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见之时(The Man,A Friend)104(1 / 2)

我那时十七岁,因为生于贫民窟,所以港口是不允许我去的。他们总怕我们这些“老鼠”手脚不干净。

人们忘了本,忘了北海道,忘了旧日本。我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海道人,竟然比那些所谓的海外贵族身份低下,这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

于是叛逆的少年就有意地和他们对着干。我不仅偏要去港口,还每次都必须顺一些东西回来。你既然说我手脚不干净,那么你所言极是。

但偷窃——我那时称之为“斗争”——也不是什么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事。当时我活动的地点是在尔那德区的比耶乌港,那里的机械警卫极多,是我和其他小伙伴望而却步之地。我们只敢在港口外行窃,绝不敢进入港口内部搜刮。

那一天,十月二十日,比我大两岁的泽城力与我们几个打赌,说不可能有人能从比耶乌港内部偷到价值超过1000E的东西,如果有,他就把他从兰姆港偷到的所有珍奇物品(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堆垃圾,但我们当时视其为珍宝)全部送给他。我当时与他一起去的兰姆港,那些本来是我所觊觎的珍物,却被他抢占了先机。所以我真的很想从他那里拿回我的东西。1000E不过是个小数目,也许一瓶酒就价值1000E,我只需偷偷溜进去将其取出即可。又或许我根本不用进去,那个八十岁老眼昏花的老保安的房间里就有许多新奇玩意儿。

我于是便在其他几个人的啧啧称奇中接受了赌约,若我失败了,我以后偷来的所有东西都要分泽城力一半。赌约如此之大,我狠了狠心,必须全力以赴。

我不去看他们戏谑的眼神,而是大步流星走向港口的警戒线。可是我在刚跨过警戒线的时候就后悔了。这里竟然有一个自动检测仪,一察觉到有非许可人员入内,就会放出警报,随后机械警卫就会过来把我拿下。我知道我跑不过它们,而且我也不想跑,一旦逃跑了不仅输了赌约,还会被其他小伙伴嘲笑,所以我咬了咬牙,快步冲向一堆纸箱,希望能躲过追捕。

但是警报始终没有发出,反而是传来了礼炮的声音。我抬头一看,一行字在空中浮现:“热烈欢迎新东京‘光荣’时期以来的第一千艘外来船只。时间:新东京十一年十月二十日。”

原来如此,今天有船只进港,而且是载客的船只,还正好是新东京正是对世界开放以来的第一千艘载客的船只。所有的警戒都为此关闭,只做欢迎,而不是抓小贼,简直是天助我也。这些刚刚下船的乘客怎么都不会想到刚刚来到新东京就会遭遇盗窃。是时候向他们展示一下新东京的待客之道了。

在中秋的阳光下,红叶纷飞处,碧水拍岸旁,我赚的盆满钵满,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灰色的纸钞、首饰、珠宝和糖果等其他新奇玩意儿。我已经开始窃喜,想象我的那些小伙伴见到我时,那如同瞻仰一位英雄时的表情。

于是就在那时,我沾沾自喜准备离开时,我看见了这么一个人:他是一个标准的亚洲人,黑色头发黑色眼珠;鼻梁并不高挺但是如同山坡一般斜下;眼窝不似欧美人的凹陷却藏着深邃;身穿一件冲锋衣和西装长裤;手上戴着几个戒指,看起来价值不菲,手腕处隐隐显出一些纹身。

在我的刻板印象中,有纹身的人大多不好惹,所以我自己也在肩背处纹了一条青色的龙。可这个人面目和善,并不像一个很坏或是狠毒的一个恶人。我心想着我的手上还能拿些东西,就决定去把他手上的戒指顺下来。于是我挤过人群,随着人流,一小步一小步跟在他后面,等待下手的时机,也就是人流开始变得松散的时候。

人流一点点散开,他将要离开人群独行时,我侧身贴近他,并且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打算在他下一次摆手的时候,摸走一只戒指,再一转身回到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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