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劫48(1 / 2)

“哦哦,那你跳吧!”我以强大的信念扶起自己摇摆的意志,更顺便提醒常年坚守一线阵地的理智说“此女是妖,擅魅惑之术,可千万莫要被她表象所迷倒”。既然想跳就跳好了,我也不拦你,索性权当你跳楼。

不过话说回来,在我所在的位置向此女看去,还真有几分跳楼的视角。因为不晓得啥时候她给自己还弄了个“舞台”:高约三尺有余,长度的话大概有两米,是摆设在三个木桶与六盏灯后面,与桶齐;宽度不详。

一想到这么肤白貌美的年纪轻轻的小女子感情受挫,被渣男深深伤害过,现而今在眼前衣着暴露要跳楼,我就免不了要扼腕叹息。暗恨自己没本事,不够能力,你想要的我可能今生今世都给不了你。还能怎样呢?无非也就这样。

不是在下不够怜香惜玉,是贫道实在有心无力。对于人类女子可以施以援手,但对于妖女只能爱莫能救!怪只怪你投错了胎,就像老天所讲,是妖就是错。而且,明明已经很大长腿、小蛮腰了,犹不知足,却还要执意地错上加错欲摆阵势害我身子……

如此一想,错非我,也倒内心不那么纠结了。再想到,不但错非我,我也是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而且极可能更是某薄情渣男的终极顶缸者,顿时就委屈巴巴,心中苦不堪言,精神亦饱受摧残!

——这当然就是我想要的效果了,就要对自己狠,才能守住自己道心。古代书生相传为了考取功名,夜里读书不至于打瞌睡,所采取的比较极端的一种法子即是——锥刺股。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目的就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不许大脑萎靡,要更清醒地看书。

一个柔弱书生都能为了取得人生最后胜利而对自己阴狠如斯,更何况我呢?如若不对自己狠一点儿,怕是全天下与我平辈的英雄好汉都要来看我笑话了。

而我采取的相对来说,比书生更狠,却是以锥刺心。心里的伤害虽然看不到摸不着,却远比身体所受的痛苦要强烈得多。一个人倘若无心而活,连鱼儿都会为他流泪的,可以说是这个世上最大的悲哀了。

我选择刺心,并不是为了显摆什么,更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精神多么强大,连狠起来的书生都不放在眼下,而是对于现而今的状况,我唯有这么做。但凡有一点其他选择,我又何至于此呢?谁都知道爱惜身体,懂得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理,然而——

我只能说,我是已经到了穷山恶水,被逼的地步了。倘若再不对自己发狠,一旦精神遭到沦陷,那我一世英名岂不就此毁于那磨人的小妖精之手了?

手当然没这么厉害,关键是还有那恼人的大长腿,以及可恶至极的小蛮腰,更要命的还是隐藏她胸口之下那两尊凶神恶煞,并且杀伤力极大的“流氓兔”。倘若群起而对我攻之,以多欺少连夜对付我的话,我看悬。

当然,我毕竟是有金箔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以金箔降伏此妖。但我左看右看,从大腿看到她眉梢,却始终看不出此女在身体构造上与平常人家的女子有何不同。在她背对我时,我刻意瞅了瞅她屁股,确定除了大以外,并没有什么狐狸尾巴存在。至于妖气,在她走近来将小菊花给我献于耳边的时候,我也有心深深闻了一下,除了花香还是花香。

这样的一个在我看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却要我用金箔去无情地伤害她,不止一次我问过自己:做得到吗?答案是沉默。总不能因为她身材玲珑有致,长相美若天仙,声音甜甜说话嗲嗲就从表象断定人家是个狐狸精吧? 况且我想,就算她是狐狸精,又怎样?难道智勇双全的我就不能单凭我自己本尊的实力征服她吗?我苦苦修炼出来的八块腹肌难不成是个纸老虎,摆设的吗?做人要对自己有信心啊,还没亲自尝试就把老天爷给的法宝拿出来,算什么英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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