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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银说:“你还是摸吧,你不摸我不习惯。”

  我黑线,这小子估计是被揩油揩惯了,一下子不被揩油还周身不舒服。于是乎,为了不被看出破绽,我十分淡定地抬手在他平坦的胸前摸了一下,“摸了。”

  “嗯,我知道,感受到了。”金银也表现得十分淡定,然后看着我,“公主,掉进水里之后,你没失忆?”

  我面部扯了扯,这问题该怎么答,我确实像看电影一样看过阑珊的记忆碎片,但是也只是略略看了些,大概知晓了一些事情,但是很多事情都不晓得,比如阑珊喜欢摸他的胸的事。为了日后圆谎,我只好说:“没有失忆,不过有些东西不太记得了,大抵是脑子进了水把一些记忆给冲没了。”

  “那公主可还记得自己爹娘是谁不?”

  金银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我被他这么看着十分不舒服,本来从小到大我就不太喜欢说谎,如今一说谎我全身都十分诚实地打着啰嗦,“呵呵,当然,当然记得。”

  “那就好。”

  金银是雪园的小厮,当初和阑珊一起签了半年的卖身契要过来当下人,结果阑珊如愿以偿地进了祈轩的墨园当丫鬟,金银则进了大公子浩辕的雪园,专门照顾浩辕那刚满五岁却没了娘亲的小公子。

  金银这是趁着那小公子睡着的间隙过来的,等会小公子醒了估计得四处寻他,所以他便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唔,关于女主穿越之中为什么淡定我要解释一下,因为她早就知道自己会消失,所以在自己的世界的时候已经看淡了,所以淡定了。O(∩_∩)O~

  3、是是非非

  我看了看时辰,也该是时候回去了,待会还要和挽袖一同去伙房洗碗。挽袖说我被水淹过一次之后变得勤快了,以前的阑珊笨手笨脚,连洗个碗都不会。我想也是,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一国公主,若不是为了追得心上人也不用来这里当丫鬟,做这些杂活也着实委屈了她。

  而我确不同,我在学校偶尔会出去兼职,读了两年大学,换过三次兼职,一次在肯德基,一次在咖啡馆,一次在餐馆,什么活都做过。在餐馆那会,老板娘为人抠门,把我这大姑娘当做了男人用,硬是每天逼着我扛两袋大米从一楼爬上六楼。所以,我现在做丫鬟都这么勤快,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但是我想了想,也不能在这里做一辈子的丫鬟,阑珊只签了半年的卖身契,半年之后我便可以恢复自由之身,至于何去何从,这还得从长计议。

  既然重生了是事实,我附在了这副公主的身子也是事实,那我便替她好好地过下去。不仅要过,还要过得比以前好。阑珊这丫头的五官十分标志,骨架也不算大,就是有些虚胖了。若是将体重再减下去二十斤,说不定还是个美人。

  于是,我定下了我的减肥计划,每日要围着这墨园跑五圈,中饭免了,只吃早饭和晚饭。听了我的减肥计划,挽袖表示十分赞成。

  “风月瘦下来之后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挽袖拉着我的袖子说。

  我只是笑了笑。

  金银过来的时候,听我说了减肥计划,而后上下打量着我,“也没多胖,何必自虐。再说,公主你减肥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我毫不动摇,他不懂,追求体型和容貌上的完美是女性一辈子的功课。我理直气壮地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金银:“……”

  于是,我斗志昂扬地开始了我的减肥计划。

  那日,我起的十分早,摸黑穿衣洗漱,那时候挽袖还在睡着。我开了门出去,天还是蒙蒙亮,墨园的丫鬟小厮们还没起床。所以,此时跑步也不会有人见着。

  这墨园还是蛮大的,虽说只是属于祈轩一个人的。我跑了一会儿便觉着身子十分热,阑珊这丫头平日里不爱做运动,身子也是弱得很,就跑了这么些路便喘的不行。

  大抵绕着墨园跑了一半,我便跑不动了,这副身子着实是个累赘啊!

  我扶着一根柱子抚着胸口缓过气,耳边传来一阵刷刷的响声,听不出是什么声音,所以好奇心就驱使我向着那声音靠近。

  我躲在一个大柱子后面伸着头看桃林里一个蓝色身影手持三尺青锋,刀光剑影中衣袂翻飞,就像是武侠片里面的大侠。不同的是,这大侠没再与敌人决一死战,而是单纯地在练剑。

  那蓝色的身影停了动作收了剑,一双眼睛冷冷向我这边扫来,“出来!”

  我心里一跳,果真是大侠,这都被他发现了。我蹑手蹑脚地从大柱子后面移步出来,十分恭敬地行了礼,“公子,早。”

  见了是我,他眼中警惕之色慢慢淡化,微微蹙了那一双远山眉,问:“你躲在后面作甚?”

  我如实说了,“方才从此路过,觉着公子剑术了得,便停了下来偷偷看了。”

  见着祈轩脸色微微变了,我才意识到阑珊这丫头喜欢人家,表白什么的都表白过了,如今我在这里偷看,十足十被当做了死缠烂打的花痴。

  意识到这个问题,我立马鞠躬道了句:“对不起!”

  我刚说完,那边祈轩俯身捂着胸口,一手持剑仗地,像是受了重伤的形容。我小心翼翼提步靠近,借着晨曦的一点光,我看到他的嘴角淌了一抹血痕,脸色也是苍白如纸。

  我连忙扶住他的胳膊,“你怎么了?”

  他低沉的嗓音响起:“不打紧。”

  “你吐血了,怎么不打紧。”莫非是他方才练功走火入魔了?我一时手足无措,平日里看电视剧里面说走火入魔是十分严重的,一个口快就说:“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医院?这里的医院在哪里?

  我手忙脚乱地用袖子帮他抹了抹额头的汗珠,“你们这里的大夫在哪里,我帮你去叫他过来。”

  他低声道:“不用,扶我回房就好。”

  我晓得他十分难受,扶住他的胳膊时能感受得到他的身子是颤抖着的。但是此时他说扶他回房,我自然没甚意见,便扶他回了房。

  将他安置在床上之后,我还是手足无措,倒了一杯茶,坐在床沿看着微微闭了眼睛的他,“那个,你渴不渴,要不喝杯茶?”

  他缓缓张开眼睛,额头上又出一层的汗,见他没应声,我便将那杯茶放在一旁,然后用袖子再帮他擦了擦汗。

  过了没多久,他没了动静,我想大抵是睡了过去。一张睡颜着实好看,不得不说阑珊这丫头还是有几分眼光的。

  我在他的房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在房里踱来踱去一刻钟,最后还是决定留下,看他受的伤还不轻,若是等会有紧急情况,身边又没个人看着,定是十分无助。

  许是起得太早,我有些犯困便坐在床头的椅子上打了一下瞌睡。

  等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很亮,已是日上三竿!挽袖还在等着我去洗衣裳,我竟把这事给忘了。看了看床上的祈轩,他还没醒,不过脸色比之前好了许多。

  没有我的帮忙,挽袖一个人洗那么多衣裳定是应付不过来。于是,我决定叫别的丫鬟过来照看祈轩,我去和挽袖一起洗衣裳。

  我轻手轻脚地提步出了去,然后反身将门拉上。

  走出没几步,向着我迎面走来秋姐一脸的愤怒,我刚想问个好,火辣辣的一巴掌就打在了我的右脸。我捂住了被她打过的右脸,道:“你做什么?!”

  秋姐瞪圆了眼睛看着我,咬牙切齿,“谁允许你这个贱人进公子的房间了。跟你说过多少次,长成这副德性就要有自知之明,别顶着一张吓死人的脸出来晃荡,污浊了别人的眼睛!”

  “公子他……”我一句话还没说完,一巴掌又落在了我的左脸。

  我忍无可忍,瞪着她,“我警告你,再打一次别怪我不客气!”

  “打你怎么了?哈?”语气咄咄逼人。

  我咬咬牙,一巴掌扇了回去,“你这种无理取闹的人,不打你我心里不舒服!”

  秋姐捂住自己的脸,泼妇似的,“你敢打我?!我跟你拼了!”

  她作势要过来跟我拼了,举着一个巴掌正要扇过来,却被一只手架住,秋姐看向我后面的时候睁圆了眼睛,我也往后看了看,看到一身蓝衣的祈轩。

  秋姐收回了手,立马做哭诉状,眼泪就这么哗哗地流了下来,“公,公子……这个臭丫头她,她竟敢打我!”

  我无语,那她打我怎么算。

  祈轩看了我一眼,轻描淡写一句,“你跟我过来。”

  我搞不清楚状况,叫我过去是要被训?

  身后的秋姐还在娇怨地喊着:“公子!”

  我跟上了祈轩的脚步,走出了一段距离我便解释:“她打我两巴掌,我只打了她一巴掌。”

  祈轩停住了脚步,回头说:“如此说来,你还吃了亏。”

  我双手搓了搓脸,“也不算,我肥肉多,被她打了之后也没多疼。”

  想起了他还有伤在身,我立即又问:“你的身子可好些了?”

  祈轩微微颌首,“好多了。”

  “那就好。”

  “这件事莫要跟其他人说了。”祈轩说。

  我想了想,应该不是指刚才我和秋姐吵架的事,而是指他受伤的事。我点了点头,“嗯,你只管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我看了看天,都快正午了,平时这时候我和挽袖已经将衣裳都洗好了,但是今日之后她一个人,想必现在还在洗。若是再不快点过去,我想以后我都没脸见她了。

  我看了一眼祈轩,说:“我还要去洗衣裳,就先走了。”

  于是,我用最快的速度向着洗衣的池子奔去。那几桶衣裳挽袖已经洗的差不多,我缓了缓气,然后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拿了一件衣裳过来搓。

  “对不起,我来晚了。”

  “跟我客气什么。”挽袖确实是个好女孩,这是我一直的定论,她说:“风月,你就专心减肥,等变成美人了说不定还能找户好人家嫁了,那时可别忘了我呀。”

  “呃,我……”我尴尬地笑了笑,“一定,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求花花!

  4、美人如玉

  那一日阳光正好,蝉鸣鸟叫,花香怡人。

  金银捻着一只蟑螂的胡须,将其吊在空中在我眼前摇晃,“公主,这玩意儿可爱不?”

  我扯了扯嘴角,哪里可爱了?!早知晓金银这家伙有点古怪,不过他没让我摸他已经是进步了,我呼了一口气,“你捉这个作甚?”

  金银与我对坐在一张石桌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捻着小强,“公主不是最喜欢养蟑螂么?我这不是怕公主寂寞,就捉了一只过来给公主解解闷。”

  我再次扯了扯嘴角,没想到阑珊还有这个癖好,“那还真是让你费心了。”

  “不费心,能为公主效劳是我的荣幸。”

  我冷汗,这家伙左一句公主右一句公主,就不怕隔墙有耳啊!“金银,日后你还是莫要唤我公主了,不然被识穿了身份就不妙了。”

  金银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手里继续玩着那只可怜的小强,“你不是公主吧。”

  我又黑线,扯了扯嘴角,却又装作十分淡定,“怎么这么问?”

  “你的样貌没一点变化,但是举止和眼里的神韵全变了,只能证明你的这幅身子不是以前的那个人。”金银勾了勾嘴角,“对了,真正的公主不会真的摸我,还有。”他示意了一下他手上的蟑螂,“公主最怕的东西就是蟑螂,没有之一。”

  我冷汗直流,所以,他之前说公主以前见他一次摸她一次是在试探我,然后我又十分听话的中了他的计。难怪,我在阑珊的记忆碎片也没看到有揩他油的场景!现在又捉了一只蟑螂过来试探我,果真,被算计了。

  我也不想做过多的解释,既然瞒不过他,那也没必要再说什么掩饰的话。“所以呢?如果我不是公主,你打算怎么办?”

  金银双手抱着胸,做沉思状,“这种棘手的事只能凉拌。”

  我笑着,“加醋还是加盐?”

  “都加。”金银盯着我看,良久,他说:“说实话,你比阑珊看起来更顺眼了些。”

  “若你这句话是赞赏,那我便收下了。”

  “自然是赞赏的。”金银叹了一口气,“我这几天想过了,如果你的这副壳子住的不是阑珊也没甚大关系,反正那个丫头我也不喜欢。保护她不过是奉皇帝之命,只要她的这副身子还在,至于里面住得到底是谁,那就不归我管。”

  不得不说,金银这个人就跟他的名字一样的大气!我感动涕零,握住他的手深情款款地说了句,“谢谢!”

  “不过,我倒是十分好奇你是怎么来到阑珊的身体里的。”

  我觉着他是可以信任的人,我在这个世界无依无靠,能交上他这个朋友有益而无害。所以我便点了头,“若是你想听,我日后可以与你慢慢道来。”

  金银把手里的蟑螂放跑了,然后回头问我,“那日后我该怎么称呼你?”

  我想了想,“若是不介意,便称我风月罢。”

  他斜着眼看着我,“你倒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

  我陪着笑笑,“入乡随俗,入乡随俗。”

  我与金银达成了协议,他日后继续保护我,我以后继续以阑珊公主这个身份活下去,直到……直到被拆穿那一天。但是金银保证,绝对不会让我有拆穿的那一天。

  自从那天我和秋姐互打了巴掌之后,秋姐便更加痛恨我,一看见我就想把我千刀万剐了,但是还是不敢拿我怎么样,因为我没做错事。

  只是没想到她这般狠毒,在我的饭菜里加了泻药,害我整整跑茅厕跑了一天一夜。

  跑了一天一夜的茅厕也不是毫无好处,显而易见的好处便是我的腹部平坦了些,也就是瘦了那么一点点。

  隔日,我继续早起去晨跑,路过那个桃花林时没见着祈轩的身影。想来他也不是每日来这里练剑。

  跑了两大圈之后,我便在院子比较偏僻的一处空地做了一会儿减肥操,气喘得就不行,靠在月拱门旁边缓了缓气,哪知又无意之中听了两个早起的丫鬟的墙根。

  “我听说澜园的五夫人是个貌若天仙的美人,见过的丫鬟都说那皮肤嫩白得跟煮鸡蛋似的,隐约见着就像是天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那般。”

  “我也听说了,就是没见着,等日后去澜园串门的时候定要见见。”

  关于澜园的那位五夫人我也听过些,听说确实是个不得多见的美人,是不久前昊国进献给御河城城主的。当时我想的不是这个城主夫人到底有多美,而是那昊国竟然要向这御河城城主进献贡礼,何其荒唐?难不成这个世界的城比国还大不成?

  金银的解释就是,“你说对了,这里的城就是比国还大。”

  我问:“这是什么道理?”

  金银一边用竹签剔着牙一边说:“这个一言难尽,你若是想知道倒是可以去看看这一百多年来的史书,上面都有记载了。”

  我点了点头,看来想要了解这里,还是要从读史书开始。

  一个长得可爱的小孩拿着一根树枝对这金银说:“金银哥哥,我捡回来了。”

  因为这浩辕的小公子十分粘着金银,金银去哪他都跟着,所以来见我的时候金银索性把他也带上了。方才金银为了支开这个有些烦人的小鬼,就捡了一根树枝扔出了几十米远,然后让他去捡回来。

  金银两手捏着小公子的脸,龇牙咧嘴道:“你小子动作还蛮快的嘛!”

  然后,夺过他手上的树枝,手臂用力抛得比刚才还远,“乖,再去捡回来。”

  于是,那小公子十分听话地蹬着小短腿十分欢乐地去捡树枝了。

  用这种对待狗的行径来对待人,着实是有些丧尽天良!我斜着眼看金银,“你还记得人家是个人么?”

  “记得记得,怎么不记得,这不,我就是在锻炼他。”

  我挑了眉道:“你这么锻炼他,就不怕被他爹知道?”

  “他那个爹整日忙得很,哪有时间管他,每日能见上一面就算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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