑子发懵,在淋浴头下闭着眼对林肇说,“你说我是师傅,你可还没拜师。”隔间那边的林肇似乎笑了一下,“是哟,那么师傅,一会儿一起去吃个饭吗?”

  “吃什么?”要不好吃,她就准备不答应了。“你知道的多,你选,我请客。师傅您看怎么样?”

  于是她带林肇出现在一家预计人不是很多的春饼店。结果呢?她是太久没来了,五点就只剩一桌空位。她暗自庆幸林肇今天出门还是戴了帽子,不至于轻易叫人认出来。

  “喔唷,我好久没吃春饼了。先给我来盘炒合菜,那个包着最香。啊,熏肉也来一盘。”林肇落座就点,面无表情的服务生只管点头,孙寅还在发愣,也就由她去了。“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不要紧吗?”林肇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不要紧,我就是最近出差没休息好。谢谢。”“你们那档节目,我觉得比舌尖好看。”“哟,你还看呢?”“我也看呀!”

  直到对上林肇琥珀色的瞳孔,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忙把眼神移向一侧。“不好意思。”“没事儿,就坐对面,看别人也不合适。再说了,我也习惯了。”

  孙寅倒也能够理解。她自己工作里只面对一台摄像机,而林肇不时要面对十几台。

  春饼上来的时候林肇居然还贴心地从包里拿出了湿巾给她擦手消毒。她不无挖苦地说林肇练拳的好勇斗狠与此不符,林肇虽然辩解但到底是让着她。如此调笑吃完一餐,走出门去,夏夜甚好,林肇提议去喝一杯。

  “你不是开车了吗?”“代驾呗,怕啥。”“我以为你会担心自家住址暴露。”“我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呀。”这时她想起林肇曾经和台里某个前辈女主播约会的传闻。实话实说,她觉得前辈比她漂亮多了。但是前辈后来嫁给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富商。而林肇身边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

  她想起陆谦跟她说,林肇身边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她,你以为她缺个暖床的吗?她才不呢。人家别有追求。

  “那走吧,哪儿喝?”

  她跟她林肇去了一家很低调的小店,喝两杯陈年金朗姆,林肇和老板看起来是旧识——因为她轻轻跟着店里的音乐唱起来的时候,向店主投去欣赏的眼神。“这是什么歌?”她想说原谅我不太了解,又觉得没必要客套,毕竟她要是了解了才奇怪了。“《Magnolia》,Eric Clapton。这老头的歌总是这样有滋味。我不知道你,我总是这样啊,”林肇说的眉飞色舞,她望着她,心想娱乐新闻里所说不假——也不能算是绝对的娱乐新闻,应该是职业道德尚存的专访——他们总说她是说到音乐就天真的人。

  “我每次听到Blues这样缓缓的电吉他,我总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里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这个画面挥之不去。就像这首歌。这首歌还很应景。”

  “看来你是很喜欢。真好。”她趁林肇喝酒的时候说道,“嗯?”看林肇的嘴,她还含着一口酒在细细品尝,“能够以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爱好。”“你这成天录节目去吃好吃的,难道不喜欢吗?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吃不到,什么你就吃不到了。”她有几分醉意了,“比如…那顿大黄鱼!我就吃不到!因为我没那个时间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来吃那么重的吃的。”

  大黄鱼,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是呀,那是很难得,真的很好吃。”“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乐趣。”

  想当初进大裤衩,怎么想到会去这个频道,又做一档美食节目?“我当初不想做这些的,虽然现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别的,但是当时真想不到可以做这个。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转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

  “Whatever it is, you’re already on this 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来一杯吗?”孙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么企图?”话一出口,她知道轻佻了。可是不轻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反正不认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备选,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与其跳探戈,不如直接点。

  “没企图。就是高兴。喜欢聊天。一个人喝酒就不会出来,出来就不想一个人。”“你不还经常被拍到一个人去干嘛干嘛吗?”“那是白天。这是晚上。如果晚上想一个人,谁也不会找到我的。喜欢这口味吗?喜欢就再来一杯,这种酒最近到处都没有,只有这里有了。”“好,来。”

  来。

  她不知道林肇找的代驾是哪个公司的,仿佛是专人,完全可靠的那种。她醉蒙蒙的,林肇先送她回去。下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时林肇正对她说晚安,她笑了笑,“好,你也晚安。”在又一次出差之前,还能喝一顿这样舒服的酒,她倒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感觉非常愉快。一切都像是做了个又轻又软无需负责的美梦。

  谁知道转过来的周二在浙江沿海渔村,居然又碰见了林肇。

  “你怎么会在这儿?”她在录节目的间隙给林肇发微信。“公干。”这话说的不太像林肇的职业,于是她又壮着胆子腆着脸问:“公干?没见你拍广告啊。”这渔村也不是风光绝佳处,“我也有我的事业啊!”她想起林肇自己是个企业家,据说还挺成功的,但是到渔村来谈什么生意啊?她的主营业务不是演唱会上的灯光黑科技吗?

  她想起曾经看过的林肇的公司给一家国际知名摇滚乐队做的演唱会的灯光,开关按下时,几万人的手腕上的发光手环,真是人间银河。她看见评论说,林肇近些年不务正业,都是活在别人歌曲当词曲作者,结果去干这个了!也不知道应该说她什么好。她笑,不还有一个词叫“斜杠青年”吗?林肇这也也没放弃音乐创作,就是那嗓子不唱歌有点儿可惜,才华还是发光发热的,其实也…

  “孙寅!”那边叫她开拍了,她赶紧发出打完就在放空发呆以致没发出去的消息:“我还不知道你在这渔村还有生意。我以为你的生意都在城里。”然后赶紧去录怎么烧海鲜。她胆子大,所以很多观众都喜欢她。说到底人民群众的喜好本质上没改变,喜欢大大咧咧,喜欢实实在在,喜欢不娇生惯养,喜欢能干。孙寅知道自己的长相从来扮不来优雅,她一副异族长相,总叫人怀疑她是滇地少数民族——其实她家里是无锡的。她眼睛很大,但笑起来就变成细长一条,脸小,苹果肌够高耸,鼻子够直,要硬画高雅晚妆没有问题,但一笑就露陷——但她喜欢笑。她就是天性开朗,好动。所以她在台里就坐不住,她就喜欢出来,她就喜欢到处跑。

  拍摄间隙,她看见一艘游艇出现在渔村海面上,然后看见上面戴着墨镜的林肇。坦白说林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她五官好看,正经穿女装晚礼服非常好看——也穿过一次——但是她平时不是这样,大红大紫之后更加不是,谁也不讨好了,专心做自己,于是开始随自己的意思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从此就中性装扮走天下;头发短可以短到朋克,长可以马尾辫,怎么样都好——孙寅还记得有一次看见林肇上时尚杂志封面,把新剃的朋克头再加修剪,在一侧剃出一个N字母来。

  其实非常酷,配上摇滚风格的耳坠更加酷,但是她在照片里笑得特别灿烂——她说是因为这组照片里放纵了自己爱演的那一面——但是在封面上,她没笑,烟熏装,很酷。

  她又自然,又放肆,又强大。自由自在的人生。

  孙寅看着她走出游艇舱门,穿着再普通不过的绿色亚麻裤子和黑色背心——也许正是某次和她练拳的时候穿的那件——戴着墨镜,叼着雪茄,小辫子捆在后面,光洁额头就露在那里,想也知道没防晒。孙寅看着林肇比她大一号的罩杯,想起自己以前最崇拜是安吉丽娜朱莉。

  又想起曾有人形容皮特之所以迷上茱莉,一部分原因应该归因为茱莉简直像一只母豹子,又性感,又独立,又强大。

  她想起林肇的纹身,林肇的喘息,林肇的眼睛……

  “孙寅!”合作三年的摄影师拯救了她。山东大汉一声吼,她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没了。但话虽是这么说,她晚上回到住处,打开没存几首歌的某猪场听歌软件,趴在床上,自然搜索起林肇来。一边听她的吟唱,一边给她发微信。她倦了,她什么都不想考虑,只想放纵自己。

  “你最喜欢自己的哪一首歌啊?”

  “嗯?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我在听你的歌。”

  “我最喜欢《初夏夜晚》。你最喜欢哪个?”

  “不知道。我还在慢慢听。你原来唱了那么多歌。”

  “哈哈。幸好唱得多,要不然还不知道要被人骂成什么样子。”

  “你也知道你被人说呀。”

  “你也说吗?”

  “我不说呀。我才开始了解你。”

  她觉得自己醉了,一定是老乡给自己的花雕酒太好喝、自己贪杯的缘故,谁告诉她黄酒性温的?她现在才开始觉得上头。

  “我才开始了解你,我想多了解你一点。”

  “哦?”

  “越多越好。”

  听着听着酒醒了,听着听着又醉了,最后睡去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已经关闭播放器、打开了睡眠记录软件,但耳边仿佛依然飘荡着林肇轻轻的哼唱。林肇不是个柔弱的女生,从来不是,从她出道的那天起,她就是坚韧的、充满力量的,但也是温柔的、细腻的,孙寅听着她唱那不肯指明所吟唱之对象的性别的歌曲,只有两把木吉他的伴奏加上和声,却不简单,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唱到自己心里。

  孙寅从不知道她可以是这样的,想必是自己对于音乐关注太少。只知道那些烂大街的歌曲。

  第二天早上醒来,下午才录下半段,于是她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拿起手机,难得没有任何人任何工作找她。于是她戳开和林肇的聊天记录,看见“越多越好”,她自己也笑了,有那么点儿难堪,又有那么点害羞。但指尖不停。

  “我喜欢《她在睡梦中》。”

  不过一分钟,林肇回复她了。“哦?你原来喜欢那首歌呀。那首歌是再也不能重来的作品了。”

  “为什么呀?难道你是给什么很特别的人写的吗?”她觉得自己因为无所求,所以也无所畏惧。

  “不,正因为不是写给任何人的,单纯是一种憧憬,所以不能重来。”

  她努力理解,林肇打字飞快地又补了一段话,“因为一旦出现了具象,就会给歌颂具象,情感不再完全单纯。甚至有时候为了一定的目的,必须避讳。只有完全单纯的情感才能这样动人,完全单纯就具有普遍性。”

  孙寅看了一会儿,“你什么时候回去?”林肇问。“明天。”“一回去就工作吗?”“不,这次先休息两天。你呢?还在这边吗?我昨天看见你的船了。”“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船?”林肇还附带了一个斜眼笑的表情,并不给她多说什么的机会,接着说道:“那不是我的船,不过我现在在用。我也还在这边,所以问问你,要是明天还不走,就来船上玩玩吧?”

  孙寅以前对于上游艇去玩一玩总有非常刻板的印象,仿佛这总是属于纨绔子弟的肮脏娱乐。但毕竟是林肇邀请她,何况那是艘大船。

  姑奶奶我这一年什么都做了,就是还没坐过豪华游艇出海,怕什么!

  于是摄像和编导都走了之后,她自己拿着行李,第一次像个半途脱队去探险的爱丽丝,走到约定的码头,等待林肇的船开过来。

  “就你一个?”她就看见船,不见人,直到船停稳了,林肇才从里面走出来。“对。”“我还见有其他人呢那天。”“打发走了。”“哦。”好像有点儿欣喜,又有点儿失望,如天秤之两端上下起伏不定。“怎么了?上来呀。”林肇伸手牵她,她才发现自己其实从来没有牵过她的手——打倒对方的时候,她们也是那种非要自己起来不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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