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7(2 / 2)

我们站的地方一点都不隐蔽,他拿刀的姿势显然也没有什么掩饰,大咧咧的就架在我脖子上,况且哥谭虽然富佬多,但劳斯莱斯多少也算豪车,总是会吸引一些人的注意力的,我知道我们站在这里就跟超级显眼包一样。

但是我凭什么要听他的,他又打不过我!要不是为了维持我受害者的形象,我高低让黑雾把他这样那样好几次!

别想多了,我说的是左勾拳右勾拳、上勾拳下勾拳。

我们两个像是什么定格动画一样僵持在原地,他想要我因为恐惧而踏入那辆劳斯莱斯,而我进去其实也没什么,但我不爽,所以就是不想进去。

我已经在黑雾世界里面苟且偷生了十年,即便一次次的被恶灵吞噬掉希望,还是会在永不停歇的木柴燃烧声中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篝火边上,大多数时候身上都会盖着艾达姐姐的米白色风衣、里昂的皮夹克、杰克的外套甚至是凯特的羽绒服。

那十年是找不到任何出路的十年,所以我们忍气吞声,绝对不能放弃任何希望,对于世界、生命麻木了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The Entity扔到另一个维度,根据在图书馆找到的、记载着古拉丁文的笔记之中显示,那是一个虚无的世界,是一个没有任何定义的世界。

在那里无法死去,也无法离开,比起我们所在的黑雾世界更像是永恒的牢笼。

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谁要去坐几百亿年、没有尽头的牢啊!

那会是受人所迫,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站在我后面的又不是邪神──当然不是指北欧那个洛基,据说他被浩克拎着脚摔了十下之后就再也不来地球了──诸如The Entity或是影魔那样的东西,只有拥有愚蠢信徒、得到了神格的家伙才有可能对我造成威胁。

现在站在后面的不过是个自以为是的坏蛋罢了。

但我不能在下一秒变成任何一个杀人魔,然后把他嘎了,因为此刻的我正好是群众瞩目的焦点。

我的目光在四周环顾了下,对着身后的家伙给予最后的一次机会,“你觉得,是超人把你揍飞的速度快,还是你砍下我脑袋的速度够快。”

“真是个疯女人。”奇异的是,他听上去似乎还有点高兴,抵在我脖子上的短刀松了松,难道他妥协了?

“砰!”下一秒,巨大的力道就击打在我的脖颈后面,他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原先扶在我肩膀上的手压的死死的,怕我当场软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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