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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今年23岁,应是刚大学毕业不久,想来过去的年岁里也该大部分时间是在读书的,那这般娴熟的拉花技艺,又是怎么花时间练成的呢。

alpha回答:“在咖啡店打过工,店里的师父教我的。”

季楹捧着狡黠的大脸猫图案,“又在地下拳场工作,又在咖啡店里打工,阿防的人生好丰富。”

alpha别过脸,准备给自己也搞一杯拉花,季楹却摁住他的手腕,食指放在鼻尖前,摇了摇,“孕夫不可以沾咖啡哦,阿防乖乖喝牛奶吧。”

牧防挑了原味的盒装牛奶,正要放到口边,季楹突然像是自言自语道:“昨天抢劫我的人,是什么人呢。”

“...是在问我吗?”alpha接话的样子似乎是有些糊涂。

季楹笑:“不然呢?”

“难道,老板你不认为是普通的劫匪?”现在这个时代,处处有劫匪不是很正常。

“难道你认为是?”

这个问题没有讨论出答案来,因为alpha所持观点,似乎就只是那一伙图财的兽人刚好遇到有钱人经过,就动了歪心思,不然还能是什么呢?

到了下午大概五点钟,季楹开车到达marc的门口。

当然,说过要送人上班的,车子的副驾驶,自然是牧防坐在那儿。

皮质外套被割破了,昨天的衣物无法再穿,所以季楹问了alpha的尺寸,临时去西市区的商圈给人买了几套衣服。

谁买的,自然就带着谁的风韵,alpha现在身上这套,就跟往常的穿着差距很大,虽然季楹考虑到要贴合alpha的穿衣习惯了,可还是在此基础上,加上了一点自己的印记。

尤其是最外面的黑色格子大衣,一看就是季楹的手笔。牧防基本不会穿长款的衣服,或许是觉得束缚行动。

而季楹则还是穿着昨天那件米白色立领长衣,只是内衬的红毛衣换了,换成了高领香芋紫,还有几个大大的白色星星。

alpha听话地在家等季楹购物回来,看了季楹给自己买的衣服,好看是好看,贵也是真?*? 贵,和平时他习惯的款式相去甚远,可omega兴冲冲地让他换上试试,似乎季楹还挺热衷于给他改变风格。

牧防想了想,尽量用不得罪人的语气问道:“老板...那个...你打算什么时候放我回家呢?”

季楹一脸若无其事,“当然是等你的伤完全痊愈之后。你是为了救我,我得负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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