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理由(中)41(1 / 2)

见几人都在看着自己,崔禾稍微多解释了几句:“确定谁是凶手,是需要一个完整的过程的。就像是俗话所说,‘找不出凶手,就去找这件事的得益者。’在找不到凶手的时候,直接去寻找得益者。”

“比如,如果我们要栽赃给琳表姑,我们就需要找出,琳表姑在这件事上会得益的证据。若是不能得益,没有人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做这种事。”

“所以我说,我们不能这样做。我们若是这样做了,反而证实了,这一切都是有人在吓唬祖母,这一切都是人为,这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有利的结果。”

崔禾的声音平静,她的确不是很擅长内宅之类的事情,但她也不是空活这么多年的,对人还是了解的。

想要让一个人定罪,绝对不是证据全都指向这个人就行了。

想要将一个人定罪,需要提供这个人做出这种行动的原因,要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造成的结果对她到底有多有利,在哪个方面有利。

文琳芸并没有做出这种行动的理由。

吓唬文氏,文氏昏迷,对文琳芸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

文琳芸不过是在宣国公府的客人,宣国公府的丫鬟婆子会对她客气些,就是因为她是文氏的侄女,文氏对她也还算不错。

她到京城来投奔文氏,就是想要借用宣国公府的名声,为自己谋一个好亲事。文氏若是清醒着,肯定是会帮她谋划一二的,她完全没有吓唬文氏的动机。

就算是说文氏昏迷了或者是出事了,就没有人能阻止她攀上三房,以这个理由来让文琳芸定罪,也说不通。

在文氏昏迷的情况下,崔弘庆怎么可能会有闲情和文琳芸谈情说爱?文氏待崔弘延、崔弘庆两兄弟向来不错,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文氏年纪已经大了,经不起吓唬。若是文氏直接吓死了,崔弘庆需要给文氏守孝,又怎么能在守孝期和自己的表妹成婚?文琳芸很快便要及笄,又等得了几年?

及笄了,那可就是大姑娘了。作为客人,及笄后还不许配人家,居住在别人的府上,传出去并不好听。

这个理由同样也说不通。

注意到几人都是面露思索,崔禾轻声道:“并且让琳表姑处在了被诬陷的地位,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利。还是那句话,‘找不出凶手,就去找这件事的得益者。’将琳表姑送走、祖母被吓晕,最终的得益者是长房和四房。只有长房和四房对祖母有怨,我们都有对祖母动手的理由,并且,最后无论结果怎样,二房、三房都会确定是我们长房动的手。很没有意义。”

“咦?”惠兰皱眉,似乎是发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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