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青苗法是把双刃剑68(2 / 2)

马元知道事情已经难以挽回,便不再挣扎,长叹一声低头认罪。

......

“长史,大收获,大收获啊!”

仅仅用了一个白天,庞统便带着三卷竹简兴冲冲回到馆驿。

早上李源当堂用确凿证据逼迫马元、谭才、郝涉三人认罪。

然后让庞统带人接手县寺,分别审问涉案三人。

或许是马元深知大势已去,不愿意受到刑讯之苦,很快便把他罪行交代的清清楚楚。

谭才自以为滴水不漏的做账手法被李源一一识破,自知隐瞒不了,便也跟着交代了。

那郝涉更是胆小如鼠,问啥说啥。

这家伙负责设卡收税,居然还暗藏账册,把真正收到的路税数额详细记录下来。

庞统根据这些人的供述,让陈炎带人去他们家中抄没家财。

居然搜出了上千万浮财。

当然了,若是加上伙同作案的几家士绅富户,还有这些人家抄没的田产。

这一次零阳县贪腐案,抄没金额差不多接近六千万钱。

只不过其中真正涉案金额也就三四百万罢了。

但是按照当世律法,既然是贪腐案,那么涉案官员家产自然要尽数抄没,绝不会姑息的了。

至于会不会判死刑,那就不是李源能决定的,把人送到公安老刘那里去就行了。

最后咋判就让老刘说了算,李源是不会去管的。

“其实这马元马子阳还是有几分才能的,若是不起贪心,不设税卡,他的借贷之法不失为善政。”

“是啊,主公三年免赋税之政确实有些为难郡县官吏。州牧府不可能长期拨付钱粮给下面郡县,县令、主簿、县尉这几个有秩俸,但底下小吏、差役却全靠赋税留成养活。没了这项收益,郡县官吏便无无人手治民了。”

“所以我打算给主公上书具陈此事,希望主公能体察属下郡县官吏之苦,修改治政之策。”

“长史不可,朝令夕改乃治政大忌,主公若取消免赋税,岂不失了治下民心!”

“赋税当然还是要免的,这点道理我明白。”

“长史是说......效法马元做法,变赈为赁?”

“不错,其实这是个好法子,不过......”

“不过若无严格监察,恐怕贪腐更甚是不是?”

“是啊,士元一语中的,凡事各有利弊。这青苗法犹如一把双刃剑,若用之得当,则短时间内便能使我荆南四郡府库充盈。可若是监察失力,则后果恐怕谁都承受不了。每想到此,我便又不敢动笔。”

“长史此言差矣,所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长史有除旧革新之法,何必犹豫不决?我等只要上书主公,具陈利弊,主公自有决断。”

庞统很不理解,既然有好办法,那就说出来大家商议。

若是大家都认为可行,主公刘备也觉得好,试试又何妨。

“那......我便将此法写出来,请士元为我参详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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