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12(2 / 2)

  这算什么八卦?

  不过原来谢逢歌一早越好的时间居然是晚上嘛?那怎么突然改一大早了呢…

  兰笙脑子里闪过谢逢歌出浴后就拎起小笨回猫笼子里的表情…当时就觉得怪怪的,总不能是为了不让他撸小笨,所以早上带他出来了吧?!

  靠!这么小气的啊?

  难怪在洗澡的时候还特意问一嘴还睡不睡,合着不睡也不能撸他猫了啊??

  兰笙被谢逢歌的占有欲狠狠震惊住,并且决定回家一定要背着谢逢歌狠狠rua一顿小笨,狠狠欺负!让小笨猫每一根猫毛都狠狠沾上自己的气息!

  谢逢歌想不让都不行。哼。

  正想着,一道磁性的男声从身边落下。

  “你们凑这么近是在说什么?”

  谢逢歌一来,郑宇就条件反射地弹开了老远,根本就是一副敬而远之的模样,哈哈:“没没没,聊杜衡那小子花边新闻呢。”

  郑宇明明已经让出了一个沙发位,但谢逢歌偏要等兰笙往旁边退过去一点,才和兰笙坐在一边,手上的草莓蛋糕也是不带半点犹豫的,替了兰笙桌前的热拿铁。

  “吃吧。”

  谢逢歌跟兰笙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根本就不像是郑宇记忆里的那个高冷霸总样!!

  这种下意识的小动作根本逃不出郑宇的眼睛。

  他混迹万花丛多年,一眼就能辨出有情无情、情多情少。回国前他就知道谢逢歌对这个叫兰笙的上心得很,本以为是兄弟间的那种上心,还暗自酸了好一阵,觉得这世道可真是远亲不如近邻。

  他好歹也是谢逢歌的小表叔,怎么还比不上一个外人了?硬生生是被火急火燎喊回来给一个外人收拾麻烦事儿。

  但刚刚瞥见谢逢歌带兰笙进来,郑宇就心道了句大事不妙,一肚子酸气顿时无了。

  主要是,他大侄子身边那小朋友长得……也太好看了。

  说真的,他混迹声色场所多年,什么样的绝色没见过?黄皮肤白皮肤黑皮肤的,男男女女,纸醉金迷。

  还真就没见过兰笙这样式儿的。

  第一眼明明就很明媚活泼的长相,长着一副很会撩人的眼睛鼻子嘴,像是与生俱来的兰孔雀。

  偏偏往谢逢歌身边一站,性格又乖得很,很像是那种一欺负上来就会哭的小朋友,很好rua的样子。

  自谢逢歌落座后,眼神就没从兰笙脸上离开过。

  直到兰笙就着热茶吃了小半盘点心,谢逢歌视线还落在他唇齿之间呢。

  郑宇:“……”

  这已经不能用有情无情来形容了,他家堂堂小谢总,已经彻底沦为痴汉了。

  就这嘴巴鼻子眼的这么点地儿都能含情带媚地盯着看这么久…

  咋地?这小朋友脸上是能开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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