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昔有秦琼卖马,今有刘渊卖衣!(1 / 2)

典当交易的这种买卖,自古有之。

后世叫典当行,古代叫做当铺,而无论叫什么,都免不了有个过分的“优良传统”。

这个传统叫——九出十四进!

简单地说,就是你去典当东西,价值十贯钱的东西,他只给你九贯钱,而你去赎当的时候,却要给他十四贯。

这种买卖,就是欺负人的生意。

所以你一进门,就会发现当铺的柜台高高在上,你必须仰望掌柜的,举着手把东西递给他。

从你一进门,在根源上就压你一头,让你知道是你有求于他。

对于演过许多古装剧的刘渊来说,这一点他早就知道,而现在饥渴难耐,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这家当铺的操作,着实让他有些受不了了。

“写!虫吃鼠咬,满身补丁,破衣烂衫一件!”

“一百钱!”

什么玩意?!

猛然听到这话,刘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对东汉末年的通货利率,他清楚无比。

一贯钱=1000钱,100能购买一石粟米,一石才27.5斤!

要知道,他这身衣服哪怕放在后世,布料虽不算昂贵,可做工精细,而且这种布料放在这里也不简单啊!

后世那是什么制作工艺?

哪怕是的确良那种粗制滥造,放到这个时代那也不是谁都能穿得起的。

可这掌柜的是眼瞎了吗?

这么一身雍容华贵的衣服,就给100钱?

“掌柜的,你不如去抢吧?!”想到这,刘渊终于忍受不住了。

可闻言,那留着两条老鼠须一样的掌柜,却冷笑道:“抢?抢哪有这个来钱快?你以为这是哪?”

“实话告诉你,这可是卫家的买卖!你愿意当就当,不愿意就赶紧滚!”

说话间,那掌柜的就将刘渊的衣服扔了下来。

闻言,刘渊一把在半空接住自己的外衣,气的浑身发抖。

不是他作为穿越者太心高气傲,实在是就这么把这身衣服卖了,太亏了。

100钱能干什么?

恐怕也就够他吃几顿饭的。

到时候,没了来钱的路子,还不是得饿死街头?

留着这身衣服,至少能作为最后的保命手段。

想到这,刘渊深呼吸一口气,随后话也不说,转身就走,而在他身后还传来了那掌柜和伙计的嘲笑声。

...

咕噜噜~

出了当铺,刘渊又感觉腹中一阵饥饿。

实话说,回头看看那家当铺他有点心动,可就这么把保命的手段卖了太亏了。

“嗯?什么味,这么香?”

正在这时,刘渊忽然嗅到空气中传来一阵诱人的香味。

都说人在饿急了的情况下,窝窝头都能吃得和山珍海味一样。

刘渊现在就是这样,哪怕汉朝时期的伙食完全比不上后世美味,可现在哪怕是闻闻味道他都饿的受不了。

寻着香味,刘渊朝着街对面看去。

只见对面一间二层楼的酒肆里,不断的散发出诱人的食物香味。

咕噜!

刘渊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脚下不自觉的就朝着街对面迈步而去。

此刻,他脑海中有个声音,止不住的在诱惑他。

进去搓一顿!

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吃一顿霸王餐又怎么样?

就算是被人从二楼扔下去,也总比饿死街头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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