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梦醒(3)39(1 / 2)

凌晨两点,罗秋兰从噩梦中惊醒。

梦里的内容她甚至都不敢回想,一想起来就让她手脚冰冷。

罗秋兰出身农村,家里有5个兄弟姐妹,她排行老大。虽说是老大,但从小也没有获得父母多少的宠爱,反而被父母要求要照顾好下面的弟弟妹妹。

久而久之,作为老大的罗秋兰养成了唯唯诺诺、习惯听从别人安排的一个人,没有自己的主见。

二十岁时,在父母的安排下,罗秋兰嫁给了隔壁村的张显德。

俩人相处不到三个月就被迫结婚生子了,罗秋兰都不知道她名义上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婚后,罗秋兰才知道,张显德并不喜欢她这个妻子,只是迫于父母,无奈娶了她。

张显德不是个好丈夫,整天游手好闲的,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对罗秋兰也不上心,常常斥责她。

罗秋兰是个逆来顺受的,不管张显德再怎么骂她,她都不敢还嘴,还想方设法讨好张显德。

结婚一年后,俩人迎来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取名为张燕。张显德对于女儿的到来并不是特别的开心,他内心更想要个儿子。

张显德的父母也更想要个孙子,于是催促罗秋兰赶紧再生个儿子。

没多久罗秋兰就怀上了二胎,张显德害怕二胎生下来还是女儿,就偷偷地带着罗秋兰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出来是个女儿。

国家有政策,农村户口第一个是女儿的话,可以生二胎,但是二胎还是女儿的话,也不能再生了,一家只能有两个孩子。

于是张显德想拉着罗秋兰去把孩子打了,罗秋兰当然不同意,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舍得打掉。

一向软弱的罗秋兰变得倔强起来,张显德也拿她没办法。

因为罗秋兰的坚持,这个孩子顺利地生了下来,跟检查一样,生出来的是个女儿。

张显德不愿意给二女儿上户口,因为上了户口,他再想生儿子就属于超生了,要罚钱的,家里哪有那么多钱。

张显德的父母主张把小孙女送出去,罗秋兰再不愿意都没办法,张显德的父母威胁要是不把小孙女送出去,就趁罗秋兰不在,把小孙女给淹死。

为了女儿的生命着想,罗秋兰只能无奈地同意他们把女儿送走这个要求。

罗秋兰能为二女儿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尽量给她挑选一个好人家,于是拜托娘家父母帮忙。

罗秋兰母亲正好有一个表弟,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想着要领养一个孩子,而且这家人家里很富裕。

但是领养这件事要看眼缘,领养的人说要看一下孩子,再决定要不要领养。

结果见到了二女儿后,领养的人家非常喜欢,说小孩子白白胖胖的,将来肯定有大福气。

罗秋兰觉得愧对二女儿,所以很用心地喂养二女儿,养得像年画上的福娃。

尽管心里再不舍,罗秋兰还是把女儿递给了领养的人家。她知道,女儿被领养比留在自己家好,起码这家人富裕,女儿以后会有更好的生活。

二女儿被送走后,罗秋兰还会经常跑到领养的那户人家去看她,后面那家人搬走了,罗秋兰就再也没有了女儿的消息。

没过一年,罗秋兰又怀上了三胎,张显德和公婆都希望这胎儿子,并且态度很坚定地表示,如果这胎不是儿子,一定要去打掉。

幸好到医院检查过了,这胎是个儿子。生下来确实是个儿子,取名为张子豪。

随着村里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为了更好的生活,罗秋兰和张显德也决定去大城市打工,两个孩子放在家里让老人照顾。

外出打工后,张显德也没有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根本赚不了几个钱,全靠罗秋兰一个人辛苦赚钱。

为了省路费多赚点钱,罗秋兰过年继续留在城里工作,让张显德回家过年。

到第三年春节,罗秋兰才回家过年。结果回家过年才发现,公婆根本就没有好好带孩子,大女儿张燕满头的虱子,身上也是脏兮兮的。小儿子张子豪也是脏兮兮的,身上都没几两肉。

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带成这样,罗秋兰气得要命,毅然决定把两个孩子带到城里自己照顾。

两个孩子都挺大了,张燕可以读小学,张子豪可以读幼儿园,罗秋兰也可以出去工作。

孩子们长大了,可张显德依旧没长大,他只顾他自己,完全不会想着家里的老婆孩子,挣的那点钱全让他拿去吃喝玩乐了,没有钱了就找罗秋兰要。

罗秋兰为了养活一家人,一天要干好几份活,早上去卖早餐, 卖完早餐就去餐厅洗盘子,还去当清洁工。 可张显德不但不体谅罗秋兰,反而还染上了酗酒的坏毛病,喝醉酒后就对罗秋兰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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