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司马府夜宴(四)(1 / 2)

四大公子中曹昂长期不在京中,其他三位除了一些争风吃醋的纠纷以外,平时几乎没有大的矛盾,父辈的一些小恩怨也扯不到他们身上,但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的话,那确实只有一个,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

矛盾的主体是四大公子中排名第二、第三的公子和排名第四的孟尝公子。一个有权一个有钱,权和钱的关系是一个恒古的话题,它符合‘二律背反’的定律,既可以有机地融合,也可以成为一对冤家。很不幸,杨修和卫不疑的关系就落到了后者上,杨修看中了卫不疑的钱,却满足不了他对权力胃口;同样,卫不疑看中了杨修的权,却又满足不了他对金钱的需求量。两者渐渐地便成为了死敌,据说两人从不在同一个场合里出现,偶尔的几次,却总是以流血来收场,今天的司马府夜宴中两人的座位本来隔得很远,但却被一个人给拉近了,这个人就是从不问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丁家小神童丁仪。

作为曹昂母亲丁夫人的娘家侄辈的丁仪,此时尚未像在历史进程那般和曹宥订婚,虽然后来被曹丕阻止。但是此刻悄悄的起了变化,最终的结局会是怎样,谁都不知道。

此时的他代表的自然是丁家出现。丁仪聪明好学,假意时日,必然是丁家的顶梁人物。但他此刻也患有寡人之疾,自然有了成家之念,当然他的目标不是司马芮,他也够不着,他的目标是正是和自己有亲戚之谊的曹昂的妹妹——曹宥。用他的话说是因为曹宥的书房里有汗牛充栋的孤本、珍本,他求而不得。但真正的目的却只有他本人知道。

很不幸,曹宥自来了以后,便把注意力一直放在和姐妹叽叽喳喳中,害得小神童始终没有机会放下他手中的《论语》。怎么办?虽然他刚刚看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书是不能当饭吃的,孔夫子周游列国,最后也不只得把希望寄托在了下一代吗?他丁仪可不是书呆子,他现在的不欲便是多情公子杨修,他要施给的对象就是孟尝公子卫不疑。

手段要效古法,不得落痕迹,于是他让自己的随从找到卫不疑的亲信某某某,告诉他他上次所托徐州广陵郡治下的知县一事已经办妥,并再三嘱附不要告诉他的主人,但有着玲珑心的某某某当然要知恩图报,便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主人,卫不疑感动之下亲自端着酒杯来向丁仪致谢。

可巧坐在第二排的丁仪,前边坐的正是杨修,于是,两颗火星便在丁仪巧妙的牵引下猛然相撞。

多情要和孟尝火拼,这个消息象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彻底将众人的血性点燃起来,夜宴也被推向了高潮,大家扔下司马公子纷纷向大厅中间跑去,只为抢一个视角最佳的位子。

动手的当然不是两位尊贵的公子本人,而是他们带来的贴身保镖,说好听点也就是杀手或剑客。杨修要动手,因为他要在司马芮面前扳回面子;卫不疑要动手,因为上次落败的是他。两人的座位突然变成了主席,而真正的主席却变成了裁判席,裁判便是以剑术名动许昌的长公主刘雪,他左边的司马芮成了彩头,至少是杨修的彩头,右边的司马夫人成了解说,不时地对后面的观众解释几句,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两位公子间的冤仇这么深。

擂台上的两名选手中代表杨修出场的是号称东南第一剑派的雁荡顶尖高手,据说此人的剑法是在瀑布中练成,大气磅礴,在最平淡的一剑中却蕴涵着天地至理,大就是小、拙就是巧。他出山以来,从未遇到过敌手,很多时候,他还没动手,对方就被他无以匹敌的气势压倒。

而代表卫不疑出场的是一个干瘦而外林诈的无名男人,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甚至连他本人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生命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拔剑、收剑,千千万万次的重复,时时刻刻地练习,甚至连蹲茅房也会拔下一根头发去刺那些志不在他、只求一饭的可怜苍蝇。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在场的两大高手却不敢妄求这个第一,因为他们知道这里真正的第一却是决定他们胜负的主裁判长公主,刘雪剑法之高,据说已经得到其师大汉剑术大师王越的真传,她浑身都是剑气,在许昌她找不到对手,所以她寂寞。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没人敢娶她,又有谁愿意一夜洞房后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被枕边人的剑气剁成了十七八截。

和色相伴的便是赌,大厅里早有好者摆出了两者的赔率,会子不要,只收金银、于是夫人的手饰、女儿的头饰立刻变成了筹码,至于能不能拿回来,回家再解释。

司马朗头上的光芒黯淡了,仿佛他已经是一个熄灭的火炉,他一遍又一遍地给旁边人解释,国以士为先的‘士’,是学士的‘士’,而不是武士的‘士’。心中似有所想,不如把此刻爆发的矛盾再引向曹昂。心中暗喜向杨修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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