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幕 美酒,也拦不住我踏上旅途(1 / 2)

宴会持续了三天三夜,我在一切都准备妥当后,告知文斯我的安排,虽然有些不舍,最终还是决定启程,开启一段属于我自己的故事。

“什么?2戈登?狮子开口也没你这么大呀!你这骑的不是股角兽,是金角大王吧!”

“有什么好稀奇的,不就2戈登吗?你作为军团长,又是富家少爷,不会连2戈登都出不起吧?”

“不是出不出的起的问题,你这明显被人给坑了!你要知道,2戈登可以买10只这样的股角兽!一个中型的游商团队,也不过持有10只,你花这钱都可以一天换一个骑,不重样。”

“我去,这么坑的吗?当时我还被感动了一番,原来是个奸商呀!不过还好,他说过付不起钱可以不给。”

“不给可以,他会诏榜通缉你,以后你就不要再踏入魔族的土地了。”

“果然是无商不奸,魔族人的本性也没好到哪去。”

“请你不要以偏概全。我承认魔族确实有很多利欲熏心的人,但同样也有很多好人。”

“我明白,任何一个种族都会有两面性的东西。现在我该怎么办?”

“租借一头股角兽,大概是5斯维尔(100斯维尔=1戈登)一天,你只要把这个钱,和这个字条放在骑兽身上,让它回去就好。我再送你一个人族的骑行生物,毕竟你骑一个魔族的魔兽去人族的地盘,很明显是去挑衅。人类的货币是这种金属条:金银铜三种,是人族境内的稀有矿石铸造,具体的货币价值,我不是很了解,但我可以先给你两根金条,五十根银条,加三百根铜条,至少够你在人族的地盘生活一段时间。”

“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人族的东西?”

“军事机密。”

突然有点舍不得文斯,虽说跟他认识的时间不长,感觉已经把它他当成自己的好友,不仅在魔王前替我说话,还慷慨解囊,给我准备这么一大堆东西。

“刚好我要去北边办点事,顺便送你一段路。”

他给我准备的是一只头上长着鹿角的白马,据说叫做“马鹿”。因为这个名字,我都不敢直视这个坐骑,生怕智商会受到影响。

“对了,上次看到哈卡送你的盔甲已经破烂不堪,所以我特地为你准备了一副新的盔甲。”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将盒子打开,一副银灰色的盔甲跃然眼前,十分端庄。不同于哈卡给我的盔甲,这副盔甲十分轻薄,但看得出,质感和硬度方面,都强于之前的那套。

“这可是魔族最好的十三副盔甲之一--幻银游龙。”

“如果没猜错,这盔甲的主人应该是你吧?你把你的盔甲给了我,你自己怎么办?”

“我几乎不穿盔甲,只有在魔王军事例会的时候,才会穿。那种场合其实穿什么盔甲都一样,我可以重新再打造一副。”

不愧是富家少爷,我也回想起来,那天面见魔王,文斯就穿着这一套盔甲,十分的英姿飒爽。

我收下盔甲后,立马穿在身上。虽然说盔甲很是轻盈,然而活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

“哈哈,你这是什么穿法,你把盔甲穿反了!”

又是穿反这一桥段,不禁让我感叹,却也开始习惯。

同行路上,文斯好奇的问我,与勇者之间的战斗情节,是如何能抵挡住勇者的攻势,还能把勇者打退。我一五一十的将当时发生的场景告诉了他。

“难道说?你,又通过魔石觉醒?进行了二次觉醒?这可是魔族前所未闻,从未有过的大事件!只能说不愧是你啊!还要带给我多少惊喜?哈哈!”

二次觉醒吗?对于我而言,这可能是我的第一次所谓的觉醒,可能让魔兵有意识这件事,在他们眼里,已经算是一次觉醒。

文斯随我来到一处森林,在这里与我分开。

“穿过这个森林,一路朝北,你就进入人族的领地。之后的路不好走,你一定要多加小心。”

他再三叮嘱我,说他的盔甲已做了幻化,尽量不要脱掉盔甲,少与人族深交,不要被他们的思想所迷惑。

随后,我便只身一人进入了森林。这个森林还保留着魔族的气息,大部分区域的树冠都已掉落在地上,可见,这里曾经作为战场,遭受了不小的摧残。

小心起见,我将魔力扩散到了空气中。经过上一次的觉醒后,我的魔力扩散范围比之前大了几倍,现在能感受至少50米范围的事物。

在这个森林里,除了原生的动物以外,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人族士兵,似乎是人族的斥候,准备去古格城打探消息。

一段时间后,我走出了森林。出森林的那一刻,我被眼前的景色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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