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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真的,我想抱抱你。」我说。

  他在我耳边轻笑,紧接着,咔嗒一声,手铐落在了我的脚边。

  我没有乱动,抬起酸痛的双臂,沉默地抱住了他。

  他静了一刻,紧接着来势汹汹,我几乎被他撞成碎片。

  我紧紧地抱着他,强忍着用指甲抠破他皮肉的冲动,在他耳边煽情地问:「冠月,我们就这样也很好,我们一辈子都不分开,好不好?」

  他像是被我刺激,发出一声粗重的喘息,又像是野兽的嘶鸣,接着趴在我肩头静静地呼吸。

  这场令我窒息的酷刑终于结束了,我依旧抱着他,等着他主动退出。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则刻意忽略污浊不堪的身体,缓缓跪在他脚边,将两只手腕合在一起伸向他,眼睛无声地盯着他看。

  他向来是个绅士,此时的场面,却让他吐出一句粗俗不堪的脏话来。

  他抓住我脑后的头发向后扯,迫使我仰面看他,对我说:「随安,你真应该看看自己现在这副样子,简直太适合你了。」

  我心中冷漠,脸上却还是笑:「我答应你的,我要学起来,我会取悦你。」

  不论他相不相信我,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我痴迷,他迷恋我,并且,很吃我这一套。

  或许我与他之间,自始至终,我才是那个支配者。

  这个发现令我几乎兴奋得全身发抖,以至于他重新铐住我手腕的时候,我还是笑吟吟的。

  他带我上楼去洗澡,我对他说:「冠月,我好累,你抱我上去。」

  他却说:「宝贝,有时候戏不能一次做足,否则就显得假。」

  我还是笑,凑到他耳边讨好地亲一亲,撒着娇嘟囔:「还不都怪你,我是真的腿软,走不动了。」

  他没说什么,抱起我上了楼,或许是地下室实在太过幽暗,普通的日光灯都使我觉得刺眼,于是我哼唧一声,顺势把脸埋进他怀里。

  他的心跳得好快。

  他可真是个贱货。

  「我今晚不想睡地下室,冠月,我们去床上,你抱着我睡。」

  我趴在浴缸里对他说。

  「宝贝,不要得寸进尺。」

  于是我牵着他的手,拽住他的胳膊,笑嘻嘻地把他拖下了水:「别人家的小狗狗都是可以上床的嘛,主人。」

  他的身体一僵,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忽然将我的头按进了浴缸里,直到我几乎溺水。

  可我并不害怕,主动权在我手里,他这是乱了阵脚。

  我咳了两声,委坐起来,真像小狗一样凑上前去,伸出舌头舔了舔他嘴角青色的胡茬。

  「随安,你要逼疯我。」

  他说。

  何止,我何止是要他疯,我要他死。

  当夜我睁了两次眼,每次都看到黑暗里,他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笑非笑,那副表情像是随时会把我杀了。

  我今晚不会怎样,能得到他如此的纵容和信任,今天已经够了,他是个无比强大的恶魔,对付这样的人,不能操之过急。

  起初我还曾抱着希望,或许他会念着旧日情分,放我回归正常的生活。

  可是其实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当他们的小宠物不再听话的时候,他们最先想到的不是纵容,不是磨合,甚至不是抛弃。

  而是征服。

  于是,被关进地下室的第三天,我提交了辞呈。

  部门的领导言辞恳切地挽留我,对我说:「随安,你毕业就来公司,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你和公司一起成长,从没犯过错,公司对你很珍视。」

  我浅浅地微笑,裹紧大衣,婉言谢绝了他。

  他说的不对,我还是犯过一个错的——我在一场音乐会上,爱上了舞台中央最耀眼的钢琴演奏家。

  他也爱上了我,这曾是我的幸运,现在却变成了我的不幸。

  抱着箱子出门的时候,领导又一次在我身后叫住我:「随安,你是一个很有天分的作者,希望你不要放弃写作。」

  我浅浅地点头,推开门,一步一步,稳稳地走出办公室,径直穿过大厅,路过我的桌子,最终离开了我工作了三年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我听见我的大衣下发出两声冰冷的电子音。

  「嘀——」

  「嘀——」

  我缓缓吐出一口气,沉默地坐上了公司门口那辆全黑色,连车窗都贴着黑色防窥膜的轿车。

  梁冠月看了一眼腕表:「只用了十七分钟。」

  他抬起手,摸了摸我的脑后,声音温柔又虚无:「真乖。」

  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勾出一抹冷笑来。

  我还记得下车前,他对我说的那句话。

  「宝贝,你只有半个小时,如果半小时之后你没有出现,绑在你身上的小东西会立刻把你炸成一摊肉泥,我猜,你的肉块儿会飞满整个公司,再被风扇搅得到处都是。」

  他笑了笑,继续说:「我也怕我下不了手,所以程序是自动的。别指望代码会心软,随安。」

  我瑟缩着脖子打了个冷战,瞥了他一眼:「怪不得,你给我穿了双运动鞋。」

  说完这一句,我伸手去拉车门,却被他从驾驶座上锁住。

  他摊开手掌看着我。

  我看了他半天,忽然十分不屑地笑了,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交给他。

  「其实你不用多此一举的,冠月,你知道我不敢报警,我不会傻到去招惹一个又聪明又有钱的疯子。」

  他也笑,转过头去看着前方,轻声说:「宝贝,你现在就在招惹我。」

  我看着他的侧脸,凑过去亲了一下,尽管语气依旧冷漠,却仍旧带着程序一般的笑:「下车之前是要亲一下的,我好像养成习惯了。」

  关上车门前,我听到身后的一句「随安,你还会习惯更多、更有趣的东西。」

  他也会的,我也会给他许多、许多的惊喜,绝对比他给我的还要多。

  接下来就是刚刚那一幕,六分钟时,我听到了第一声响,十二分钟时,第二声也按时响起。

  第十七分钟时,我回到了车上,一分钟后,大衣下传来了一声细微的响声。

  「嘀——」

  他启动了车子,我则摸出安全带系上。

  没有人去理会这一声细如蚊蚁,却分外突兀的声音。

  「宝贝,说真的,我根本不知道怎么把这个程序关掉。」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笑着的,语气平淡得像是曾经在跟我探讨晚餐的食谱。

  「是吗?」我把头靠在车窗上,黑色防窥膜下,透不进一丝光,「那我们就一起炸死在这里好了。」

  我的语气如此轻松,以至于我忽然发现,我也是在笑的。

  他的眼睛却突然亮了起来。

  他转过头来,有些兴奋地看着我:「宝贝,你真的想过,要和我一起死吗?」

  「当然,不止一次。」我还是如此平静,仿佛生死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三天来,我每个瞬间都在思考,该怎么跟你同归于尽。」

  他听了我的话,忽然紧紧抓住我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笑呵呵地对我说:「我很高兴,随安,我以为你只会想杀了我,原来你也会想要永远跟我在一起。」

  我颇为无奈地扯出一个嘲讽的笑来,想抽出手,却被他紧紧地攥着。

  「要不然你还是把我捆了装进后备厢里吧,比现在这样舒服多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他忽然伸手过来掐了掐我的脸,语气就像我们热恋时那样自然:「上回的事,生气了?」

  「狗有资格生主人的气吗?」

  他点点头:「宝贝,你能这么想真好。你要乖,我就不会惩罚你。」

  或许他真觉得这都是理所当然,居然没听出我是在反讽他。

  我当初究竟被什么蒙蔽了双眼,才没看出来他是个变态?

  被他的面孔,他的身体,他的身份,他的名誉。

  说话间,大衣下又发出了一声响。

  这是第四声了,还有六分钟,我和他就会被炸死在这辆车里,轰的一声,尸骨无存。

  「关掉。」我说。

  「你不是说,要和我一起死吗?」

  「你活够了?」我挑起眉毛看着他。

  「随安,你是个作家,你应该知道,所谓悲剧的魅力,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他毁灭自己就够美的了,不必再拖上我。

  我瞥了他一眼,沉默地解开大衣的带子,里面是一件驼色的贴身打底,小小的金属装置就牢牢绑在这件衣服上,用尼龙绳左右绑过,又用绝缘胶布缠了几圈,保鲜膜紧紧包住,最后是魔术带,严丝合缝地粘住了。

  装置上红色的倒计时触目惊心,两分二十四秒,此刻还在不断地流逝。

  我沉默地低着头「拆弹」,可是太难了,根本不可能。

  一分十八秒。

  六十四秒。

  我做不到。

  我吐出一口浊气,觉得下一秒,肚子上就会被炸出一个大洞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内脏流了一地,或是黏在车的顶部。

  只剩四十一秒,我将这件打底衫套头脱了下来,魔术带钩住了我的内衣,我于是毫不犹豫地将内衣也一并解了下来。

  梁冠月并没看我,我也没空看他,只听得出他在笑:「宝贝,我在开车呢,你这样,我恐怕没办法安全驾驶。」

  话虽如此,我看向窗外,却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芜,高高的芦苇旁,是一片静谧的池塘。

  我按下车窗,冷风一下子灌了进来,我将衣服团成一个团,毫不犹豫地抛进了池塘里。

  不过几秒,砰的一声,浑浊的水花从原本平静的水面高高飞起,甚至隐约可见其中被炸烂成碎肉段的鱼,回落之后,染红了一片水。

  水面又恢复了平静,我赤裸着上身,望向窗外那片浑浊的红色,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血腥味与水腥味混在一起,涌进我的鼻子。

  「你出了好多汗。」

  他的指尖十分冰凉,缓缓触摸我的后背,令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沉默地摇上车窗,转回身体,穿上大衣,在胸前裹紧,静静地闭起眼睛靠在柔软的车座上。

  就像刚刚死过一次,此刻躺在云里。

  「满意吗?」半天,我才出声问,「还是在你的打算里,我连这件大衣也不该穿?」

  「我贴了防窥膜,外面什么也看不到的。」

  他难道觉得这是体贴,还是安慰?

  「开车。」我说。

  「要不要下去走走?」

  「我里面什么也没穿。」

  「你不要老是提醒我,随安,我真的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来。」他轻声发笑,再度对我重复,「我贴了防窥膜,不管这里发生什么事,外面都看不到的。」

  我被他气笑了,睁开眼睛冷冷地邪睨着他。

  「好啊,走吧,你不是想下去走走?」我的手作势搭在门把手上,轻蔑地说,「要不要随便找个人来,那样更刺激。」

  他的表情因这一句话而变得十分阴鸷,我甚至听到了他咬牙的声音。

  「宝贝,别说这种话,我会杀了你的。」

  那把小刀再度出现在他手中,这一次,他弹开刀刃,毫不犹豫地划破了他自己的手心。

  血缓缓渗了出来,刀那么锋利,我甚至迟钝了片刻才看见血。

  他是个钢琴家,他有一双修长,白皙,无瑕的手。

  这双手是如此耀眼,曾是我迷恋他的部分理由,但此刻,这双用来弹奏艺术的手,自己割破了自己。

  只因为我的一句话。

  「这是警告,宝贝,下一次,我真的会杀了你。」

  这是他对我的警告。

  笑话,我难道会心疼吗?我巴不得这把刀割破的是他的喉咙。

  我看着他,伸出舌尖儿,轻轻舔舐由他掌心流向手腕的血珠。

  于是他的表情又变了,变得沉迷而陶醉:「随安,你知道我有时会拿你没办法,你真是迷人。」

  他将我拉过去,细细地,一寸寸地吻我带着血的嘴唇,甚至轻轻地啃噬。

  又热,又痒,又灼痛。

  比起这些,更难以忽视的,是我心中的厌恶与恶心。

  那天他也毫不意外地「惩罚」了我,打击我的自尊,反复给我洗脑,如果我离开他,就是离开了全世界唯一爱我的人,如果我离开他,我就是一条不忠于主人的狗。

  尽管我自始至终都在心里默默地腹诽,他说的不过是歪理,是屁话,可冷静下来之后,我还是决定先配合他。

  或许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或许是那场爆炸的余威,但唯一不可能——这种配合,绝不可能是适应的前兆,更不可能是屈服的信号。

  我要逃出去,我要回归正常的生活。

  接下来便是一段周而复始,不见天日的日子——他有时很神经质,甚至表现出强烈的暴力倾向,有时温柔,温柔得甚至有些卑微。

  他有时说恨我,有时又说爱我,有时夸我迷人,有时又骂我是烂货。

  我看他脑子是一点都不清醒,我更是要时刻提防,以免被他绕晕,着了他的道。

  毕竟我不是什么圣母白莲玛丽苏,这种霸道病娇总裁爱上温柔小白兔的戏码,还是留给爱做梦的少女吧。估计她们也不会想到,她们想当小白兔,总裁却只想让她们当一条哈巴狗。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多月,我每天都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听完他的「教育」,我要花上更长的时间来为自己「反向洗脑」,以免落入斯德哥尔摩的陷阱里。

  我既要小心翼翼地配合他演戏,又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让自己假戏真做。那段日子,我甚至每天都会强睁着眼,强迫自己去回忆过去跟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时光,跟同事一起打拼一起创作的日子,只有这样,我才能记得真正的人类社会是什么样子,而不是被他囚禁在这个扭曲变形的黑暗世界里。

  快二十天过去了,我终于睡到了床上,尽管被折腾得腿软脚软,还险些被他溺死在浴缸里。

  第二天早上,我乖乖咽下最后一口早餐。

  「冠月,地下室太潮了,我关节疼。」我自然地直视他,「你可以把我拷在这里,就在这张床上。」

  这话非常暧昧,要是不暧昧,我就不说了。

  他放下手中的碗,戴上眼镜,再戴手表,站起来穿戴整齐,才回过头来问我:「我该听你的吗,随安?」

  「你就这样铐住我,我哪里都不去,我等你回来。」

  他不说话,我也不再说了,静得仿佛是在对峙。

  最终我如愿以偿,他出门时回头看我,说他去一下琴房,中午会回来陪我吃饭。

  我乖乖答应,或许是我表现太好,他把电视的遥控器放到了我够得到的地方——除了这一枚遥控器,我什么都够不到。

  当然了,就算够得到,我也没有强到只靠一根铁丝之类就能开锁逃跑。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的对手才是个了不起的疯子。

  其实我已经很久不怎么看电视了,大部分的时间,我都跷着腿躺在床上,靠着软软的抱枕,一边追剧,看综艺,一边往嘴里塞各种水果或垃圾食品。

  但此刻,电视里传来的吵闹声音竟让我觉得安全又镇定。

  这部美食纪录片里的餐厅,我曾和朋友去吃过,前菜是一道南瓜粥,甜糯可口。

  这个艺人,我蛮喜欢他的,前年夏天我还去看过他的演唱会,戴着会发光的头箍,举着荧光棒,那天下着雨,我跟网上认识的小伙伴一起又蹦又跳,嗓子都喊哑了。

  电影频道在演一部喜剧片,我记得我和佳颖去看的时候一直在吐槽电影又尬又无聊,影院的爆米花很咸,可乐的味道像中药……转头一看,佳颖已经睡着了。

  还有这部电视剧,首播的时候还挺红的,不过除了我身边的人,没有人知道我其实是它的编剧。

  我用它讲述了一个单身的年轻女人是如何冲破内心的困惑和环境的桎梏,一路追寻梦想,追求自由的故事——女人是可以依靠自己而幸福的,无关她是否拥有爱情。

  可如今,故事外的我却被男友铐在一张柔软的床上,阳光照不透厚重的遮光窗帘,整个屋子里只有电视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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