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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忽觉,他们几没一点相像之处,于是连我的这个愿望也落了空。

  薛青罗的□□爷,开国宰相薛风,史载他“和悦有仪容,谦美贞静”。

  薛青罗脾气很大,当然既不“和悦”,更谈不上“贞静”,不然的话,也不至于跟我姐闹掰了之后,被连人带军队赶到燕方不许回来。只有那张脸长得不错,大约够的上“有仪容”这仨字。

  公孙意跟他那位“诸子百家、旁门杂类,琴棋雅趣,无一不通,无一不会,无一不精”的,神仙似的祖师爷爷,当然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生物。唯有重情偏执一点,或还可以和那位不满五十便英年早逝的公孙满月相提并论。

  不过,大余的开国女帝白锦,也被史家记载,说她“雄才而伟略,忍心而龙威”。而我姐是偏听偏信的昏君,我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浪子,在我们两个的手里,摇摇欲坠的大余朝,终于失掉了它的鹿。

  或许我们都是伟大先祖的不肖子孙。

  这样一想,我很释然。

  我极目远望,目下唯有雪丘重重叠叠亘在远方,满目白雪如霰纷扬。身前是不知尽头在何处的绝域雪原,身后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故国。

  而沈翎最后不知所踪,多半已经寻到了他的薛青罗。

  这些故事我不打算写下来,可如果那样的话,你现在看到的故事,又出自谁之手呢?

  真相是,我把它讲给了楚庭玄空观的怀风,我知道他也不会写下来,但他的嘴巴很大,多半会讲给他那位喜欢著书的、年纪跟他一般大小的小师叔,而最终会由他将这个故事写下。

  我的这个故事,也就将由此流传于世。

  七刹·即生会

  晨光熹微,白无忧听见窗外莺啼鸟唱。她闭着眼睛,没起身,默默数着身后的脚步声。

  五,四,三,二,一。

  一大股桃花的清香扑面而来。走来的人刻意把脚步放得很轻,似乎不愿吵醒她一帘好梦,白无忧将床帐子掀开,准确无误地攥住了那人的手腕子。

  “醒了啊……”他低声笑着,把新开的桃花插在她头边的贡瓶里。

  “你去哪儿了?昨夜怎么没见回来?”白无忧迷迷糊糊地问。沈雁却踟蹰了一下,半晌才听见他的回答,“今儿大宴,出宫去商量点事。”

  “我也要去。”

  “不行,病还没好呢,这一天的工夫在外头风吹日晒的,怎么得了。”

  “我就要去。”白无忧不是那种会被劝住的人,她说话间已经摸索着要起身,但在床上躺久了,浑身的骨头节儿都是松的,桃花香又彻底吹酥了她的筋骨,沈雁抱着手臂不理会她,她最后只好挫败地放弃挣扎,仰面躺在床上,看着他直笑。

  “我不中用了。”她说,“往前数三十年,我也会舞刀弄枪,一对长□□,天下难寻对手。”沈雁听着不语,坐下用手理着她的长发,耐心又细心,动作轻柔。

  “那时候日子真好。”她最后总结性地道,直接越过屋里的使女,问沈雁,“那只翡翠手串呢?”

  “我收起来了。”他答道,温柔地劝诫,“你这一病一冬,开春了刚好些,那个凉,等好全了再带。”

  “今天过节,我想要今天带着等你回来。”她已年华老去,还像小姑娘似地,要跟他耍孩子脾气。沈雁无法,只得回身去柜边开了第二只匣子,拿出那环玲珑剔透的翡翠手串,白无忧病得很瘦,一双金色大眼睛盯着翡翠里满溢的水色,在她的瞳仁儿里落下一闪一闪的光点。

  当年沈雁家乡翠缕山崩,居民房屋十掩七八,却独独崩出数千块的翠玉种石,最大的大如虎豹,小的也有西瓜大小,举世皆惊,有人觉得这是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有人却说这是大吉之兆。白无忧气得当场拍了桌子,

  “人都死了,还吉兆。”并把那个乱拍马匹的家伙拖出去重打,同时让沈雁前去赈灾,沈雁一去两月,第五十七天的时候,给她送来这只翡翠手串。

  这天下罕见的翡翠,在冷夜中闪着温润的光,除此之外,一把金刚凿,一枚玉刀。

  这她就明白了。第二天从松风馆中传出皇帝圣旨:广征天下玉匠,前往伯蓝琢玉,又以工部参议公孙安岳为“玉鉴”,将玉器送出港口,贩往天下。

  这个举动很不得人心——余朝历以战立国,这样的大天灾到最后总会成为开疆拓土的借口,无数国主、城主们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票,混水捞稻草,安抚在自己搜刮吞剥之下,日益贫瘠的家臣和领民。

  白无忧让他们的这个主意落了空,他们便放出蓄养的诗人和文客,天下关于她的坏话于是又多了那么二三百件。但白无忧知道这是沈雁想让自己做的事情,她也乐而为之——这是她和沈雁的盛世,必须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成就。

  “我只要看着天下太平无事,你太平无事,这就很好了,守土可以,不必开疆。”他在灯下很认真地说,白无忧却一时间晃了神,渐渐明白过来为什么古人常说要在灯下观美人,沈雁年纪上来,少年时那种天真无邪的气质消退下去,他言语温和,唇边常噙着一抹笑意,像齐幕时代古画上走下来的美男子,一举一动,皆是风姿绰约的优雅,眼角里的细纹加重了这种优雅,他像块宝贵檀木,藏在匣子里,发出岁月独有的沉重香气。

  他站在妆匣边,手里挽着那串碧莹莹的手串,问,“还要什么?”

  白无忧扬唇,“我觉得好些了。”她说,“或许是看见了那个手串,我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来。”

  她看着沈雁笑,“我要那支粉玛瑙的桃花来挽头发。”

  “你要梳妆?”

  “对。”她目光抚向沈雁略含担忧的眼睛,和他鬓边的银丝,又笑,“你放心,我不出这个门,我在院里等你回来。”

  他们并非没有闹过别扭的。

  有那么几回——但十二年前那一回闹得最凶,其起源甚为可笑,白无忧吃东番贡来的寒糖果会过敏,不是对果肉,而是对果皮,起疹子和发烧,尚医局的宋医说不碍事,林医却说到底有那么几分的凶险,但因陛下乃是万金之躯,不可大意。

  白无忧支持宋医,因为她实在很爱寒糖果带着奶香的清爽果肉,奉其为天下最好的水果,没有之一。而沈雁则是林医不变的拥护者,因他真心爱她,一点危险,一点罪都不愿让她受。但东番贫穷而炎热,如果不贡这种东西,没有什么可以送进宫来,而每一次沈雁提笔要减免东番岁贡的时候,白无忧都会拦着他的手将自己的章盖上去,她的章比他的更好用,于是他无能为力,只能年复一年地将寒糖果拦截在永宁门外,不叫白无忧看见一个果子。

  两人之间一直维持着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可这一年,白无忧确实馋得不行,便偷溜出去,等沈雁回来,只看见一匣子的果皮,还有她背上那一圈一圈的疹子,为防走漏消息,小皇帝手里拿着个痒痒挠,正在自助。

  沈雁气得发抖,她不小了,年少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又从十来岁开始在各处奔波,开疆拓土,虽然保养得当,终不免有所伤损,落下一身的虚寒症候。

  沈雁“你”了半天,白无忧虽自知理亏,可向来不会对人低头,梗着脖子攥着她的痒痒挠,坦荡地回望。

  沈雁拂袖而去。后半夜,沈雁拂袖而回,他花了大把时间试图说服她,但白无忧性格使然,她知道自己错了,但却越错越不肯低头,争执半夜,次一日的天光已在风中渐露的时候,白无忧忍无可忍地跳了起来,这时她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错误,反倒因他纠缠不休而怒不可遏。

  “滚出去!”她恼火地道。沈雁这回彻底拂袖而去,连着自己的衣服全都一并卷走,当天搬进了外廷轩明馆,他越是这样,白无忧越是不耐烦同他说话,觉得他年老色衰,连性格也变得可厌,特下红纸御批他在外廷修养,无事不必上朝议政。每次一出外廷,隔着花影遥遥看见他的车盖,就赶紧让人避过去,为免跟他讲话碰面,连让随侍传纸条这样的怪招都想出来。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第二月,快要过年的那天,当天宫里慎声节令,按规矩关了四处角门,只留一处正门,白如令事先以作战的精细,让人探听了沈雁的行程,确认他没有要进内廷的任何事,这才放心地出宫去享受一年里难得的宁寂。

  回来时但见一顶玄紫车盖摇摇晃晃顶着薄雪,乌云盖顶般向她行进。

  白无忧瞪着办事不力的随侍,但在她发脾气的时候沈雁的宫车已到了近前,帘子半掀,帘子里露出一只苍白的手,和没精打采的半张脸,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红。

  “站住。”她喝道。

  “继续走。”沈雁面容平静。天冷路滑,宫车停步,侍从不知向前还是向后,看看陛下,又看自己的主君,很是为难。

  “你不是说今天不进宫吗?”白无忧一口咬在了自己的舌头上,沈雁疲惫地笑了笑,“青罗闯祸了,她从街上把阿翎劫进自己府里,又不肯放人。”

  他声音有点沙哑,她就问,“你受了风寒?”

  “不碍事。”他扭过头去,“发几天热,要好了都。”

  “你车上没有暖帘。”

  “出来的急,忘挂了。”

  “上我的车,去尚医局。”

  “……好。”

  “三十年,我们也就闹了这一回大的。”沈雁安详地笑,他第二年开春的时候让人打了这支玛瑙花,还有一套金玉首饰,成套的做了薛青罗和沈翎成亲的贺礼,这支玛瑙花作为二人和好的见证。

  他走上前来,亲自给白无忧梳了头发上了妆,带上玛瑙的发花和翡翠手串,扶她到院子里坐好。让她在窗下看书,亲了亲她的脸颊,告诉她,

  “我下午回来,你累了先睡,我回来叫你。”

  可巧的是刚过中午,永宁门外便喧闹起来,随侍春锦以为东府提前回来,便赶紧去叫陛下,却见陛下在她的小藤床已经睡着不醒,手里的书卷坠在地上,让落花掩埋了一半。

  她唇边微微浸着笑意,像是陷在一个众人皆知的荒唐美梦之中。

  收尾·九相图

  那些人动手刺死沈雁的时候,怀风其实就在旁边。但不知因为什么缘故,他们是最后才看见了他。

  长风在他头上吹过,凉飕飕的,刺客的一条长剑已经要冲着他劈下来。怀风想起师父曾经告诉自己,说他“生非凡人,死化尘埃。”

  他举目一看,四周正是一片土馒头,觉得这里似乎也很好——他活在世间,总有些不意的虚无感,所以这时候并不害怕,只觉得风有点大,血腥味很重,鼻子里不舒服,而那把刀看起来也很凉。

  但他化尘化灰的进程被一个不明飞行物打断。这东西划着一条璀璨的弧线飞来,重重敲在杀手的鼻子尖上,鼻血“哗”就流了下来,杀手仰面倒地,昏死过去。

  “什么人?!”这风驰电掣的一鞋底,立即让剩下的杀手们戒备起来。护送宫车回永宁门的侍卫已经死光,薛渊被白如令亲自拎走,剩下的公子贵女们死的死逃的逃,还有些缺胳膊断腿半死不活,正在地上倒气儿。只有怀风一个人被围得水泄不通。

  悠扬的歌声自天间传来,天风萧瑟,斜阳落寞,死人满地。

  听他唱道是——

  “飞禽何辜?世人口腹。世人何辜?汲汲碌碌。

  神仙何辜?司掌下土。风雨何辜?妄应天数。

  穷困何辜?平人折辱。通达何辜?大吉无忤。

  无涯何辜?昏昏若蠧。愚钝何辜?昧昧如堵。

  仙山何辜?奔之如鹜。风月何辜?趋之若附。

  混沌何辜?无缘无主。生死何辜?无因无故!”

  歌唱间一只鸡从天上飞下来落在地上,单个儿木屐有节奏地扣在地上,给这首歌打出荒腔走板的节拍。游戏人生的小师叔带着他那仅有的一只鞋,在诸人拔剑之时便迅速接近,将长剑抵在领头人的剑上,轻轻往起一挑,转腕往下一压。

  “贫道稽首了。”

  在他身后,平地窜起十来条一米多的血花。怀风看见那人被压住的剑锋开始哆嗦。

  “又是你!”

  小师叔指了指怀风,“别人的性命我不管,这个人不到销账的时候,你还不能杀。”

  “我接到的任务是不留活口。”这人咬着牙,不知是生气还是害怕。

  小师叔倒是挺平静,“算了吧,你伤人性命三十五载,身上这数千条冤魂,一百三十八处战伤,七种奇毒,不过是为一个财字,而那财意,却又由情而起,但我实告诉你,你这辈子的指望早在三个月前就落空,你现在回花神台,上七十九重山,或许还能来得及在你那阁主被烧掉,化骨扬灰之前,见上最后一面。”

  他看着对面杀手发青的脸色,赶紧补上一句,“我不骗你,我卜卦特别准,天上的血道宫转了三圈半,你的阁主死了。”

  杀手沉默不语,浑身轻轻打着颤,像被谁踢了一脚的丧家之犬。

  他生怕他不信,或没听见,又重复一遍,“真的死了,你的阁主死了,你快回去。”趁他发愣的时候,拉上怀风转身就跑。

  跑出黄尘古道差不多那么二十里地,傍晚的薄雾已经笼罩城外古坟荒草,血腥味也逐渐消隐,星星在大江空里闪光,小师叔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说……我现在还能回去拿鞋吗?”他惆怅又遗憾,“有点扎脚。”

  怀风沉默地撕开自己的大袖递给他,问,“什么阁主死了,你刚才说的什么?”

  “那杀手的阁主。”

  “是他所爱之人吗?”

  “他所深爱之人,就是彩礼要的太高。”

  “你把那人杀了……?”

  小师叔很不满,“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的?”

  “那……?”

  “我没杀他,”小师叔一边包脚一边回答,“你看他俩都什么岁数了,黄土埋脖子根了!病死的!”他嘟嘟囔囔,一抬头看见黑黢黢的芙陵城扎在远方,突然又问,“这样把你带出来,问题不大吧?”

  “应该不大。”怀风想了想,答道,“芙陵城应该早已经乱了,可能他们也就当我死了。”

  “唉,原来你在宫里可是荣华富贵,不怨我?”

  他们默契地跳过了“为什么一定要把他带走”这个问题,因为答案对他们两个来讲都是心照不宣。

  怀风想了想,摇头,笑,“啊,不怨。”他说,“那个地方,人勾心斗角,人杀人,人防着人,妻子背叛丈夫,姐姐赶走弟弟,儿子又杀父亲,我很不喜欢。”

  “那就好。”小师叔包完了脚,站起身来,轻松地甩了甩袖子,“我们回玄空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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