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放松一下(1 / 2)

从防水袋中,拿出手机。

李泉叫了一辆网约车。

打车到城的另一头的郊区,花了李泉100多块。

反正他现在不差钱,除了手头的10万,还有即将到手的50万。

车在老金的郊区别墅前停下,管家告诉他,老金不在,出去办事了,等到晚上才回来。

快中午了,老金在电话里安排,好好款待李泉。

李泉躺在老金客厅的沙发上,惬意地望着天花板的水晶吊灯,上面闪闪发光的石头,可能真的是钻石。

翻个身,余光一瞥,一抹粉色映入眼帘。

一双小巧时尚的粉色板鞋,上面的牌子LOGO写着:Tameni。

一种国际潮牌,一双5000块起步。

不过,李泉好奇的,不是它的价格,而是……

老金毕竟有钱,管家说他早就离婚了,看来这双粉鞋,是他的情人的。

有钱就是好啊。

等了好久,午餐还没来,李泉不禁有些乏困。

叮铃——

清脆的响,吸引了李泉的注意力。

咦?这个房子,除了管家,还有别人吗?

抬头一看,不是什么人,而是一只极其名贵的阿拉什猫,纯种的可卖到10万块一只。

虽然李泉见识多了,但这种猫全身类似花豹一样的斑点,吸引了李泉的注意力。

李泉并没有认出这只猫的品种,看着纹路,便有些好奇。

难道老金还养花豹?

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走到了二楼。

这只斑点猫性情温柔,不管李泉怎么摸它的后背,它都非常温顺。

或许是感受到了李泉身上的妖气,猫有些害怕,回头咬了李泉一下。

然而一转身,跑进了后面的一扇门里。

什么破猫!李泉皱皱眉,也追了过去。

这只猫要给点颜色瞧瞧。

里面是另一个宽敞的小厅,装饰柔和典雅,一排排的书架,粉色浓郁色彩映入了李泉眼帘。

但李泉只顾抓猫,忘了周围在哪。

等抓到猫,李泉就已经被这众多的房子绕晕了,不知道从哪下去。

于是,他随便打开了一扇房门,看看里面通向哪里。

然而,一副可怕的画面出现了,燃烧着他的血液。

一名女子,在里面更衣,刚好在换内衣。

四目相对,死一般的寂静,仿佛空气都凝滞了。

像古典维纳斯雕像一样,如此流畅光滑。

伴随而来的,是一阵惨叫。

“啊——小偷啊!”

女高音瞬间穿透了整个别墅。

李泉大喊糟糕,客厅里有双粉鞋,难不成就是这个女人的?

不好,这事要让老金知道了,该多尴尬。

李泉急忙关上门,躲在外面,迎面撞上了闻声赶来的管家。

“李先生,发生什么事了。”管家问。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