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熊心的自由 上(1 / 2)

咸阳秦皇宫

扶苏正与群臣商议,欲推行郡县制与分封制之融合。忽有李寅,戴面具而至,此面具乃李寅掩耳盗铃之计,然其心亦有所惧,恐牵连因果,盖因修仙小说之影响。

李寅首言,扶苏欲知后世对此制之观感与见解。然此事仅限四人知之,即李寅、始皇、扶苏及蒙恬。

李寅曰:“分封制之起源,难以考证,然其制之设,乃以君王之利为绳墨,宗法血缘为其基。由此,皇帝与官员皆为一家,而百姓则不可与君王同列。分封制虽能加强王室之统治,然诸侯之权日增,终成朝廷之忧。昔日周天子分封诸侯,周室衰微,诸侯割据,其后事,尔等皆知矣。”

“至于郡县制,乃天下之大,分封制不效,显诸侯之权过大,朝廷难以制之。故此,宜加强中央集权,使中央能更好地统辖地方,此乃郡县制之利也。”

扶苏曰:“郡县制我大秦已行之有年,然如何能使郡县制与分封制并用,以增我朝之治,不知先生有何高见?”

李寅对曰:“昔日天下分百县,每县辖四郡。吾之建议,在此基础之上再行细分,郡下可设镇,镇下有村,村中有乡,乡间十里设亭,亭长宜选德高望重之人,耆老为佳。”

言毕,李寅自背后长匣中取出一图,长三丈宽三丈,绘有百郡,郡郡皆有标识。

“此乃其一。再观中央,朝廷乃皇帝、九卿所主,其下构建,自县至郡,由镇至乡,亭下更有里正。”

又出一图,不过A4之纸,上书:

县:设县长、副县长、县尉。李寅解说曰:“县长,主一县之日常事务,副县长辅之,县尉则监察县长副县长,以防贪腐不法。”

郡:设郡守、副郡守、郡尉。

李寅曰:“此制已定,无需赘言。至于三人之设,乃因三角之结构最为稳固。在场诸位皆为官场老手,自明其意,三人相互监督,以防不轨。”

镇:设镇长、副镇长、镇尉。乡:设乡长、副乡长、乡尉。亭:设亭长。

李寅续曰:“至于亭长,一人足矣。官职过多,则政令难行,亦不利于朝政与税收。至于里正,此职不在日理万机,而在维护一地之风气,促进地方之稳定。”

又至卡牌日抽之时,李寅观新抽之卡牌,眉头微蹙。此人物,他未曾耳闻,遂于王上细查其来历。

田假,原齐国王族,齐襄王田法章之子,齐王建之弟。六国遗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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